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闺蜜死遁后,病娇夫君找上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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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状元郎回来的时候,我和黎乐乐正在欣赏她压箱底的稀世珠宝。
攒了那么多年,少说几千两,我摸摸这个、摸摸那个,心里羡慕得不要不要的。
下人忽然通报男主人归府,她一把连人带珠宝,把我塞进床铺。
好歹是个侧室、大家闺秀,居然如此力大无穷,且偷感极重。
转眼房门“砰”一声撞墙上。
刚刚还笑眯眯的女人,转眼泪眼婆娑:
“夫君怎么才回来。”语气很是幽怨。
“你把欣瑶藏哪儿去了。”
“欣瑶不见了?”黎乐乐脸上的惊讶倒是真的。
“我和你解释过,她在我考取功名之前,于我有恩,现在我多加照拂,也是应当。”
说到最后,大概是彻底没了耐心,状元郎眼神冰冷刺骨,不怒自威的气势,怪吓人的:
“你去见过她,她便消失不见,如今还要和我装腔作势?”
“不是的,是她约我去,说是要和我道歉……”
黎乐乐轻轻伸手抓住相公衣袖,却被一把挥开:
“一派胡言!”
这位状元郎虽是个文臣,却生得高壮,这么一挥,黎乐乐手上顿时一片红痕。
她眼泪落到地上,敢怒不敢言。
“你在家好好闭门思过!欣瑶一天不见、便一天不要出门!”
说完就要走。
“夫君,你才回来,怎么又要走……”
男人头也不回离开了。
黎乐乐在后头伸手挽留,喊得伤心欲绝。
“夫君……!”
恐怕整个宅子的人都听去了。
“哎呀,可算是走了。”
男人的衣摆刚从拐角消失,她就自己个儿关上门,招呼我出来,一把抹掉鼻涕眼泪:
“你看,走剧情了,欣瑶那女人开始搞事情,搞完我家这个,马上就要去搞你家的。”
“怎么办,好日子不长了。”
我深以为然,欣瑶是我家那位心尖尖上的女神,她消失,我马上也讨不了好。
我俩一起回头看了床上零零散散那些个朱钗宝器。
对视一眼:
“你死不死?”
我先开口。
“你死我也死。”
黎乐乐用力点头。
其实我俩都是穿来的。
她是状元郎考取功名后唯一一个联姻偏房,也算是个小家碧玉。
状元郎本人温润如玉,才华横溢,满朝文武里都能混得风生水起的霸总人设。
放街上那是千万少女的梦,献花都能献得淹死人。
可惜状元郎内心深处的羁绊是欣瑶,心心念念都是要报恩,对她这个偏方一直不冷不热。
表面相敬如宾,其实婚后生活除了钱,只有钱。
我就不一样了。
我穿成了少年将军白月光的替身。
少年将军这种设定,都是从小孤儿入军营,凭着一股子金戈铁血、桀骜肃穆的杀伐之气冲上顶峰。
手是染血的、人是狠厉的,既有少年人的桀骜、更有成年男人的锋锐深沉。
还有无数次真刀真枪砍杀出来的结实胸肌和腹肌,着实令人馋涎欲滴。
说是少年,18岁的人早就人高马大,眼睛似冰、双眸黑沉。
浑身总是一股子浓浓的杀气,生人勿近。只看一眼,便叫人心里发慌。
唯一的软肋,就是他心尖尖上的少年相识。
和他曾经共同流浪过一段时光的旧梦:
欣瑶。
我算是和欣瑶有几分相似,连带沾了光,被他收进府,成了他的金丝雀。
“你说欣瑶当时找你去聊什么?”
