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走山客开始 , 化身绝世妖皇 》完整精彩阅读,本书的主角是 林轩 、 林月 ,它是佚名打磨的仙侠书籍。本书一波三折,精彩纷呈,结尾画龙点睛。小说精彩内容分享:第1章大盛武朝,以武立国。隆盛三十年,天微凉。靖安府,临川县,紫雾山外域。大夜弥天,月明星稀。山川寂静。真人庙。淡淡紫色瘴气,于紫雾山深处,随风而起,掠过庙宇,越过乱石嶙峋,席卷山林,叶落翻飞,狂风呼啸。黄昏短暂,若白驹过隙,紫色瘴气起,顷刻间,整座紫雾山,便好似化为了无尽鬼蜮。
《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精彩章节试读
第1章
大盛武朝,以武立国。
隆盛三十年,天微凉。
靖安府,临川县,紫雾山外域。
大夜弥天,月明星稀。
山川寂静。
真人庙。
淡淡紫色瘴气,于紫雾山深处,随风而起,掠过庙宇,越过乱石嶙峋,席卷山林,叶落翻飞,狂风呼啸。
黄昏短暂,若白驹过隙,紫色瘴气起,顷刻间,整座紫雾山,便好似化为了无尽鬼蜮。
《大盛民俗记》——
大盛武朝,山川湖泊具存,物产饶富。然每至夜,山生瘴气,水现蜃景。兽遇无妨,若人夜留山间水畔,则身渐弱,终毒毙。
夜黑不上山,上山恐难还,皆因恶山入夜,毒瘴害人。
眼下,紫雾山这夺人性命的紫色山瘴,终究还是来了。
少年和狗,身负重伤,躺在地上。
林轩从昏迷之中醒来,脖子上紫青色勒痕犹在,狰狞恐怖。
旁边一条黄色细犬,毛色黯淡,身形佝偻,尽显苍老。
七窍渗出鲜血,奄奄一息,腹部微微起伏,已在弥留之际。
“咳咳!赵荀老儿,焉敢如此欺我?”
林轩扯下悬挂在脖子上的麻绳,一把扔在地上,眼中怒火,如有实质。
动了肝火,呼吸不畅,不由咳嗽连连。
两世记忆,若狂潮一般涌来,融合为一。
前世宿慧觉醒,蓝星护林员林轩,异世猎户之子林轩,不分彼此。
前世林轩,不喜和人交涉,厌倦城市,看透人心,毕业后,当了一个护林员,每日奔走于大川之中,倒也快活。
一日,林轩在深山幽洞之中,寻到了一面幡旗。
那幡旗,杆长数丈,幡面非锦非帛,材质奇异,似雾似幻,隐有流光溢彩,神异非凡。
林轩忍不住触摸。
而后,天崩地裂,地龙翻身。
灵识蒙尘,再度觉醒,已是二世之身。
“我是临川县黎村人,父亲乃是猎户,因入山,伤了腿,便希望昔日师弟赵荀带我入山,熟悉走山,日后好撑起这个家。”
“却不曾想......我们竟寻到了一株年份有二十年的棒槌,已长出两片参叶。”
“但临近黄昏,大夜将至,这个世界,山川湖泊,一旦到了晚上,山有山瘴,水有蜃气,对人有大害。若是将时间耽搁在挖棒槌上,只怕难以在夜晚之前,走出紫雾山。”
“挖掘棒槌,需细致入微,断了参须,便破了品相,水磨功夫,耗时耗力。只能绑上红绳,做好标记,明日白日再入山取之。”
“可没想到,世界上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个是太阳,另外一个......”
林轩幽幽叹息,喃喃说道:
“另外一个,是人心。”
所谓的“棒槌”,是民间对野山参的俗语。
这个世界的野山参,功效比前世还要厉害,十年年份,会长出一片参叶,二十年年份,则有两片。
如林轩遇到的那一株,若是去县里早市叫卖,少不得七八两银子。
巨款!
足够一户人家,吃上数年而不空。
当时的林轩,心中自然喜不自胜。
林轩走在前面,赵荀和他儿子走在后面。
谁曾想——
赵荀父子,突然暴起,偷袭林轩,在真人庙外,用麻绳将林轩勒死。
林轩入山,带了一条十年老猎犬。
见小主人有难,暴起反抗。
结果被二人打狗腿,一棍子砸在脑门上,哀嚎一声,惨叫倒地。
为何下黑手?
七八两银子的巨款,若是让林轩活着,还需分润,剩几两银子?
雪花银白,却能黑了人心。
“对了......老黄......”
林轩回过神来,四下看去。
看到了身边吊着半口气的老黄。
“老黄!”
林轩将老黄狗头抱起。
老黄的头颅,耷拉在林轩怀中,似乎听到了召唤,吃力睁开眼睛。
林轩牙关咬紧,眼睛一红。
老黄,尚未睁眼,就在林家,如今有十载春秋。
算是一条老狗。
犬行猎野,奋擒狡兔,勇斗恶狼,巧捕锦鸡。
老狗,老狗,功勋卓著,一身伤病一身荣耀。
憋宝,采药,猎户等,靠山过活者,皆为走山客。
对于走山客来说,猎犬可不是畜牲,而是家人。
“呜呜......”
老黄似乎被这股悲伤的气息所感染,吐出带着血丝的舌头,轻轻舔了舔林轩的手心。
似在安慰。
老黄,太老了。
加上被赵荀父子下了死手。
挺到现在,算是争气了。
林轩强忍着难过,抬起头。
破败的真人庙,肉眼可见,紫色瘴气渐渐浓郁,一步步向着庙中探来。
如同阎王爷的生死簿,唤人前来报道。
“入夜了,咱走不了咯。”
“黄泉路上,也算有个伴,下辈子,还给我当狗吧。”
林轩死而复生,身子骨还未恢复,勉强起身都艰难。
更何况,一旦入夜,这山瘴铺天盖地,笼罩整个紫雾山。
他,怎么逃?
“听闻这个世界,有武道强者,境界高深,开山断河,缘灭生死,神游太虚,近乎仙人。但对于山瘴蜃气,也畏惧三分。”
“哪怕是县里的武者老爷,夜里也不敢在山上多逗留一刻钟......”
“前路是死,后路也是死,可恨,没有手刃赵荀父子那两个畜牲!”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心有不甘。
第二世,刚刚觉醒,便结束了?
此事,着实,荒唐!
瘴气升腾,顷刻间遍布真人庙。
如食腐的秃鹰一般,贪食人之血肉。
“噗!”
林轩喉头一甜,吐出暗紫色的毒血。
浑身更是火辣辣的疼痛,皮肤泛起了紫色,宛若千万柄利刃正在切割。
疼!
钻心的疼!
皮肤渐渐溃烂,露出了骨头。
瘴气,步步蚕食,杀人于无形,让人一点点靠近死亡。
这个过程,自然是极为痛苦。
靠山吃山者,终归于大山。
“娘嘞......去你妈的......瘴气!”
林轩意识渐渐模糊,嘴角流淌鲜血,骂骂咧咧,道出一句国粹。
就在此刻。
异变陡生!
轰!
林轩识海之中,轰然作响。
他“看见”。
一柄长幡,劈开混沌,日月星辰之光,骤然黯淡!
而后无数异象,于林轩识海之中,不断演化。
一尊风华绝代的女妖,人首蛇身,周身大道气运环绕,背后金轮浮现,一日七十变,异象频生,道韵响彻天地间。
蛇身女妖,眼神孤傲绝冷,睥睨三界众生,统御山海。
“女娲!女娲娘娘!”
林轩心头一震。
人首蛇身,一日七十变,岂不是传说之中,人族圣母的女娲娘娘!
但见,女娲娘娘手持招妖幡,立于云端。
刹那间,天地失色,日月无光,风云为之涌动。
端坐九龙辇,周身瑞彩千条,神圣威严不可直视。
招妖幡猎猎作响,似有混沌之气缠绕,透着无尽的神秘与恐怖。
无数大妖从四面八方赶来。
鲲鹏展巨翅,遮天蔽日;
真龙吟九霄,声震苍穹;
凤凰舞烈火,璀璨夺目。
诸般大妖皆神色恭敬,齐齐跪地,高呼:
“叩见妖祖!”
其声如洪钟,响彻天地,山川战栗,江河倒流。
群妖气息磅礴,令这片天地都陷入了一种极度压抑的氛围之中。
女娲娘娘微微颔首,目光深邃如海,
仿佛能洞悉世间一切奥秘。
眼神穿越时空长河,探寻因果,推演万道,好似......
好似在与林轩对视。
林轩意识凝固,惊得一片空白,震惊于女娲大神那蕴含宇宙万物的美眸。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
“有道子如你,便有一线生机,吾等道友,吾道不孤,以期相见!”
女娲抬手一指,天地风云,顷刻消散。
这一刻,时空仿佛凝固,唯女娲之威,震古烁今。
万妖朝拜之景,恢宏至极,夺人心魄。
轰!
天地景色轰然碎裂。
逐渐凝聚一段鎏金大字——
“幡动妖集,天地惊惶!”
“执招妖幡者,为当世妖皇!”
林轩识海,再无异象。
唯有一杆奇异幡旗,猎猎作响,宝珠璀璨,光芒四射,道韵鸣颤。
此幡,名为——
招妖幡!
第2章
“我前世触摸的幡旗,竟然是大名鼎鼎的招妖幡......”
“莫不是神话传说之中,女娲娘娘采先天葫芦藤上的招妖葫芦,炼化而成的妖族至宝。”
“卷动招妖幡,唤来轩辕坟三妖,坏了商汤六百年气运!”
林轩心神俱震,恍然如梦。
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金手指,竟然是神话传说之中,妖祖女娲的神兵。
“女娲娘娘,似乎留这招妖幡为后手?而我,她唤我为道子。”
“道子为何意?娘娘,她是否在这个世界?”
“此界,和蓝星有什么关系?”
一连串的疑惑,涌上林轩心头。
然则,林轩层次,实在太低。
这些洪荒大神之事,信息量太少,仅凭眼下林轩的能耐,如何能够堪破因果?
“大盛武朝,有户籍之分,士农工商......阶级分明。”
“而猎户,乃是无土地之人,论户籍,算是民户,朝不保夕,还要承受苛捐赋税。”
“以我之能,若无金手指,如何能活得滋润?”
“武道苦海,争渡,争渡,谁人不是在这滚滚乱世之中争渡,搏一线生路?”
