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农妇:翻身走上人生巅峰的主要角色是 叶春花 、 吴忠良 ,这是一本古代言情类型书籍,是人气作家佚名的作品,它的内容描写生动,文采斐然,接下来为你描述本书的精彩介绍:第1章脖子上像被架了把钝刀子,持续地割,四肢酸麻得像被蚂蚁啃噬......要不是头脑尚且清明,叶春花还以为自己刚穿过来,就又死了过去。是的,叶春花她穿越了。
《绝色农妇:翻身走上人生巅峰》精彩章节试读
第1章
脖子上像被架了把钝刀子,持续地割,四肢酸麻得像被蚂蚁啃噬......
要不是头脑尚且清明,叶春花还以为自己刚穿过来,就又死了过去。
是的,叶春花她穿越了。
世界最顶尖的雇佣兵团,刺春杀花组织的实际话权人,以一身毒术和刺杀本领称霸黑暗世界的女王,竟然在一朝身死后,穿到了一个农妇的身上!
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叫叶春花,因丈夫出远门做生意了,守不住清寡。把丈夫留下的半年米粮全都给贱卖了,换成高昂奢侈的礼物,送给了一个叫顾家明的私塾先生。
因为有婆婆和大嫂接济,原主才没把自己和女儿活活饿死。
为了解决带孩子,没空勾搭男人的问题。原主前天晚上,还把才两岁的女儿送到了后山,想让野兽叼走。
幸好被打猎的村民遇上,给带了回来。
看到被送回来,奄奄一息的幼童,婆婆气得吐了血,卧了床。
于此,婆婆和大嫂断了对原主的接济。私塾先生顾家明,更是把原主唾骂了一番。
原主就这么去别人家偷东西,存活了两天,被人抓住打了一顿后,终于撑不住了,又跑到了大嫂那里借米粮,大嫂自然回绝了,原主就把大嫂叫回家里,以上吊为威胁。
只是原主没想到,大嫂一点救原主的意思也没有,还生怕原主死得不够快,在婆婆去找人救原主后,把原主的腿往下拉。
原主就这么死了,她也就穿了过来--好在婆婆找的人来得及时,要不然就不是昏迷这么简单了。
眼皮重得无法睁开,叶春花在心里幽幽地叹了口气:作孽!怎么穿到了这么个又丑又懒,勾人、偷东西、坑杀女儿,道德伦丧的恶妇身上?
“这样都不死......”
耳边响起大嫂张招弟轻柔的声音,接着嘴巴被用力地扒开。
很疼啊!大嫂是不是精分?用最温柔的声音,最大的力道?
接着,一股子酸臭的冷水,就那么灌进了胃里。
不过,这碗充满恶臭的水,好歹是让叶春花醒了过来。
“大嫂,你给我喂的是什么水?”
“灶上拿的。你家茶壶和水缸都是空的,只有这碗水可用。”张招弟说话很柔糯。她过门才五年,年纪也不过二十二。脸蛋圆圆,眼睛也很圆,只额头有点抬头纹,面善得很。
“呕......”叶春花差点没吐出来:“灶上那盆水,是积了几天的洗锅水。水缸旁的木桶里有干净的水。”
“是吗?我没看见,怪我怪我。”
就是瞎子也闻得到味啊!大嫂明明是故意的,偏还装得一脸无辜。
叶春花有点疑惑,从来大嫂都是一副老好人的样子,怎么今天像变了个人?又是杀原主,又是给她喂洗锅水。
“弟妹,堂屋地上凉,要不我扶你去床上躺着?”
叶春花摸不着张招弟的意思,便摆了摆手,示意不用。
“好吧,那我给弟妹搬个小凳。”张招弟搬了把小竹椅,随后又指着墙角道:“尘灰半月没倒了吗?都生虫了。”
“大嫂,别忙活了,一会儿我自己倒。”叶春花没缓过气来,仍自坐在地上不动。
“没事的,不就倒个尘灰。弟妹不爱做家务,我来做也是一样。都是一家人,我们不说两家话哈。”说话间,张招弟就端起了木屉。
脖子还疼得厉害,叶春花只能凝神看着张招弟的动作。
果然不出她所料,张招弟在走到她身边时,脚下一歪,手上的木屉向着她的面门一送......
那半月没倒的垃圾,连带着木屉就兜头往她脑袋上扣了过来。
鼻子里满满充斥着烂菜叶、汤汁的臭味--原主太懒了,吃完就睡,碗从来不洗,吃剩下的汤水就直接倒在木屉里。半个月了,真是臭得没法形容。
叶春花眉头紧皱:原主只是借了大嫂两斗米,大嫂就不惜要原主的命?还这么羞辱人?
作死啊!以为我现在虚弱,就好欺负了吗?
