凡人修仙:我的金手指竟然是本书的主角是 李元 苍梧 ,这是一部非常好看的传统玄幻小说,由作者佚名编写,这本书机构严谨,文不加点,凡人修仙:我的金手指竟然是本书的内容简要是:第1章(构思八年的小说,小学六年级就想写了,有一本近两百万字的完结书)晨雾还未散尽,沾在青禾的叶尖上,凝成细碎的水珠。风过处,带着山野间草木的清冽,拂过青石村外的那片梯田,也拂动了孩童额前汗湿的软发。十岁的李元汐身形尚矮,握着木犁的小手已经磨出了薄茧,掌心沁出的汗让粗砺的犁柄变得有些滑腻。

《凡人修仙:我的金手指竟然是本书》精彩章节试读
第1章
(构思八年的小说,小学六年级就想写了,有一本近两百万字的完结书)
晨雾还未散尽,沾在青禾的叶尖上,凝成细碎的水珠。
风过处,带着山野间草木的清冽,拂过青石村外的那片梯田,也拂动了孩童额前汗湿的软发。
十岁的李元汐身形尚矮,握着木犁的小手已经磨出了薄茧,掌心沁出的汗让粗砺的犁柄变得有些滑腻。
他微微弓着背,小短腿沉稳地踏着田垄,身后的老黄牛迈着慢悠悠的步子,犁铧划破湿润的泥土,翻出带着腥气的黑褐色土层,偶尔有几条细小的蚯蚓在土块间蠕动,转瞬又钻进深处。
黄牛的步子放得极缓,像是怕一不小心就碰倒了身前这小小的身影。
青石村是苍梧山脉边缘最不起眼的小村子,世代以耕种为生,村里人一辈子没见过什么大人物。
在他们眼里,能种好自家的几亩薄田,秋收时多收几斗粮食,冬天能裹着厚实的棉袄过冬,便是最大的福气。
“小元汐,歇会儿吧!喝口水!”田埂那头传来妇人的呼喊,是同村的张婶,她提着一个粗陶水壶,快步走了过来,看着那小小的孩子握着比他胳膊还粗的犁柄,眼底满是心疼。
嘴里还不住呢喃:“要是我家那小子也能这么懂事就好了!”
李元汐停下脚步,小胳膊使劲牵着黄牛往田埂边靠了靠,接过水壶小声道谢后,仰头灌了几口。
清冽的茶水滑过喉咙,驱散了几分疲惫。
他踮着脚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目光不经意间扫过远处的苍梧山脉。
那山脉连绵起伏,云雾缭绕,山巅隐在云端,看不真切。
村里老人常说,苍梧山里有精怪,还有修仙的高人在山中修行,只是从没人真的见过。
李元汐小时候也曾和村里的小伙伴们一起,偷偷跑到山脚下张望,却只看到茂密的树林和盘旋的山峰,连只像样的野兽都没碰到过。
久而久之,那些传说便成了哄小孩的故事。
“想啥呢?小脸都沾着泥点了。”张婶见他发愣,笑着蹲下身,用袖口轻轻擦了擦他的脸颊,“再干半个时辰就差不多了,这天儿热,别累坏了小身子。”
李元汐回过神,摇了摇头笑道:“没事张婶,我就是歇会儿。”他将水壶递还给张婶,后者却摆了摆手,把水壶塞回他手里让他留着,自己则去了树荫下歇着。
他重新握紧木犁,小身子深吸一口气,再次踏入了田里。
只是这一次,他的小脚步里,多了几分连自己都没察觉的期待。
晨雾渐渐散去,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下来,照在田垄上,照在孩童单薄却挺拔的小小身影上,将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落在翻耕过的泥土里。
日头渐渐西斜,原本炽烈的阳光褪去了锋芒,染上了一层温柔的橘红。
李元汐将最后一垄田犁完,松开紧握木犁的小手,指节处因用力而泛白,缓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恢复知觉。
他牵着老黄牛的缰绳,慢悠悠地往家走,牛蹄踏在田埂的泥土上,留下一串深浅不一的印记,身后的梯田在夕阳下泛着湿润的光泽,青禾的影子被拉得很长,衬着他小小的身影,竟有几分与年龄不符的沉稳。
回到村口时,炊烟已经袅袅升起,混着各家饭菜的香气飘在空气中。
李元汐将老黄牛牵到自家院角的牛棚里,搬着小板凳给它添了些草料和清水,又拿起小扫帚把牛身上的泥土轻轻扫落,这才拍了拍手上的灰,迈着小步子走进了院子。
“回来了?快洗手吃饭。”母亲王翠兰正端着一碟炒青菜从厨房走出来,见他进门,脸上立刻堆起了笑意,快步走上前接过他手里的犁柄靠在墙边,又揉了揉他的小胳膊,“今天倒是比往常早了些,累坏了吧?”