林轩倒也洒脱,既然想不明白,那索性不想了。
世道维艰,林轩哪有选择的权力?
猎户这等民户,最大的梦想,便是打到宝药,猎到宝兽,回乡置办几亩薄田,做个乡绅老爷大地主。
“人族晚辈林轩,叩见圣母娲皇。”
“蒙圣母看重,后生拼尽性命,也要搏出生机,亲自到圣母大人面前!”
林轩屏气凝神,面色恭敬,意识凝聚,化为真挚之声。
嗡!
招妖幡似乎听懂了林轩的话语,道韵流转,朵朵金莲绽放。
“善!”
恍恍惚惚,林轩似乎听到了一个空灵浩大而又缥缈的声音传来。
圣人一诺乾坤定,诸天万界鬼神惊。
招妖幡光芒凝聚,那幡布上,凝聚出文字。
「持招妖幡者为妖皇,妖皇可化妖族万千变化。」
「降服妖族,招妖幡即可凝聚封妖图腾,开启册封妖兵妖将,妖族本源融入封妖图腾,亦可开启妖皇全新神通。」
「招妖幡内,残有本源妖气,可开启妖皇神通“食气”;激活一枚封妖图腾,可统御妖族一名。」
「统御妖族,生者可封,死者亦活,可提升麾下妖族潜力,恢复伤势,妖皇可从麾下妖族之中,汲取造化,改易根骨肉身!」
妖皇神通!
林轩尚未反应过来。
顿觉识海翻腾,一股剧痛,使劲往里面钻。
那感觉......
便宛如有人用一柄烧红的刀子,生生捅了进去。
《淮南子·地形训》:食肉者勇敢而悍,食气者神明而寿,食谷者智能而夭,不食者不死而神。
食气!
汲取天地万物之气,窃取天地之灵气,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成仙化神,本就是逆天而行的窃天大道。
这食气之法,乃是神通,除却吞吐灵气之外,亦可食此界瘴气,蜃气。
“气盈丹田藏真意,道运周天化灵机。吸纳清气归心府,吐故纳新通玄理。”
“心守清静神自定,食气养元道不离。自然之息融身内,长生妙法在朝夕。”
林轩默念口诀,吐纳呼吸。
食气之神通运转周天。
但见林轩周围那原本浓郁的紫雾瘴气,此刻却好似遭遇了鲸吞海吸,源源不断,融入林轩的体内。
这对于旁人剧毒无比的山瘴,此刻却化为了丝丝缕缕的灵气,开始为林轩脱胎换骨。
那原本腐烂的肉身,此刻开始恢复,血肉重新生长。
人食五谷杂粮的杂质,也随之排出体外。
待林轩从入定状态结束。
有些茫然看着自己双手。
这一世的林轩,因为出身贫苦,饥一餐饱一餐,故此身高不足一米七。
但眼下袖子变短了一截,裤子也长了不少。
目测身高长到了一米八。
“神通者,果然神仙手段!”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压抑内心的兴奋。
造化逆天手段,实乃林某翻身的本钱!
大盛武朝,存有十万妖山,大城繁华之地,也尽量靠山靠海,借助物产发展。
然而这山瘴和海蜃,却阻拦了人族入夜寻宝。
对于拥有食气神通的林轩,意味着什么?
“十万妖山十万宝,四方沧海四方珍。”
“对别人而言,乃是莫大的危险,但对于林某而言,却是诸多宝藏,入吾私囊。”
林轩怦然心动,顿觉胸中有一股意气顿生,欲直抒胸臆。
“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倚。”
老人有言,诚不欺我!
“除了食气之外,妖皇果位,尚有封妖权柄。”
“封妖统御,可提升妖族血脉,治疗伤势......老黄!”
林轩念头一闪,急忙查看老黄状态。
这老黄......
那叫一个惨啊!
它本就身负重伤,此刻更是惨不忍睹。
七窍中鲜血汩汩流出,染红了身下的土地。
那原本矫健的狗腿已然折断,断裂处的皮肉翻卷,触目惊心。
而四周弥漫的瘴气无情地侵蚀着它的身躯,使得伤口不断恶化,腐烂的皮肉脱落,森森白骨赫然暴露在外。
林轩摸了摸老黄的鼻腔,死得不能再死了。
尸体也是拔凉拔凉的。
若非瘴气毒重,都可以考虑吃香肉了。
“晚了一步,不过,剑九黄啊,剑九黄......你想死,可没这么容易!”
林轩轻笑一声。
剑九黄,是老黄的名字。
有点中二。
妖皇权柄,封妖,统御麾下,死者复生,活者可降。
只要死的时间不长,妖皇便拥有决定妖族生死的权力。
“吾乃妖皇,细犬老黄,站起来!”
林轩伸出手,覆盖在老黄额头。
随着霸气的话语落下。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席卷而动,妖芒大放,神异光芒直冲九霄,激荡识海空间,摄人心魄。
一股股妖气,涌入到老黄体内。
“铮!”
老黄陡然睁开了眼睛。
在妖气的覆盖之下,老黄原本惨到没朋友的伤口,好似被人施展了时光倒流的法术一般,开始愈合。
即便是流出来已经干涸的血迹,此刻也开始回流。
半个时辰之后。
“汪汪汪!”
老黄起身,兴奋犬吠。
老黄原本苍老泛白的皮毛,此刻变得顺滑无比。
原本老黄的体长,不过一米多点。
此刻暴涨到了一米五。
看起来神俊无比。
跟一头小牛犊子一般。
“老黄......你倒是脱胎换骨了。”
“哪怕是蓝星上最大的狗品种之一的大丹犬,体长也不过一米一,你这算变异细犬了。”
林轩轻笑一声。
内心也是莫大欢喜。
老黄,是林家的功臣。
并且,优秀的猎犬,可叫“香犬”。
香犬又分为“低头香”和“抬头香”。
低头香,便如前世蓝星上的警犬和搜救犬,低头闻香,甄别气味,追踪脚印。
可若是遇到恶劣天气,或在河流内,便难以为继。
抬头香,依靠是残留在空中的气味闻香,其灵敏度和准确度远胜“低头香”。
这种猎犬,靠的是天赋,后天难以训练。
一头抬头香,在大盛,有市无价,乃是猎户至宝。
救活了老黄,不仅仅是情感上,也是为了日后探山寻宝。
“汪汪汪!”
老黄短暂惊愕过后,感受到原本苍老的身躯,重返年轻,且越发强壮。
尾巴不断摇晃,开心地上蹿下跳,还原地转起了圈圈。
「统御细犬剑九黄,妖皇根骨提升,禀赋提升,得天赋神通“闻香识途”。(闻香识途:一品,嗅觉大增,可闻百丈内气味)」
「妖皇:林轩」
「统御:细犬图腾(猛兽)」
「天赋神通:食气」
「妖皇变:第一变,细犬图腾,闻香识途,后续变化尚未开启」
林轩闭上眼睛。
他的识海激荡。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之上,原本有个黯淡无光混沌光圈,飞速凝聚,化为一只“细犬”图腾。
神异,蛮荒,玄妙。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的嗅觉,呈现数以百倍提升。
身处这荒山之中,方圆百丈之内。
杂草的青涩、泥土的腥气、野花的芬芳,还有那若有若无的动物气息。
种种味道纷至沓来,如同一幅立体的画卷清晰地呈现在他的脑海。
同时,林轩身为妖皇,竟然和老黄建立起了某种精神链接。
他能够感知老黄一些简单的情绪信息。
并且,能够翻阅老黄的记忆。
这天赋神通,着实有趣。
让林轩玩心四起。
“有了此术,便相当于拥有了雷达,紫雾山那所谓的天材地宝,又有几个能逃出林某五指山?”
“可惜......赵荀父子,杀了林某,还将林某的猎刀等物品夺走。”
“虽不惧怕山瘴,但山中野兽猛兽众多,若是大意深夜外出,恐怕成了盘中餐。”
林轩心思谨慎,并没有因为一时的奇遇而得意扬扬,反而是冷静分析。
“无妨!明日天亮,林某便给赵荀父子,一个惊喜!”
林轩冷笑一声,眼眸低沉,一抹杀意流转......
第3章
紫雾山。
远处传来金鸡报晓之声。
原本黑暗,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变得明亮起来。
煌煌大日,从山头逐渐飞升。
而那恐怖的山瘴,如若遇到了什么极为恐怖的东西,开始飞速退入深处。
这也使得诡异的紫雾山,开始变得清晰,透亮。
阳光斑驳,生机挥洒,一片生机勃勃之相。
着实难以想象。
这等钟灵毓秀的山头,到了晚上,竟会演变成吃人不吐骨头的深渊。
两个猎户,踏山而行。
为首中年猎户,精明干练,身躯强壮,赤裸在外的臂膀,疙瘩肉高高隆起。
身披兽衣外套,脸颊左侧,有一道长长的刀疤。
背负长弓,腰挎猎刀。
此人,正是赵荀。
而在赵荀身后,则是跟着一个和林轩年岁差不多的少年郎。
那少年郎,脸色通红,兴奋至极,一路上压抑不住内心的喜悦,不断搓着手。
正是赵荀之子赵力。
“爹,那棒槌不会跑了吧?”
赵力嘟囔一声。
“想啥呢?”
“棒槌能逃,那都是成了精的,只有村里老猎户师傅,也就是你师爷遇到过。”
“那家伙......十几个武者老爷都擒不住!咱们这一株,二叶棒槌罢了......”
“七两为参,八两为宝,那二叶棒槌,撑死了也就六七两样子,跑不了!”
赵荀给了赵力一个“头板”,没好气地喝道。
赵力捂着脑袋,委屈巴巴道:
“俺这不是......怕这到手的富贵跑了么?”
“有了这株棒槌,嘿嘿嘿,俺能娶一房媳妇了。”
“爹,还是您英明,深山野林,杀了林家二郎,要不然......按照规矩,咱不知道要亏多少!”
走山客,自然有走山客的规矩。
憋宝寻宝,那棒槌是林轩寻到的。
若是分润,林轩自然占了大头。
财帛动人心。
“闭嘴!你这傻狍子!”
“林轩是失足跌落山崖而死,若是有走山客,在真人庙之中,发现了其尸骨,那咱也不知道为啥。”
“兴许是他跌落山崖不死,爬回了真人庙。”
赵荀狠狠瞪了自己这个口无遮拦的儿子一眼,苦口婆心告诫道:
“但夜幕将至,说句公道话,咱也不可能为了生死未卜之人,死在山瘴毒下!”