叶春花小眼睛里一眯,脚背绷紧,足尖向着木屉飞来的方向踢去。
“哗啦啦。”垃圾从木屉里翻了出来。
木屉和木屉里的垃圾,向着张招弟胸前砸落。
张招弟完全没反应过来,只看到叶春花扭着肥腰,脚一勾,木屉就转了个头......
“夭寿啦!弟妹你做什么?我又不是故意的,你就泼我一身尘灰!”木屉倒是砸得不痛,但那半月没倒的垃圾着实太臭。张招弟忍不住喊了起来。
“大嫂,辱人者,人恒辱之。”叶春花坐直了身体,低着头掩住眼中的冷意:“两斗米,不值得你杀我、辱我吧?”
张招弟拍着胸前脏污的手,猛地停了下来:“你说什么?!空口白牙的,你凭什么说我杀你?凭什么说我辱你?”
第2章
叶春花冷哼一声:“大嫂真是杀人不见血呢?我只是威胁下你,哪里是真的上吊?我脚下的高椅,不是你踢开的?拉我腿的不是你?洗锅水不是你喂的?刚才不是故意踉跄,把尘灰往我身上倒?”
张招弟两眼瞪得大大的,一脸不敢置信:这个蠢如猪的女人,什么时候观察得这么细致,说话变得这样有条理?
“弟妹你......”张招弟仍然是那副和善的样子:“我们是一家人......我怎么会害你?”
“呵,救我的两个婶婶被你支去处理吊绳了,此时堂屋没人,大嫂,你何必伪装?”
张招弟咬着唇,眼里的狠意慢慢生了出来:“旁人莫说借两斗米,就是再翻一番,我也不在意......叶春花,你合该死去!也免了阿璃的苦难!”
阿璃,原主刚满两岁的女儿......
那个苦命的孩子。
叶春花眉头紧皱--大嫂或者真是为了阿璃也说不定。可真要为了阿璃,饿死原主,吊死原主都还说得过去......偏这侮辱她的事,很明显就是报的私仇。
大嫂一直都是笑脸盈盈的,原主就是再混帐,也不好意思总打笑脸人。
是以,原主和大嫂,以往相处虽然不算融洽,但哪里有什么深仇大恨?
倒是婆婆脾气暴躁,经常责骂原主。真要论私仇,恐怕这次找人来救的婆婆还多一些。
才想到婆婆,那厢就听到婆婆的咳嗽声渐近。
“我那杀千刀的二儿媳,死了没有?”刘老太太边咳边颤着佝偻的身子,边从屋外走了进来。
刘老太太一进屋,就看到叶春花二百多斤的大体型,毫无形象地半趴半坐在堂屋正中央的紧实泥地上。
原来没死呢!刘老太太极其失望地叹了口气。
叶春花声音有点颤抖:“婆婆,我没死成。”
刘老太太眉头皱着,嫌恶地撇过脑袋不理会。
“老大媳妇,你衣服上怎么?”
张招弟颤着手,指向叶春花,眼眶红着,柔弱无助地:“婆婆,弟妹她......”
真能演戏啊。刚才的狠劲突然就不见了。
叶春花截住了张招弟的话头,语态谦恭:“婆婆,是我不好。以前我太懒了,大嫂给我倒尘灰,不小心摔了一跤。大嫂对不住,我会改的。我现在已经醒来了,以后不用你再操心替我做家务。”
张招弟愣住了,她怎么也没想到叶春花嘴皮子这么利索,比她还能装。
刘老太太伸出手来,给张招弟拍了拍:“招弟,你就惯着这个懒妇吧!”
虽然没有成功让婆婆认为叶春花泼她尘灰,但好歹在婆婆面前挣了个“好人”的名声......
张招弟拳头握了握,到底没有再去争辩尘灰的事--叶春花给了她台阶下,她要是再争,只怕叶春花会说出是她居心不良的事实。
于是,张招弟脸上堆了笑:“婆婆,不防事,就一点尘灰而已。弟妹比我晚过门,又不爱做家务,惯惯她也是应该的。”
刘老太太听罢,脸也板起来了,啐了一口:“这个懒妇!造孽,怎么忠良会娶了这么个媳妇!咳咳......”
“不是让您好好躺着的吗?您还跑去叫人救她?”张招弟脸色沉着:“快快坐下,您这么东奔西跑的,不要命了?”
“咳......我哪是为她?我是为了我的乖孙......”刘老太太向来面恶心慈。她拖着病体找人救叶春花,一半是为了阿璃,一半是为了叶春花左右是她家的人。
再坏,也不能见死不救。
她这么说,只是不想让叶春花以为,她是个以德报怨的老实人,回头再来欺负她。
原主在这个家生活了快三年,是以叶春花深知婆婆嘴硬心软的脾气。
她深知,她能重生获得另一次生命,全靠跟她对着干的婆婆。
而要她死的那个,正是那位时常接济她,笑语盈盈的大嫂!
看,大嫂杀她辱她不成,又借着关怀婆婆,开始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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