“还好,今天的活计不算多。”李元汐应着,走到院中的水井边,搬着小木桶打了半桶凉水,掬起一捧往脸上泼去,清凉的触感瞬间驱散了浑身的燥热。他又仔细洗了洗手,小小的指尖上,薄茧在水中泛着淡淡的红色。
父亲李老实已经坐在了堂屋的饭桌旁,手里端着一个粗陶碗,碗里盛着半碗自家酿的米酒,正慢悠悠地抿着。
见李元汐进来,他抬眼看了看,点了点头道:“今天犁地的进度不错,歇够了就坐。”李老实是个典型的庄稼人,话不多,性子沉稳,看着儿子小小年纪就跟着下地干活,心疼都藏在眼底,却很少挂在嘴边。
李元汐走到桌边,搬过小板凳坐下,桌上已经摆好了三菜一汤:一碟炒青菜,一碟腌萝卜,还有一小碗炒鸡蛋,最中间是一碗飘着葱花的米汤。
虽然简单,却都是母亲精心准备的,冒着热气,香气扑鼻。
王翠兰也坐了下来,拿起筷子给李元汐夹了满满一筷子炒鸡蛋到他碗里:“多吃点,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天天在地里干活,得补补。”
“娘,我自己来就行。”李元汐笑着应道,拿起小小的木筷扒了一口米饭,温热的米饭混着炒鸡蛋的香气在嘴里散开,一天的疲惫仿佛都被这烟火气抚平了。
饭桌上很安静,只有碗筷碰撞的轻响和父亲偶尔抿酒的声音。
王翠兰一边吃饭,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村里的琐事:谁家的鸡丢了,谁家的麦子长势好,又或是张婶今天跟她聊了些什么。
李元汐耐心地听着,偶尔应上一两句,小大人似的模样惹得王翠兰直笑。
“对了,汐儿,”王翠兰忽然想起什么,说道,“前几天你张爷爷说,苍梧山脚下的那条小溪最近水变清了,说是山里的泉水多了,你要是明天有空,去挑两桶水回来,比井水甜些。”
听到“苍梧山”三个字,李元汐握着筷子的小手顿了顿,上午在田埂上想起的那些传说又浮现在脑海里。
他抬眼看向父亲,见父亲没什么反应,只是继续喝着酒,便点了点头:“好,明天我早上去挑。”
李老实这时放下酒碗,看了他一眼,语气沉了些:“去山里那边小心点,别往深处走,村里的老话不是白说的,小心有危险。”
“知道了爹。”李元汐应道,低头扒了一口饭,小小的心里却悄悄泛起了涟漪。
夜深了,青石村的灯火尽数熄了,只有几声虫鸣在院外的草丛里低吟,混着老黄牛偶尔的轻哞,在静谧的夜色里漾开。
李元汐躺在硬板床上,小小的身子裹着粗布被褥,被褥上带着阳光晒过的草木味,可他却怎么也睡不着。
白日里犁地的疲惫还沉在骨血里,可心口那点因“苍梧山”而起的涟漪,却越荡越宽,搅得他心神不宁。
他睁着眼睛,望着屋顶漏下的一缕月光,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掌心的薄茧。
这是在青石村十年,握木犁、扛小锄头磨出来的印记,粗糙,却真实。
可只有李元汐自己知道,这具十岁孩童的小小身体里,装着一个来自异世的灵魂。
这秘密,从他有意识的那一刻起,便埋在心底最深的地方,一藏就是十年。
前世的他,还是个刚踏入大学校门,对未来满怀憧憬的少年。
那天下午,他在过马路的转角,因为心神恍惚,撞上了失控的货车。
只因在食堂看到了他不愿看到得一幕,难过地跑开后没注意红绿灯,也没注意那辆呼啸而来的货车。
天旋地转的痛过后,再睁眼,便是襁褓里嗷嗷待哺的婴孩,耳边是粗粝的乡音,眼前是黄泥糊的墙,还有一对满脸憨厚,唤他“汐儿”的男女。
他花了很久才接受这个事实。
胎穿,穿到了这连名字都没听过的苍梧山脉边缘,一个地图上或许都找不到的青石村。
没有金手指,没有系统,前世的数理化、诗词歌赋,在这靠天吃饭的小村子里,连半斗粮食都换不来。
他试过挣扎,试过哭闹,可看着父母那双布满老茧,却始终盛满温柔的眼睛,看着这个家为了养活他勒紧裤腰带的模样,那点来自异世的不甘,终究被烟火气磨平了棱角。
既来之,则安之。
至于那场车祸。
他已经不想再回忆了。
反正前世的自己已经死了,就是没法偿还养父养母的恩情了!
而往后,他开始学着像个真正的乡下孩童一样说话、做事,学着握木犁、扛锄头,学着跟在老黄牛身后,一步一个脚印地踏在田垄上。
十年间,异世的记忆渐渐淡成了模糊的影子,城市的霓虹、高楼、车水马龙,都成了梦里偶尔闪过的碎片,唯有骨子里那点属于二十岁少年的认知,还悄悄藏着。
他比村里同龄的孩子更沉稳,更能熬,也更清楚,这一方小小的青石村,从来都不是终点。
想知道凡人修仙:我的金手指竟然是本书by佚名小说完结版最后的结局吗?点击下方的内容推荐,可供观看更多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