“记住!记住!把嘴门栓拴好!林铮虽废了,但脾气大着呢......”
“林家大郎入山失踪,林家二郎便是独苗......若是让林铮知晓这件事,只怕他敢屠了我们全家!”
说到这里。
赵荀眼睛微微眯起:
“况且,走山客背刺,此事不太光彩,若是走漏消息,只怕咱们父子,会成为走山客的公敌!”
听到赵荀将此事,讲得如此严重,赵力也慎重了几分,重重点头。
父子二人,跋山涉水,脚步飞快,不多时,便到了二叶山参的埋宝地。
二人拨开郁郁葱葱的荒草。
一株山参静卧土中,四周青苔遍布,古藤缠绕,怪石嶙峋,蔓草杂生。
山参上,一抹红色,倒是显得极为耀眼。
“还在,还在......发了,爹,俺们发财了!”
赵力瞪大眼睛,眼神之中,满是贪婪之色。
饶是沉稳老练的赵荀,也不由舔了舔嘴巴。
二人的呼吸,也在此刻停滞!
世间万物,骤然不见,四只眼睛,直溜溜看着,天地独留二叶山参!
就在此时,骤变突起!
一丈开外!
草堆一动。
林轩目光若恶狼一般凌厉,凶残。
身上的用来伪装的杂草,哗啦啦,如瀑布般落下!
林轩手中持了一块婴儿人头大小的石头。
一跃而起!
“砰!”
一击,直接砸在赵力的后脑。
林轩虽未习武,不得超凡力量。
但是经过一晚上食气,气力大增,早已不弱强壮猎户多少。
这一石头下去!
鲜血狂飙!
红白之物,到处翻飞,宛若一个被砸烂的西瓜。
赵力闷哼一声。
连惨叫都来不及。
直挺挺倒在地上。
“力儿!吾儿!”
赵荀也被这惊天变故给吓傻了!
但多年狩猎,让赵荀战斗经验极为丰富。
赵荀下意识抽出猎刀,刀光一闪,正是对着林轩的脑门砍去。
刀风!
冷冽!
刺骨!
林轩低头,猎刀贴着头发而过,削去了几缕青丝。
“林轩,你竟然没死?!”
“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此刻的赵荀,状若疯魔,手中猎刀舞动如风,刀刀向着林轩要害砍去。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林轩不但没死,还将赵荀置于“不孝”的境地。
赵荀,岂能容他?
林轩虽得食气之法,但毕竟年少,正面搏杀,面对这种山里讨生活多年的老猎户,难免有些力不从心。
这招妖幡的妖皇传承,没有立即让林轩逆天,更多的,是在培养林轩的潜力。
更何况。
赵荀这种猎户,虽然不是武者老爷。
但年轻时候,也学了几手架势防身。
又有与野兽厮杀的血勇。
寻常三五个汉子,还真近不了他的身。
“轰!”
就在此刻。
林轩紧握的左手,猛然一扬,张开!
一把泥沙在半空之中散开!
不偏不倚,正巧撒在了赵荀的眼睛上!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霎时间。
赵荀泪流不止,感觉火辣辣,钻心疼痛。
眼球中,无数小石子,若万千刀绞。
“卑鄙!卑鄙!”
“偷袭杀吾儿,还使这般下三滥的手段!”
“你爹就是这么教你的么......”
赵荀气急。
一只手挥刀,一只手擦眼泪。
但这泥沙,都是林轩精挑细选过的,极为难缠,越揉越难受。
“啊!”
一道黄色身影闪过,避开赵荀的猎刀。
精准无比,一口咬在了赵荀的喉咙处。
“噗嗤!”
强大的咬合力,刺穿了皮肤和喉咙。
顷刻间。
赵荀痛苦难当,感觉呼吸都透着一丝刺骨的寒意。
老黄!
关键时候,剑九黄潜伏在暗处,收到了林轩的精神链接,悍然出手!
“轰!”
此刻的老黄,体型比狼还大了一圈。
骤然突袭。
赵荀整个人被压倒在地上。
“呃呃呃!”
老黄死死咬住赵荀的喉咙,喉咙处低吼,发出恶狼一般的恐怖之声。
林轩快步上前。
手中石头铆足了气力,砸下!
砰!
“赵叔,您是长辈,晚辈多送你几下!”
“恭请,赵叔,上路!”
林轩下手狠辣,话语不多,一下砸完,赵荀已经在地上抽搐,头颅上凹陷一大块。
但林轩怕这厮没死透。
买一送十!
砰!
砰!
砰!
......
血染一地。
捣得稀烂。
赵荀脖子以上,已经不能看了。
“呼!”
林轩又踹了赵荀尸体两脚,确定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诈尸之类邪术,这才扔了血红色的石头。
俊朗的脸上,染上了血迹,显得格外妖异。
“生的最后一笔,也是死的第一笔。”
“赵叔,没想到......这两笔让你从生到死吧?”
林轩冷笑一声。
前一秒,畅想着二叶山参的造化,下一秒,父子肩并肩去寻阎王爷报道。
下辈子,少害人!
“老黄,警戒!”
林轩不敢耽误,低声喝道。
老黄是林轩统御之兽,二人有精神链接。
林轩方才说完,老黄纵身一跃,跳到一块大石头上,占据高点,警惕四望。
林轩快速将两具尸体拖出老远,剖开腹部,露出内脏。
而后折返,用泥土覆盖残留血迹。
如此,哪怕血腥味吸引猛兽,也不至于让林轩受到牵连。
至少,在赵荀父子内脏血肉被吞噬干净前,林轩较为安全。
蹲下身子,将赵荀和赵力身上的猎具,以及挖棒槌的药锄等物,悉数取下。
山中危机四伏。
有野兽,也有一些诡异。
更可怕的依旧是人。
挖参,得快!
第4章
林轩虽得金手指造化,但并非万能。
好在林轩生在猎户家,长在大山中,对挖参刨土,倒也是颇有心得。
林轩俯下身子,屏住呼吸。
老黄也是一条老狗,以前也跟着林轩之父跑山好些年头。
一人一狗,知晓挖参的规矩,蹑手蹑脚,不敢发出一丝声响。
挖参,也叫“放山”。
所谓“放山不喊山”。
则是指在寻棒槌和挖参的过程之中,不可大声喧哗,恐惊扰了成了气候的山宝,人参娃娃走脱。
林轩打开赵荀准备的兽皮包,内胆拉开,只见其上,排列竹签、鹿骨签、小毛刷、剪刀等工具。
干净锋利,闪着光泽。
这父子二人,为了这二叶山参,准备工作可没少做。
林轩抬手,先用竹签和鹿骨签,小心翼翼除去人参周围的泥土。
动作轻缓,若恋人抚摸,收放得当。
避免损伤参根。
随着林轩一步步挖开泥土,棒槌的根部开始露出。
一炷香之后。
林轩手捧一根近三十公分的大参,喜不自胜。
“足七两,品相完好,发了!”
林轩按捺心中的激动,又用猎刀,刮了一些苔藓、桦树皮等柔软的材料,连同人参包裹起来,以保持其湿度和完整性。
林轩将之放入包裹之中,心神沉入识海之中。
「封妖图腾之细犬:一阶图腾,求得九颗猛兽之心(或等价之物),举行图腾献祭,即可迈入二阶图腾。」
「晋升二阶图腾,图腾妖仆血脉进化,觉醒全新天赋神通,其造化,妖皇共享之。」
“这个图腾......便是代表着老黄么?”
“我统御了老黄,老黄成为我麾下妖将,其本源妖魂,便在招妖幡上,凝聚出一个图腾。”
“若是我寻到足够多的宝物,便可举行封妖图腾献祭,将一阶图腾提升为二阶图腾,老黄血脉进化,觉醒全新神通,与此同时,我也能与之共享!”
林轩思维,若电光石火一般运转,念头通明。
例如老黄是林轩的细犬封妖图腾,林轩能得到“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除此之外,肉身根骨也会提升不少。
若是细犬图腾晋升入二阶,那无论是老黄还是林轩,都会获得莫大裨益。
“却不知......如何才能获得更多封妖图腾,统御更多妖族?”
林轩心中不由浮现出一个念头。
眼下杀了赵荀父子,林轩杀身大仇得报。
主要精力,也化为展望未来。
山泽湖海......
在此界都蕴含泼天富贵。
区区一只老黄,可不够看。
「妖皇于此界修武道,迈入超凡,即可激活招妖幡内新图腾。」
招妖幡似乎感知到了林轩的心思。
幡面上光影浮动,顿时出现了文字。
“女娲娘娘至宝,果然不同寻常,你......该不会蕴含器灵吧?”
林轩觉得这招妖幡,身为神话传说之宝,蕴含仙神之力,有小说之中的器灵,也是无可厚非。
招妖幡幡旗滚滚,却无作答。
林轩讨个无趣。
心中暗暗振奋。
修武道,踏超凡。
这个世界,武者高人一等,强大武者,更是如同仙神。
若林轩这种民户,遇到武者,也得行礼,道一声“武者老爷”。
黎村没有武者。
若是想要学武,还需去县城之中。
这条路,道路维艰啊!
......
“咻!”
一支利箭破空。
箭羽御风而动。
“噗!”
一只野兔中箭,挣扎几下,顿时没了气息。
在林轩“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之下。
方圆百丈气味反馈于脑海,若立体画卷,生动清晰。
林轩好似开启了上帝视角,虽非老猎户,但狩猎能力也是极为出色。
林轩快步上前,将野兔提在手中。
一转头。
老黄已吊着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跑到林轩面前,摇头摆尾。
“天色渐晚,今日拢共打了六只野兔,五只野鸡。”
“虽未狩猎到大货,但总体收获极为不错。”
“更莫要说,还有一株二叶山参了。”
林轩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这些猎物,大部分,还是老黄猎到的。
老黄化为封妖图腾之后,得了招妖幡的神异造化。
非但回到了壮年,并且肉身大涨,可力搏野狼。
又是山中老猎犬。
论狩猎能力,林轩自然不如这条老狗。
林轩将猎物扛在身上。
看向西方。
煌煌大日收敛耀眼的光辉。
绽放出红润。
缓缓靠向大山。
“入夜这山瘴,对我倒是有莫大裨益。”
“妖皇食气神通,可提升肉身。”
“若是寻一门武学呼吸法,只怕效果更好。”
“不过,我已消失了两日,再不回家,只怕爹爹和妹妹担心。”
林轩心头暗自沉吟。
罢了!
