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高烧持续时间太久,烧坏了嗓子和神经,她落下了个口齿不清的毛病。
说话大舌头,含混不清,别说当影后了,连正常交流都费劲。
半个月后,王青青那边大概是躲债,又或者是找到了新的发财路子,连夜收拾东西准备搬家。
临走那天,程星云特意跑来找我。
她穿着不知从哪捡来的旧衣服,却依然把头昂得高高的,像只斗败了却不服输的公鸡。
“你……你看着吧……”
她艰难地蠕动着嘴唇,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带着滑稽的哨音。
“我……我跟妈去……去过好日子了……”
“你……你会后……后悔的……”
看着她那副连话都说不清楚还要强行装出自己的样子,我差点没忍住笑出声。
上一世那个字正腔圆台词功底深厚的影后程星云,彻底死在了那场高烧里。
“好啊,那我祝你早日飞黄腾达。”
我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手里还在摆弄刚买的录音设备,“不过下次说话先把舌头捋直了,听着怪费劲的。”
程星云气得满脸通红,想骂我,却“阿巴阿巴”了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最后只能愤恨地瞪了我一眼,转身一瘸一拐地追上了王青青的货车。

看着破旧的货车喷出一股黑烟远去,我心里最后那一丝阴霾也随之消散。
没了这个拖油瓶,我的人生就像开了花一样。
我将自己录制的几首翻唱歌曲传到了网络平台上。
凭借着独特的嗓音和这些年沉淀的情感,我的歌一夜爆红。
“这嗓音简直是天籁!是被天使吻过的喉咙吗?”
“姐姐出道吧!这种实力吊打现在的流量明星!”
网上的好评如潮水般涌来,紧接着就是各大节目组的邀约电话。
我精挑细选了一档国民级的音乐竞演综艺作为首秀。
在舞台上,我一袭红裙,灯光打在身上的那一刻,我仿佛找回了二十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自己。
没有了还要打三份工养白眼狼的疲惫,没有了被嫌弃吵闹的压抑。
我的歌声穿透了屏幕,直击人心。
一夜之间,我成了家喻户晓的新晋歌后,各种代言商演接到手软。
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出入豪车接送,住进了市中心的江景大平层。
直到几个月后,一次庆功宴上。
资方为了讨好我,特意定在了当地一家极高档的私人会所。
推杯换盏间,我不小心碰掉了桌上的银勺。
“服务员,麻烦换个勺子。”
我不经意地开口。
很快,一个穿着不合身制服的身影匆匆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把新的勺子。
“您……您的……勺……”
那声音含混不清,带着一种极其熟悉的令人不适的哨音。
我拿着红酒杯的手猛地一顿,下意识地抬头看去。
四目相对,程星云整个人僵住了。
我却只淡淡扫了她一眼,便像看一团空气般移开了目光,继续同同桌的人交流。
程星云显然没想到我会无视她,脸色涨得通红,尴尬地低下了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