也不争这一日之功。
回家报个平安也好。
前世宿慧和今世记忆融合,早已不分彼此。
每每想到家人。
林轩顿觉心里温暖。
路过赵荀父子尸首,早已被山间野兽,啃得破破烂烂。
林轩思量一番,扯下衣物。
往下山赶去。
......
临川县,黎村。
破败的黄泥茅草屋。
屋内点燃了昏黄的烛光。
一个腿脚不便的老年猎户。
一个农家打扮,面目清秀的少女。
“爹,二哥......会不会......”
那少女,正是林轩的妹妹,名为林月。
此刻正在做着针线,缝补衣裳,心灵手巧,颇为能干。
但这女工活计,平日里林月手拿把掐,今日却心烦意乱。
她的二哥林轩......
已有两日未归了。
虽说有老猎户赵荀陪同,但林月总觉得心里堵得慌。
尤其是昨日傍晚时分。
林月正在喂鸡,突然心口悸动,难以呼吸。
心里更是牵挂自家二哥。
“赵荀是爹的师弟,他能耐大着呢......哪怕遇到灰狗子(狼)都能全身而退,有他在,幺儿出不了事!”
那老年猎户,头戴毡帽,两鬓微微泛白,皮相苍老,双目却是锐利得很,颇有龙精虎猛之意。
此人正是林轩之父,林铮。
林铮入山,摔了腿,此刻正用竹板固定,半靠在炕上。
抽着旱烟,沉默片刻,道出一句话:
“没事的,没事的......”
似在宽慰女儿,又似在安慰自己。
“我回来了!”
正在父女俩心思沉重之时。
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
林轩推开木门。
看着周围熟悉的家具,一颗心安稳了不少。
“幺儿!”
“二哥!”
......
父女惊喜。
饶是林铮荣辱不惊,也不由展露出笑意。
林月儿更是快步上前,一把搭在林轩肩膀:
“咦,二哥,怎么两日不见,你长高,长壮了不少啊!”
林轩初次运转食气神通,洗筋伐髓,改易了根骨。
身高窜到了一米八。
再看林月儿,还得低头。
林轩摸了摸妹妹的秀发:
“月妹,男女授受不亲,你这样,嫁不出去的!”
林月看林轩依旧是这么混不吝,不由啐了一口:
“我才不要嫁出去,我要在家。”
“倒是你......爹为了给你张罗娶媳妇,忙前忙后,可操碎了心。”
林轩嬉皮笑脸。
内心却是不屑。
之前未觉醒前世宿慧的林轩,对娶媳妇有一种执念。
毕竟......
年轻气盛的小伙儿。
但如今宿慧合一的林轩,虽不排斥儿女之情,但更重要的是,踏足武道,甚至有朝一日,凌驾九天之上,完成和女娲娘娘的约定。
情情爱爱,如何有长生久视来的潇洒和快活?
“爹!”
“嗯,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林铮点了点头,旱烟杆往炕头砸了砸,洒落烟灰,一双眸子落在林轩身上,又看向了老黄,蹙起眉头:
“不对!你身上的家伙儿,是你赵叔的啊!”
“还有......为何你身子骨这般大变?就连老黄,也变壮了,和小牛犊子似的......毛色也光泽不少,好像变年轻了......”
“这......怎么回事啊?你和爹说说,你这两日,到底发生了什么?”
知子莫若父。
林铮一手将林轩拉扯大,看到儿子目光坚毅,身材健硕,如同变了一个人般。
他知道。
肯定出事儿了!
第5章
林轩闻言,知晓山中之事,只恐瞒不住林铮。
林轩取出包裹。
逐一打开。
露出了赵荀父子的衣物。
“这......”
林铮眸光闪烁。
“父亲,我寻到了一株七两山参,那赵荀父子,见利起心。”
“背后对我下黑手,将我勒死于真人庙。”
“就连老黄,也被他们差点打死。”
林轩眯起了眼睛,语气平静,叙述此间过程。
但这些话,落在了林铮和林月的耳中,却顿觉心惊肉跳,喉头干涸。
“因天色渐晚,他们怕山中瘴气,故此先行下山。”
“却不知,我福大命大,和老黄得食了庙中一枚红色朱果,伤势痊愈,身子骨也强悍了不少。”
“次日,我埋伏在放山之地......”
林轩没有继续说下去,伸出手,做了一个砍头的动作。
林铮父女二人,看着林轩,面露惊色。
他们从来没有想过。
林轩,家中最小的儿子,历来受宠。
却不曾想,眼下做出了杀人的举动。
“这赵荀父子,未免太过歹毒了一点吧?”
林月咬牙切齿,恨意顿生,不过一想到二人生死,林月抿了抿嘴唇,又开口说道:“只不过,这杀人之举......会不会......太过了?”
“砰砰砰!”
林铮将旱烟再度敲击炕头,冷哼一声说道:“过什么?”
“山中凶恶,财帛动人心,若是老二不杀他们,他们知晓老二没死,依旧会想办法杀了老二。”
“一旦东窗事发,那赵家父子,便是所有走山客的公敌。”
老爷子毕竟是老猎户。
刀与火,见了不知多少。
心肠,也比林月这等女儿家更冷一些。
“这个赵荀,当年和村里老猎户学艺之时,便做过此类事情。”
“被我教训了一顿......这么多年,他口碑不错,我还寻思他改了......”
“如此看来,还是因为这利益不够大啊!”
“心不狠,站不稳。”
林铮蹙眉,似有些自责。
毕竟,林轩跟着赵荀上山,他没有阻止。
还好现在结果不错,若是一不小心走岔了。
那他林家,就绝后了。
“对了,二哥,你这是吃了什么果子?竟然如此神异?”
林月对林轩口中,那误食的果子,更为感兴趣。
“我也不知晓啊,当时昏迷苏醒,昏昏沉沉,就看到一枚朱果,还有宝光流动,权当死马当活马医,就没想太多。”
林轩编瞎话,张嘴就来,脸不红,心不跳。
一旁的老黄,露出了鄙夷的眼神。
“这般奇遇......和县城里说书的一般......”
林月美眸之中,星星点点,颇为向往。
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纪。
对这等神秘事情,抵抗力降低。
“山中多宝,哪怕是我也认不全,得遇如此神果,这是老二的福分。”
林铮补充说道。
大盛武朝,山泽湖海,入夜便成了害人的魔神。
但同时。
蕴含的造化也是无尽。
有人一步登天,摘得宝药,成为武者老爷,也是常有之事。
哪怕是林铮这种老走山客,眼皮下都是空的,也认不全区区紫雾山的宝贝。
奇遇之事,若是有规律,哪还会有这么多穷苦人家?
“父亲,按照山里的规矩,我还是取走了他们的衣物。”
林轩捧起赵荀父子的衣物。
“嗯。”
林铮深深看了林轩一眼,似在感触,似有惊讶:“山里的事情,谁也说不好,人死如灯灭,连个对峙的机会也没。”
“那赵荀父子,虽无直系,但也有偏远亲戚。”
“若是如实交代,只怕有人闹事,对我林家名声不好,眼下取回了衣物,便说这二人被恶狼咬死便是了。”
“至于......赵荀的猎刀和猎弓,你大可留着,毕竟,若无你,他们连个衣冠冢都立不起来。”
林轩点了点头。
山里,自然有山里的规矩。
走山客有相帮之责。
林轩对待赵荀这种恶人,自然没有这么好心。
之所以取回衣物,也是这一层的考虑。
人杀了便杀了,没必要再给自己抖威风,惹下麻烦。
恶狼所杀,和林某有何相干?
林某可是冒死取回赵家衣物,助其立衣冠冢的大好人啊!
“你似乎变得......成熟了。”
林铮吐出一口浓烟,意味深长地说道。
“所谓,经死劫而性情殊,孩儿在阎王爷那里打了个转,换了个人回来了呗!”
林轩对家人这点疑惑,早有应对之策。
这些说辞,回家之前,已经打过数十遍腹稿。
这话倒是没有让林铮父女怀疑。
古语有云,劫后重生,心性易改。
这事儿,倒也不罕见。
村里便有人,从野兽口中逃生,性情大变。
只不过,大部分都是变得胆小,甚至愚钝。
如林轩这种,变得聪慧的,却是极为少见。
“呵呵,送你上了几年私塾,倒是把你能的......和你老子咬文嚼字儿!”
林铮笑骂一声。
但声音之中,却是充满了欣慰。
孩子,长大了。
而他,老了。
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
这个家,日后要老二做主了。
老二性格变得沉稳,城府也深了,对于走山客来说,却是天大的保命神通。
怀柔等若怀雷,太仁慈的人,都已经成为大山的养分了。
“哎呀!二哥!方才没瞧见......这......”
“这些,都是你打的么?”
林月突然一声尖叫,蹲下身子,看着老黄身上背着的猎物。
老黄那狗脸一黑。
这都老半晌儿了,才看到么?
你们林家的人一双招子(眼睛),都是摆设么?
六只野兔,五只野鸡。
都被麻绳捆着。
鲜活得很。
林铮也是村里有名的猎户,野兔,野鸡之流,自然也猎过不少。
但哪怕运道不错,一日打个三五只野兔野鸡,也算是好日子。
更多时候,却是空手而归。
哪里有日日有收成的时候?
但林轩第一次入山,山货便如此多,这让林月有些惊喜。
“咕噜!咕噜!”
林月喉头生津,不断吞咽口水。
自从林铮害了腿,上不得山,林月已经有好几日,没有开过荤腥了,五脏庙唱起了空城计,一点儿油水都没。
“赶山,走山......我发现,我好像在当走山客这件事上,颇有天赋啊!”
林轩摸了摸后脑,胡诌了一个借口。
林铮展露出笑容。
林月则是惊喜,又对自家二哥,蒙上了一种崇拜的目光。
首次上山,收获如此多山货。
一只两只,可能是运气。
但这么多......
或许。
林家老二,真的在走山一途,有天赋吧!
“咱老林是打猎的好手,儿子自然随了老子,见怪不怪,宰只野鸡,大家开开荤!”
“厨房里,还有些菌子,整个野鸡炖蘑菇吃。”
林铮咳嗽一声道。
“好嘞!”
林月得了令,提着一只可怜巴巴的野鸡,一溜儿跑了。
林铮抬起头,看着林轩,突然问道:“七两二叶棒槌给我看看!”
林轩从怀中取出包裹住的二叶山参,递给林铮。
林铮看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处理得不错,品相也极佳。”
“去县里坊市的路,你还记得吧?”
林轩长在猎户家,自然记得,当下点头。
“明日,将那七两二叶棒槌卖了,记住!”
“天未亮便去,用今日的山货做掩护,把嘴的门栓给老子扣死咯!”
第6章
临川县,管辖周边九个村子。
无论是务农的农户,亦或者林家这种属于民户的猎户。
有了收获。
都会去县里售卖,补贴家用。
县里有坊市。
坊市之中,有专门划分给村里人售卖物品的区域。
例如,卖鱼的渔栏。
卖山货的野栏。
......
当然,若有些关系,也能直接卖给客栈酒楼,药堂等地。
林家可没有这层关系。
林轩陪父亲跑过几日,自然熟门熟路。
而林铮告诫的话语,也深得林轩心思。
七两山参,足以让人动歪心思。
“爹,听闻七两参,八两宝。这参,不留着给你补身子?”
林轩开口问道。
林铮笑着摇了摇头:
“放心,爹心中有数,伤筋动骨一百天,爹这腿,其实没大事儿。”
“但短时间,上不了山,棒槌补的是气血,对我这情况无用。”
“还不如卖了换钱......”
林轩闻言,沉默了一会儿,而后点了点头。
这倒也不是林轩绝情。
他爹这情况,确实不如买一些壮骨的药来得好使。
“赵荀那王八蛋的事情,你不用操心,明日我会去处理。”
“你既然有当走山客的天赋,那多熟悉刀,多摸摸弓,万万不可怠慢了,练时多流汗,山上少流血。”
“咱们这个家,接下来老长一段时间,只怕都要靠你了。”
林铮抽着旱烟,感慨说道。
“放心吧,孩儿觉得自己,现在壮得能打死一头牛!”
林轩笑着对林铮挥了挥拳头。
“臭小子。”
林铮眯起了眼睛。
这意气风发的模样......
和老大,真像啊。
......
林轩和父亲谈了几句。
便到后厨,帮衬着妹妹。
野鸡割喉放血,置入滚烫开水之中,而后拔毛。
切成小块,配合菌子一起煮。
“烧这么多水......咱家柴火不多了啊......”
“少些盐......金贵着呢......”
林月一边喋喋不休,指责林轩铺张浪费,一边忍不住擦嘴角。
贫苦人家,自然要拮据些。
以前林铮还能上山,日子还好过些。
现在,林铮看腿便花费不少,又断了生计,自然要精打细算。
柴米油盐催人愁,囊中羞涩度春秋。
这柴,可是第一位的。
烧水都是奢望。
“月妹,不是和你说了吗?”
“你二哥我......天生就是当走山客的料,迟早赚大钱,当老爷。”
林轩笑着安慰说道。
“还老爷?你就一败家子!你上过私塾,也算是村里少有,有学问的人,不知道老话讲,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么?”
林月大大方方,给了林轩一个白眼,摆出了妹妹的架势。
“这理儿不对。”
“老话说,吃啥补啥。所以咱们要成人上人,怎么能吃苦?那得吃人才行啊!”
林轩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容,张嘴就来。
“你......你......”
林月被怼得哑口无言。
她虽不蠢,但如何是林轩这种拥有两世经验的妖孽对手?
更何况,林轩这个论点,乃是出自于前世哲学圣地——弱智吧,之中的著名论点。
林月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反驳的话,只能气鼓鼓开始张罗吃的。
林轩懒得理会这个口是心非的妹妹。
“可惜啊,没有料酒,也没姜、八角、桂皮等东西。”
“野鸡肉紧实鲜美,不可多得,但野味嘛,多少有些膻,如果有料酒焯一下就更好了。”
“再加点粉条,那滋味,堪称一绝!”
林轩心里暗暗感慨。
一大盆“野鸡炖蘑菇”。
一碗野菜团子,一碗土豆。
配上主食则是糙米。
林家三人,那叫吃的一个香啊!
“咋这么会吃,给我留点儿啊!”
林月叫苦不迭。
林轩也发现。
自从自己开启妖皇天赋神通“食气”之法后。
肉身强壮不少,同时饭量也是大增。
一人吃了三四个壮汉的饭量。
气的林月,筷子都哆嗦了。
明月朗朗,清风习习,一家,三人,各有两三心事。
四盘小碟,说着农家五六趣事,忧着世俗七八烦恼。
人间美食,家中烟火,不过如此。
......
农家人睡得早。
林铮和林月,父女二人都准备休息了。
而林轩则是趁着二人睡下,偷偷带着老黄,离开家里。
一人一狗,一路狂奔。
趁着夜色,再入紫雾山。
山间寂静。
又有猛兽,喜夜间行动。
林轩眼下实力不足,倒也没有大张旗鼓,打草惊蛇。
一举一动,都透露出谨慎。
“老黄,记住味道了么?这就是棒槌的味道。”
“咱们分头行动,一旦有发现,立刻通知我!”
林轩拍了拍老黄的脑门。
出门的时候,林轩让老黄好好记住了棒槌的模样和气味。
那七两棒槌,林轩没有在紫雾山拿出来。
山间野兽,五感敏锐。
若是闻到药香,循着味儿来。
那就麻烦了。
至于七两二叶山参,对眼下的林轩而言,太过珍贵。
林轩则是发现了招妖幡一个绝妙的功能——
储物。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幡面虽不大,却能容纳死物。
催动招妖幡,泥丸宫之中激荡妖芒,笼罩心意所指之物,即可落在幡上。
可惜的是......
眼下这招妖幡,面积不大,所纳之物,自也不能太大。
藏物纳宝,倒是绝佳。
老黄,眼下身为招妖幡的封妖图腾,“闻香识途”天赋神通,厉害得紧。
林轩身为妖皇,得之麾下封妖天赋神通,也可以此寻宝。
一人一狗,记下了山参味道,寻宝之能,事半功倍。
“我虽不惧瘴气,但夜间依旧危机四伏,蛇虫鼠蚁,豺狼虎豹。”
“招妖幡虽然厉害,但除却天赋神通,我也就比寻常人强壮些。”
“得抓紧成为武者,掌握超凡,方是王道。”
林轩一边小心翼翼搜寻山参,一边心中暗道。
穷苦人家,欲求武道,颇为艰难。
但好歹......
有些希望。
可若是一旦成为武者,便是百姓口中的“老爷”。
情况也会改善不少。
林轩在山中寻宝,运转食气神通,一晚上下来,哪怕彻夜不眠,竟不觉有丝毫疲惫。
也算是发现了自身金手指的另外一个妙用。
只不过,这个妙用,有肝帝之嫌。
“六两一株,四两两株......”
在一人一狗一晚上的努力下,战果颇丰。
运气似乎算不得太好。
并无采到二叶七两的山参。
林轩放弃了太小的山参,并没绝了棒槌的户。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
这是走山客的规矩,林轩耳濡目染,万物当留一线生机。
林某人也懂竭泽而渔的道理。
“紫雾山的棒槌倒是不少,不过,放山是个精细的活计儿......”
“老黄能寻棒槌,却难完好挖出棒槌。”
“这事儿,还需合计。”
林轩将这些山货,纳入招妖幡,心中思量。
有“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加持,一人一狗,寻山参倒是极快。
但放山的过程,细致而又烦琐,耗费了林轩不少时间。
可若是心急,破了参的品相,那就价值大打折扣。
旭日东升,东曦既驾。
天边亮起了一抹鱼肚白。
“老黄,该走了。”
林轩望着下山的路。
八月廿一,甲辰年,癸酉月,庚寅日。
喜神东北,财神正北,福神正南。
黄道吉日,合该林某发财!
第7章
老黄留在了家里。
林轩独自一人上路。
背着包裹。
除了山货之外。
还有妹妹林月给自己准备的干粮。
所谓的干粮,主要是窝头和炒熟的糙米。
用牙硬磕,味道宛若吃土。
灌下一口井水,肚子顷刻壮大,立即饱腹。
若是条件好一些的,倒是可以准备一些肉干。
不过,家中很久没有食过肉味了。
昨日林轩所打的野味,一日之期,也变不成肉干。
晨色蒙蒙。
路上有白雾。
林轩离开家,便将包裹之中的物件,收入到招妖幡幡面上。
随便取了一些杂草,填充包裹。
走在官道上。
大盛赋税,太过严苛。
不少被逼走投无路之人,落了草,当了寇。
官道连通临川县,乃是商业要地。
穷红眼的疯子,哪里有理智可言?
若是挨了劫,遭了抢,荒郊野岭,你便只能哑巴吃黄连。
林轩背着鼓鼓囊囊的包裹,大步前行。
又是一晚上食气神通。
虽比不得第一次神异,但依旧是造化极大。
林轩健步如飞,身轻如燕,浑然不觉疲惫。
“吁!”
“让开!”
“驾驾驾!”
疾驰之声传来。
林轩感觉背后劲风呼啸,心头一紧,急忙侧身让开。
一辆马车,车上车夫,策马扬鞭,从林轩身边经过,轻蔑一笑:
“这不是林家二郎么?家里揭不开锅?”
“这是......打算将过冬的衣裳都当了?听闻你有个妹妹,生得貌美如花,可带到我们老爷家看看。”
“若是老爷长眼,瞧上了你妹妹,啧啧啧,你就可软饭硬吃咯......”
车夫那声音,极为刺耳,饶是马车窜出数米,声音依旧如破锣一般。
“梁成,慎言!”
马车内传来一句苍老而又严厉的呵斥声。
那车夫梁成面色微变,急忙低下头,歉意道:
“小人的错,叨扰老爷清净了。”
见马车内的老爷,没有再说什么,梁成不由暗暗松了一口气。
梁成回过头,看到林轩面色平静,双目冷冷看着他。
不由打了一个寒颤,急忙缩起头:
“这小子......眼神怎么好似杀过人的军爷一般?”
“游手好闲的懒汉,还转了性子,打算入城?”
梁成疑惑喃喃,而后又嗤笑:
“定是家里实在过活不了咯,民户,终究是民户。”
“还是老爷这等乡绅好啊,有田便有粮,乱世心不慌......该!谁让你之前,仗着你爹能打猎就混日子。”
这些话,梁成压低了声音,唯有自己听得见。
一骑绝尘,马车消失无踪。
......
“李乡绅么?”
林轩看着马车车辕和侧板刻的“李家”二字,心中暗道。
李家,仗着祖上荫庇,立下战功,封了百亩良田,算是黎村大户,也就是地主。
到了李乡绅这一代,此人八面玲珑,心思活络,兼并了不少农户的良田,势力更胜。
林轩之父林铮,也不是每次打了山货,便往返县城售卖。
也时不时会送上李家,价格倒也算公道。
不过,李乡绅治家有方,治下却略显不足。
李家不少仆人,在黎村都高人一等,走路鼻孔朝天。
比如这车夫梁成,便是不折不扣的仗势小人。
之前的林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但为人不恶。
偏偏被父亲,保护太好,遭小人嫉妒。
梁成看林家顶梁柱林铮倒了,也无因果,就想嘲讽林轩一顿,图个暗爽。
“都是下等人,偏偏还存在鄙视链,可笑,可悲,亦可恨。”
林轩面容平静,标枪一般笔直的身躯,脚步依旧坚定,在官道上赶路。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如赵荀那种恶人,林轩自然难压怒火,杀之后快。
而梁成这般小人,虽如苍蝇一般恶心,但现在的林轩,目标明确,不会放精力在这种蛆虫一般的人身上。
待林轩谋划成功——
如此蛇虫鼠蚁,一脚碾死,自己都不会察觉。
“倒是那李乡绅,是个人物。”
林轩更为在意,反而是坐在马车里的李乡绅。
......
临川县。
北门。
林轩一甩衣袖,露水洒落,去了一丝寒意。
灰色城墙高耸,斑驳陈旧,仿若岁月之痕。
守卫持枪披甲,趾高气昂,目空一切。
木栅栏横陈,阻断通途。
城门口,形形色色之行人皆至此,有贩夫走卒,有穷苦书生,亦有行脚商人......
但在面对那不可一世的军爷守卫,皆赔笑弯腰,阿谀谄媚。
或点头哈腰,满脸堆笑;或卑躬屈膝,诚惶诚恐。
守卫则是神色骄横,稍有不满便怒目而视,行人则噤若寒蝉,大气不敢出。
不多时,便轮到林轩。
林轩上前,取出“路引”,上面记录着林轩姓名、籍贯、生辰等信息。
在大盛武朝,丢了路引,极有可能被视为“流民”,亦或者“土匪”之流,解释不清,那就只有丢了性命一条路。
“近日世道,乱得很,刁民特别多,不少刁民落草为寇,啸聚山林,滋扰百姓。”
“县衙为民请命,练兵剿匪,求一方太平,故此,入城税缴一百文。”
一名瘦高衙役,面前摆放着一张四方桌,看起来识得些字,看了一眼林轩的路引,敲了敲桌子,对林轩说道。
入城有税,时期不同,地方不同,各有差异。
一般来说,太平盛世,安稳地区,自不用入城收税。
但临川县,乃是边陲小县,山高皇帝远,管理者巧立名目,苛捐杂税繁多。
这些规矩,昨日林铮已经和林轩细细交代过。
“省得,省得。”
林轩取了林铮给他准备的一百文钱,缴了入城税。
士农工商者,入城皆要缴税,更不用说林轩这等民户。
倒是考取了功名的书生还有武者,可免去入城税。
那衙役倒也没多言,取了一张加盖县衙印章的“入城税票”,递给了林轩。
林轩顺着记忆,来到了县里坊市。
一入坊市,一股子烟火气扑面而来。
渔夫,农户,挑山工,马商,茶农......
人潮如织,熙熙攘攘。
货摊罗列,琳琅满目,山货野货,蔬果酒肉,应有尽有。
叫卖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炊饼,炊饼,香喷喷的武大郎烧饼!”
“皮薄馅大的热包子,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香得嘞!”
“豆腐西施的豆腐哦,滑溜溜,白嫩嫩,来吃豆腐哦!”
......
喧嚣尘上,市井图卷。
“真特娘热闹啊!”
林轩笑骂一声。
林轩寻到了坊市之中,专门售卖山货的“野栏”,寻了个地儿蹲下来。
包裹中的杂草已经被各种野货替代,直接摊开,破布垫地,便是个摊位。
又抓了一块破碎青砖,当个“板凳”。
“猪宝,是猪宝!今儿真是奇了,野栏竟来了猪宝。”
“家猪还是野猪?”
“废话,正宗跑山猪,实打实的猛兽,结出了猪砂宝!就是那小子,民村的马三,听说是走山,遇到一只重伤的跑山猪,杀了,掏内脏之时,发现了有猪宝!”
“羡慕啊!马三年少,借此猪宝,卖个二十两银子不过分吧?二十两银子,足以让县内门派的武者老爷摸骨,若是适合练武,那便能成人上人的武者老爷!”
“二十两银子摸骨一次......啧啧,武者根骨,哪里这般容易?依我看,还不如拿了钱,回家盖房子,娶媳妇,生大胖小子......”
......
林轩刚一屁股坐在青砖板凳上,立即听到了“野栏”的走山客惊呼之声。
顺着声音,林轩看到对面有一个皮肤古铜,面相憨厚,身材敦实的少年,面前摊上,摆放着一颗奇物。
圆润如珠,色泽微红,纹理奇异,仿若天赐神物。
林轩眉头一动,心头浮现林铮的教诲:
“这便是猪宝?这个世界,猪宝乃是大药,可分家猪之宝和野猪之宝。家猪猪宝,对寻常人可补身子,但对武者无益。”
“而野猪猪宝,则能补武者气血,助武者修行,又分猪砂宝和猪黄宝,黄宝更佳......”
那名唤马三的少年郎走山客,得了虽是猪砂宝,但也算是福缘深厚。
林轩鼻子一动,丝丝缕缕的气息,顿时从四面八方而来。
猪宝,略带腥味,但蕴含一股药香之气。
“记住了!”
林轩眸子一闪。
这马三运气虽好,但林轩不羡慕。
他,所图更大!
第8章
将猪宝的气味记下。
林轩又好似化身为饕餮,广纳四方气味。
猪宝这等宝物,鲜有出没。
出现一次,已然轰动。
其余山货,虽不如猪宝,但也不俗。
林轩来者不拒,索性将气味挨个记下。
“老黄,你给老子打起精神!”
林轩心中暗骂。
一人一狗有精神链接。
由林轩主导。
林轩可切入老黄视角,亦可查看老黄记忆。
同时,林轩也可将自己的记忆,选择性共享给老黄。
这野栏之中的诸多山货气息,一股脑儿冲入老黄的鼻子。
“噗嗤!噗嗤!”
老黄猛打几个喷嚏。
硕大的鼻孔,流下了鼻涕。
吓得林月,还以为老黄入山,害了寒气,得了病症。
急忙忍着肉疼,下了生姜泡汤,让老黄喝下。
眼下老黄,和林轩一般,是家中顶梁柱,若是倒下,那林月哭死的心都有。
......
不出半个时辰。
便有一名武者劲装装束的汉子,作价二十两银子,买走了少年马三的猪砂宝。
那少年马三收拾行囊,走到坊市出口,略显犹豫。
而后思量片刻,毅然决然,向着县内深处走去。
“哎!少年心性啊,总觉得自己与人不同,这马三,是打算给武者门派送钱咯!”
“年轻嘛,南墙多撞几次就知道疼了......可惜,人的好运,不会一直有......”
有人猜出了马三的意图,唏嘘不已。
“少年心有凌云志,欲上九重云霄,殊不知,那九天之上,除却五色云彩,还有雷霆天威......”
一个算命先生摇着破扇,神神叨叨,口中感慨。
林轩眉眼一挑。
没想到,这穷酸地方,还出了一个哲学家。
林轩想对算命先生竖个大拇指。
但看到对方那白色眸子,并无黑色瞳孔,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马三之事,不过是小插曲。
林轩对野栏诸多山货的气味,记得差不多了。
便摆出了这两日所得的诸多“棒槌”。
方才林轩,不过摆放了四只野兔,三只野鸡(昨日吃了一只野鸡,林轩强烈要求,留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改善伙食)。
因县城内有入城税,走山客一般会攒个几日,处理所得,待货物充足,再来野栏售卖。
林轩一日捕获,虽算丰厚,但也不算出奇。
故此,林轩摊位前,门可罗雀。
但野兔之流的野味,不过是口腹之欲,山参,那可是极为稀少的山宝。
林轩将四株棒槌,从大到小,一字排开,顿时吸引了不少人围观。
“棒槌!野棒槌!足有四株,最小的也有三两!”
“你看那最大的,好家伙,足有一尺,观其模样,七两有了!近参宝的存在!”
“天啊,这是什么日子,刚走了一个卖猪宝的,又来了一个二叶山参的!这好日子,怎没落在我头上?”
......
在野栏之中,大部分人,都是走山吃山的走山客。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一眼便瞧出了林轩的棒槌不同寻常。
有人惊叹,有人羡慕,有人叹息,有人嫉妒......
好在野栏有野栏的规矩。
林轩倒也不怕有人被财富迷了心智。
不多时,一个背负长弓的络腮胡的武者,走上前,蹲下身子,细细查看这几株棒槌的品相。
武者,之所以一眼能够区分。
不仅仅是武者的气质,穿着。
不少武者,会为了省下麻烦,腰间悬挂门派令牌,彰显身份。
与之相对的,便如同有功名在身的秀才,会身披长衫一般。
“这些我都要了,七两二叶,算七两半银子。六两棒槌,作价四两,四两棒槌,作价二两!”
“一共,十五两半银,很公道了,我急用,小兄弟,怎么样?”
络腮胡武者抬起头,看着林轩,瓮声瓮气说道。
十五两半!
周围顿时响起了冷气倒吸之声。
声音嘈杂。
那络腮胡武者嫌太过嘈杂,转过头扫了一眼,顿时鸦雀无声。
他再度看向林轩。
“十五两半......”
林轩摇了摇头。
络腮胡皱起眉头。
观林轩年轻,心里叹息。
估计是一个愣头青,漫天要价!
这十几两银子,对一个武者而言,倒也不算多。
只不过,络腮胡遇到一些事儿,眼下囊中羞涩。
他正为难的时候。
林轩声音传来:
“我在家排行老二,家中老大,早年间死在了山里。”
“这位大哥的模样,让我想起了我那大哥......我与大哥,受父亲教诲,敬重武者,庇护百姓,纵情江湖。”
“十五两足矣,我与武者大哥相见如故,那半两银子若是我收了,只怕我爹要打断我的腿!”
嗯?
所有人都一愣。
这小子的意思......
竟然不是嫌弃络腮胡给得不够,而是给得太多?
乖乖!
砍价见过,反向砍价的,倒是和尚娶媳妇——头一遭。
那络腮胡也怔了怔,看向林轩。
但见林轩面容真挚,目光清澈如水,令人动容。
这个世界,一两白银,可换一千文铜钱。
例如林家三口,两个壮汉,吃穿用度,每日花销在三十文上下。
林轩从旁人议论之声中,也知晓络腮胡武者出价算不上天价,但也算公道。
半两白银,便是五百文,那可是林家半个月的开销啊!
络腮胡回过神来。
看林轩衣着粗鄙,但言辞落落大方,年纪虽小,却有洒脱之相。
心中顿生好感。
“来这野栏碰碰运气,这些乡野之人,见我若见青天,恨不得卑微到地里去,着实不喜。”
“这个少年,倒是合我胃口。”
络腮胡心念一转,咧开大嘴,拍了拍林轩的肩膀:
“小兄弟怎么称呼?我叫石忠,逐鹿堂人,也就是你们口中的猎帮,咱们......交个朋友也好。”
林轩看石忠扔下藤蔓,自己岂有不爬之理,当下抱拳行礼道:
“小弟林轩,黎村人,见过石大哥!”
石忠展颜一笑。
心里对林轩越发觉得有趣。
二人攀谈几句,林轩对县城之中门派,也有了粗略了解。
石忠付了十五两。
“今日大哥有事,本应你我兄弟痛饮,是大哥失了礼数,没好好招待你。”
“待你下次入城,来逐鹿堂寻我,当大哥的,自不会苦了自家兄弟。”
北方人豪迈,石忠又对林轩对胃口,留下一句话,拍了拍林轩肩膀,又偷偷塞给林轩一块令牌,压低声音道:
“此令,为逐鹿堂武者亲属所有,持此令者,可入逐鹿堂寻人,老弟,老哥等你。”
塞令牌的动作极为隐秘。
借着勾肩搭背。
林轩都不知,石忠是如何塞到自己手里的。
还未搭话。
石忠已经大步流星离去。
“逐鹿堂么?猎户出身的武者创立的门派......”
林轩眯起眼睛,记下这些关键信息。
周围人看石忠走远,议论声音也大了起来。
“这娃子真傻,武者老爷,那便是天上武曲星下凡,糊弄我们下等人几句罢了!过后就忘了,这娃亏了五百文!”
“年轻人,和马三一样,好高骛远啊!”
......
不少走山客扼腕叹息。
好似这半两白银,是从他们心头挖去一般。
当然。
也有身具慧眼的。
比如那算命瞎子,打开折扇,悠然道了一句:
“世间唯有志向,不容他人取笑......”
林轩真想赞算命瞎子一句“真特娘有眼光”。
但又怕折辱了对方的自尊,只能作罢!
少年少取半两银,此事传开。
听闻之后,不少人取笑林轩痴傻。
但同时也带来了热度。
野兔野鸡,顷刻间售卖一空。
林轩得了三百文。
......
“二十两摸骨,若有资质,可成武者,可真贵啊!”
“饶是我有机缘,也差五两......乡野之人,哪怕狠下心来,求一次鲤鱼跃龙门的机会,都要掏空三代家底啊!”
林轩感慨万分。
武道维艰,可看作这个世界上位者掌控底层的工具。
法不可亲传。
大抵如是。
林轩走出坊市。
被两个衙役拦住。
一番交涉。
林轩脸色铁青,牙关压住,心中怒骂:
“苛政猛于虎,吃人的封建阶级!”
“老子一手锤子,一手镰刀,迟早让你们看看人民的力量!”
第9章
按照野栏的规矩——
进四出六
十成的价格,要出六成给官府。
这六成,名目极多。
一成“市肆门摊税”,一成“山泽税”,一成“市税”,一成“经制钱税”......
林轩到手,仅仅只有四成。
若是再加上入城所缴纳的一百文,林轩少得可怜。
“其他我倒是能忍,但这山泽税,实在难以忍受。”
“大盛武朝,山川湖泽,虽名义上归于大盛管辖,但因为山瘴和海蜃的关系,危险系数高,开发极为有限......”
“连老天爷的恩典,都要收税,这......吃干抹净的相道,未免太难看了一些。”
林轩捏着到手的六两银子,还有一堆税票,心里的火气是无论如何压制不住。
“那马三,出了坊市,便需要缴纳十二两,自己仅仅能得八两。”
“不过,马三虽然年轻,但走山比我早,想来日积月累,有所积蓄,这才能够凑齐二十两的摸骨费用。”
林轩摇了摇头,不愿再去多想。
各有各的活法。
他很难评价。
但对于林轩而言,这税收太重了。
他得想个其他的办法。
比如。
日后这山货,直接卖给李乡绅。
林轩又去药堂,给林铮抓了一副壮骨的中药,然后又去买了一些蜜饯,糖炒栗子,酥糖等小吃。
耗费了两百文。
而后离开临川县。
“欲要成为武者,得凑齐二十两。”
“而官府苛捐杂税太厉害,得寻个其他门路。”
“但今日进城,结交了石忠,以我上辈子观人的经验来看,此人不像是两面三刀之人,还给了我一枚令牌,或许下次入城,他能助我。”
“不管怎么说,还得入山。”
林轩一边赶路,心里一边沉思。
......
黎村。
林家。
林轩刚到村口,便听到陈叔喊他:
“林二郎,你快回家看看吧......方才我看到癞皮狗,带着几个人,向你们家方向去了......”
“听说你爹之前,为了你的事情,欠了他钱。哎,癞皮狗的羊羔利,哪里是这么好借的......”
陈叔拉着林轩,絮絮叨叨。
说话有些漏风和哆嗦。
但上了年纪的人,又特别爱说话。
什么?!
林轩心头一惊。
癞皮狗,本名赖天霸,是黎村附近的恶霸。
平日里,横行霸道,鱼肉乡里,故此,私底下被人称为“癞皮狗”。
黎村以及黎村周围几个村子的人,谁没有被他勒索过,哪家寡妇没有被他调戏过?
谈论起癞皮狗,几乎所有人都恨得牙痒痒。
奈何,这癞皮狗啸聚了一些狐朋狗友,平日里,狗仗人势,所以无人敢惹他。
据说,这癞皮狗虽然可恶,但偏偏祖坟冒烟,得了高人指点,在黎村周围几个村,做起了羊羔利的生意。
天公瞎了眼睛。
官府最近的赋税越来越高,这也导致了癞皮狗的生意,越来越好,积累的钱财颇为不菲。
“我爹问癞皮狗借过钱?此事......我怎不知晓?”
“九出十三归,十成本金,到你手只有九成,月息连本带利,要还十三成。哎!老林啊,你聪明一世,眼下怎这般糊涂?”
林轩心里暗骂,也顾不上絮絮叨叨的陈叔,快步向着家中跑去。
林家。
锅碗瓢盆摔了一地。
林月坐在门槛上,抹着眼泪,身边还放着一把锄头。
林铮在林月身边,拄着拐杖,抽着旱烟。
老黄则是趴在地上晒太阳。
“爹,月妹,癞皮狗来了?什么事情?”
林轩踏入院子中,看到这场面,先是松了一口气,而后又追问道。
林月哭哭啼啼,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看到林轩来了。
也不知道是心中的委屈爆发,还是有了些许安全感,一把抱住了林轩,嚎啕大哭起来。
“呜呜呜......二哥,你总算来了......”
林月哭成了泪人。
林轩如遭雷击,急忙安抚林月,声音颤抖道:
“月妹,你......你失身了?”
“砰!”
林月破涕为笑,白了林轩一眼,而后对林轩说道:
“失你个头!没有的事儿,就是今天,你去临川县,爹去帮赵荀立衣冠冢,通知赵家赵荀父子的下落。”
“结果,癞皮狗找上门,说咱家欠了他的钱。还要我和他走,他就不要钱了,要不然,他就不让我们一家好过。”
“癞皮狗满嘴污言秽语,还打算对我动手动脚,我急啊,又打不过!”
林轩心头一紧。
“好在老黄赶来,咬伤了癞皮狗的大腿,他们看老黄凶猛,放下狠话,灰溜溜逃走了。”
林月一口气说完了此事经过。
“没事,月妹,我在,你放心,我会解决的。”
林轩将林月扶到了一边,宽慰安抚,而后抬起头,看向林铮,皱着眉头道:
“爹,你又不是不知晓那癞皮狗是什么人?他的名头,在附近村子都臭了,你怎么还问他借钱啊!”
林铮一语不发,默默抽着旱烟。
“二哥,你别说爹了,爹借这钱,也是为了你。”
“你不是一直喜欢村里的黎芳么?之前为了这件事,和爹闹过好几次。”
“后来爹帮你谈下来了,彩礼十两银子。爹没这么多钱,就借问癞皮狗借了五两。”
“谁知道,黎家变卦了......算好了黄道吉日,前不久,彩礼要增加到十五两......爹一时心急,打算去山里搏一搏,这才摔断了腿......”
林月显然知晓内情,看林轩询问林铮,擦干净了眼泪,在一旁讲述事情经过。
林轩默默听完。
心里涌起了一股愧疚感。
尚未觉醒前世记忆的林轩,好吃懒做,仗着林铮和林月的宠爱,虽谈不上胡作非为,但也算是任性妄为。
黎村的黎芳,是村长的女儿,在村子里,虽比不过林月,但也算是颇有几分姿色。
林轩一直喜欢黎芳,可惜的是,黎芳嫌林轩没出息,对林轩爱答不理,摆足了“女神范儿”。
林轩也想过放弃。
但这黎芳,城府极深,每当林轩想要放弃的时候,黎芳便会故意给林轩一点儿甜头,故意吊着林轩。
让林轩心甘情愿当舔狗。
后来林轩闹着要林铮找媒婆去黎家说亲。
这才导致了后续发生的事情。
......
“爹,对不住,孩儿没想到,是孩儿的任性,害了你们。”
林轩突然开口说道。
此时此刻,他恨不得甩自己几记耳光。
虽然之前的事,是尚未觉醒的林轩所为,但林轩两世记忆合一,早已不分彼此,此刻的林轩,痛恨自己之前那般任性妄为,毫无担当。
“一家人,不说这些了,眼下癞皮狗的事情,才是火烧眉毛。”
林铮摆了摆手,面露忧色,吐出一口浓烟:
“黎家增加了彩礼,又没有将之前的退还,我曾找过癞皮狗,但那小子,似乎对钱不看重。”
“他是铁了心,想利用这件事,逼我将老三嫁给他,这王八犊子......长得丑,想得挺美啊......”
林铮活了大半辈子,怎么会看不出癞皮狗的心思。
林月听到这话,眼眶一红,哽咽说道:
“这混蛋......爹明明就借了五两,一个月之期都未到,按照规矩,足月,连本带息,九出十三归,至多也就还七两二钱。”
“他却说,现在还钱,要十五两,下个月,又是另外的数......除非我嫁给他......”
林月说着说着,或许是想到了癞皮狗那张恶心的脸,眼泪又“啪嗒”往下掉。
“癞皮狗往哪里去了?”
林轩突然出言问道。
“他被老黄咬了一口,怕患了恐水病,临走时,我听到他们说,打算去紫雾山背阴坡打算摘些离母根。”
林月回道。
恐水病,就是林轩前世的“狂犬病”。
而所谓的离母根,又叫赤箭草,御风草等,类似林轩前世的“天麻”,对治疗恐水病,有奇效。
“他倒是怕死,这样吧,我去寻他谈谈。”
林轩说话间,背上猎刀,负上长弓,打算入山。
“老二,别冲动,他们人多,你在山里也讨不到好!”
林铮眸子一闪,上前摁住林轩的猎弓,沉声道:
“要破罐子破摔,那也是老子先上,横竖老子这条命,也值不了几个钱。”
林轩哑然失笑,看了看林铮的瘸腿,打趣道:
“爹,你这腿脚,上山都费劲?还打算拼命?”
“放心吧,爹,孩儿不是莽撞人,孩儿在县里坊市卖棒槌,遇到了一个武者,我们兄弟相称,相见恨晚,他给了我这个......”
林轩从怀里一摸,摸出了一枚令牌。
这令牌,青铜所铸,入手微沉。
正面“逐鹿堂”三字苍劲有力,背面“亲眷”二字笔触稍柔,做工精美,一看便不是寻常之物。
林铮神色一动,从林轩手中拿过令牌,面露诧异,惊呼道:
“逐鹿亲眷令?”
“你......你竟然和逐鹿堂的武者老爷,攀上了关系?”
第10章
林月一双美眸,水汪汪的大眼睛,透露出一丝清澈的愚蠢,忙问道:
“爹,什么是逐鹿堂?”
林铮胸口起伏,神色激动,嘴唇都开始哆嗦了,解释道:
“老三,各行各业,各有规矩,三百六十行,皆以武者为尊。”
“世间因果,妙不可言,今日贱命,明日可能成就一番霸业。”
“有砍柴的樵夫,修得高深武艺,创立柴帮;也有渔夫之流,创立漕帮......这些都是武者门派,把控各行各业。”
“而逐鹿堂,便是猎帮,是我们走山客武者创立的门派!”
林铮顿了顿,舒缓心情,而后又道:
“时至今日,逐鹿堂已成为临川县首屈一指的大帮。”
“成为里面的武者,地位崇高,远胜其他小门小派,随便来一个......”
“这么说吧,杀了李乡绅,也不用抵命!”
林铮介绍完。
林月已经惊讶得合不拢嘴。
她年纪轻,又是女孩儿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哪里知晓黎村之外,还有这么厉害的势力?
按照自家父亲所言,逐鹿堂的威风,就连官府都要退让三分。
自家二哥......
竟然和高高在上的武者老爷,攀上了关系?
这!
林月感觉自己好像在做梦。
“癞皮狗欺负咱们民户,颇有本事。”
“但我抬出逐鹿堂武者的名头,那癞皮狗,便没有这等本事了吧?”
林轩收起逐鹿亲眷令,笑着对林铮说道。
“好......好......幺儿有出息了。”
林铮满脸欣慰,点头道:
“你切莫冲动,好好和癞皮狗说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这钱......咱们肯定会还的,只求他莫要再涨利息了......”
林轩穿戴整齐,牵着老黄,笑道:
“安心吧,爹,十五两,也不是还不起。”
“黎家的彩礼要回来,加上我这趟入城的钱,不怕癞皮狗的账。”
说罢,林轩踏步而出。
“对了,桌子上有壮骨药,爹你记得吃......”
“月妹,还有城里买的甜点,你多吃些,吃胖了,下次就打得过癞皮狗了!”
林轩方才回到家中,又火急火燎出门。
林铮和林月,这才看到了林轩放在桌上之物。
“这家伙,有点钱就嘚瑟......”
林月一边骂,一边拿出一块蜜饯,放入口中。
真甜。
方才还哭得梨花带雨的林月,又笑得舒心。
“黎家彩礼十两,癞皮狗要十五两......幺儿这趟入城,缴了税,起码还有五两多啊......”
林铮则是回忆起林轩临走时的话,眯起了眼睛。
“这么多?”
“爹你不是说,县里苛捐赋税厉害,进四出六么?这都能剩下五两,岂不是说......若是未纳税,那二哥他......”
林月掰开手指开始算了起来。
但奈何。
林月的脑子不太行,算了半天,也算不明白。
“兴许是那逐鹿堂的武者老爷帮幺儿了。”
“不管怎么说......咱们家幺儿,出息咯......”
林铮美滋滋抽了一口旱烟,望向院子里的角落,看着一根杂草。
那草,不知什么时候,种子落在了院里。
林铮一个不注意。
都破开厚厚的黄泥土,长得这么高了。
......
紫雾山。
背阴坡。
“日后再有这种事情,第一时间通知我。”
“给我咬,狠狠地咬,咬死最好......”
“若是有人擒你,你实在敌不过,就跑进山里,等我回来!”
林轩对着老黄,苦口婆心告诫。
老黄通灵。
加上成为封妖图腾之后。
灵智更甚。
不过,心智终究不如人。
需要后天教导。
例如,在山中寻宝,老黄不认得宝物,需林轩将气味,让老黄记住,它才会有意识。
此番癞皮狗,仗着林家男人不在,对林月不利。
老黄虽然出手咬伤了癞皮狗。
但却没有通过精神链接告知林轩。
林轩倒也不恼。
毕竟老黄灵智初开,宛若稚子。
他悉心教导,循循善诱。
老黄则如同学子一般,不断点头,示意主人,他学得很快。
二人上山,如履平地。
不多时,便到了紫雾山背阴坡。
背阴坡,因白日受阳光照射少,故而得名。
背阴坡上,生长着一些喜阴的药物,从而吸引了不少野兽,猛兽之流。
“老黄,潜伏!”
一人一狗压低身形,顺着灌木而动。
林轩动了动鼻子。
闻香识途,他闻到了癞皮狗的味道。
老黄曾经咬过癞皮狗,自然记住了味道。
精神连接下,妖皇林轩,也得了其味。
此刻的癞皮狗,大腿鲜血淋漓,用麻布包裹着。
指挥着两个手下,正在到处寻找离母根。
“给我找!快!”
“今儿不找到离母根,你们没好果子吃!”
癞皮狗骂骂咧咧,手持柴刀,满脸急切。
癞皮狗,人如其名,其身精壮矮小,兴许是坏事做多了,脸上长满了烂疮,就连头发也是稀稀疏疏,瘌痢丛生。
“也不怪月妹不愿嫁给他,这玩意儿,看了都觉得恶心。”
林轩心中给出了一个中肯的评价。
从老黄的记忆之中,林轩也“看到”了事情经过。
那癞皮狗,看林月的眼神,贪婪露骨。
他若是知晓分寸,以林轩现在的能耐,倒也不至于不还钱。
但癞皮狗是打定林月的主意了。
这件事,用钱,肯定难以解决了。
好在,林轩也不打算还钱。
平账的方法有很多。
比如,债权人消失,就很不错。
林轩开始分析你我双方。
己方,一人一狗。
对方,三人,皆为普通人。
林轩和老黄,各自有过造化,不知是否能敌得过武者,但对付普通人,足以碾压。
加上山中得天独厚。
优势在我!
......
搭箭!
出!
“咻!”
一柄利箭,发出尖锐撕破空气之声。
尾部羽毛震动。
“噗!”
癞皮狗一个手下,正在低头寻找离母根。
一箭正中心脏!
“啊!”
一声惨叫,此人应声倒地。
“有箭!有人暗箭伤人!”
癞皮狗和另外一个手下,惊呼一声,反应过来。
“咻!”
就在此时,第二箭再至。
第二个手下,有了反应,急忙想要避开。
“噗嗤!”
“啊!”
箭矢狠狠没入到第二人大腿,强大的力量,直接洞穿粗壮的大腿。
箭羽还在微微颤抖。
转眼间,癞皮狗的左膀右臂,一死一伤。
“找到你了!”
癞皮狗手握柴刀,看到了远处灌木丛摇曳。
他纵横乡里这么久,也有架势在身,搏杀经验丰富。
哪怕是山里经验丰富的走山客,也没几人是他对手。
他深知,在山中,想在弓手手中逃命,概率极低。
若想活命,唯有寻出弓手所在,拉近距离,扼杀危险!
“娘嘞!让你偷袭你赖爷爷!”
癞皮狗发足狂奔,腿伤渗出鲜血,咬牙不管,手中柴刀蓄势待发,打算以命搏命。
就在这个时候!
“汪汪!”
老黄从侧翼杀出,一跃而起。
“林家的大狗?!”
癞皮狗一个不察,下意识抬起手臂。
“噗嗤!”
“咔嚓!”
老黄咬住手臂,犬齿入皮肉,甚至传来了骨头摩擦之声。
“啊!”
“松口!你这死狗!”
癞皮狗痛到发狂,双目赤红一片。
灌木丛一动。
林轩高高跃起,手中的猎刀,闪烁一丝寒芒。
“癞皮狗!”
林轩一声爆喝。
癞皮狗下意识回头。
好刀!
此刀,柄以坚木为材,糙而不失握感。
刃长盈尺,寒光凛冽,锋锐可断筋骨。
不对劲。
这刀,怎......越来越大了?
“嘶啦!”
林轩落地。
血溅五步。
癞皮狗人头落地。
正好落在了一株离母根前。
终于,找到离母根了。
倒是也不用害怕得了恐水病。
癞皮狗的头上,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
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林轩、林月完结全文阅读内容真是很不错呢,书友们一起来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