“我哪知道,她给我递了条子,说有要事相求,事关陈博彦生死,我就去了咯,”
黎乐乐可能有点傻,还是宫斗小说看太少,换我我就不去:
“我去了人都没见着,她就消失了。”
她提醒我,陈博彦怎么说是个文臣。
就算再喜欢欣瑶,最多也就是郁郁寡欢,冷淡几天,把她休了大不了。
我家那位那可就不一样了。
“你家那个疯狗,怕不是要把你扒一层皮。”
我想想都是浑身一抖。
他确实扒过人皮……抓到敌国探子的时候,他就扒了人家一层人皮。
据说那哀嚎惨叫响彻城内外。
然后成功审讯出军事机要,力挽狂澜,传为美谈。
这里可是古代,没有人权的。
这个念头给我造成了莫大阴影,导致我回到住处还魂不守舍。
都说人害怕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找后路。
我首先就去屋子里,查看我那堆积攒的银钱珠宝安安心。
谁知刚进门就被揽着腰,天旋地转一把扣到墙上。一只手扶着后脑,避免我撞到墙。
“去哪儿了?”
颜朗把我两只手腕轻易攥住。
我被扣得腰背弓起,两人贴得严丝合缝。
他裸着上身,一股子血腥混着泥土气,分明刚刚从战场上杀完人的样子。
眼角还带了戾气,微微发红。像是要吃人。
“去学女红……”
我和黎乐乐关系好不是秘密,但傻子才说真话。
他一手从我胸前衣襟里,勾出个荷包,红色垂穗,上面绣了只鬼一样的玩意。
“……鸭子?”
绣鸭子干嘛。
“是鸡啦,”他凑近我,闻我脖子的味道,闻了不够,还要咬一口。
他的虎牙很尖,咬人很疼。
我却挣脱不开。被他熏得直翻白眼:
“阿朗属鸡,算命先生说绣本命属相辟邪,我就给你绣个鸡,保你平平安安。”
“呵,算命先生的鬼话你也信。”
嘴巴这么硬,手却老老实实把荷包收好。
他也知道自己臭,一把横抱住我,跳进边上浴桶。
水花四溅,雾气蒸腾,我惊叫出声。
这个变态,很喜欢听我叫。
他连我身上衣服都不脱,激烈又凶猛就是一阵胡来。
非要让我控制不住叫出声。
都说杀欲和性欲紧密相连。
我这位小疯狗年纪又小,这方面实在叫人……既爽又苦。
我苦中作乐好几回,好几次差点背过气去。
想想“死”了以后吃不到这种苦,也是难免有些回味。
他边帮 wo ca 头发,边来亲我的后脖子,痒的很:
“这几天乖乖待在家,军中有要事,怕是顾不到你。”
我心里狂喜,面上却是一滴泪滑落面颊:
“阿朗,我今日去了状元郎家,乐乐说她已有身孕,”骗人的。
“你说,我们何时也能有一个家?”
颜朗的脸色立马冷下来。
这是我们的禁忌。
他疼惜我、占有我、看似爱我狂热猛烈,但是,他绝不会提成婚和子嗣的事。
我是他养在府里的金丝雀,漂亮、喜欢,但没有名分,也不会尊重。
可以日日欢好、断不会明媒正娶。
他放下布巾,起身穿戴整齐,却对我的问题置若罔闻。
“阿朗,你真的……是爱我的么?”
我明知道这个问题不会有答案。
疯狂在他的底线边反复横跳。
他命人送进来避子汤,扶着我的手,看我喝得一滴不剩。
我的眼泪滴落在汤里,荡起一圈圈涟漪。
他又变回那个杀人如麻、视人命如草芥的少年将军了。
得,这么一激,这个远门没他十天半个月,断然不会着家。
他前脚刚走,我转头就收好眼泪,打包行李,翻墙去黎乐乐家。
我俩都已经准备好死遁,却在谁先死这件事上发生了巨大分歧。
我们都知道,后死的要给先死的擦屁股,实在很烦。
最后抓阄,我赢了。
我嘿嘿直乐,黎乐乐却挎着个脸,抱着我的腿不松手:
“将军能调用的人手多,他的屁股跟拉稀一样难擦!”
“古往今来,都是黑社会比霸总可怕,叶老师,你还比我会功夫医术!”
“你不能先死,我捐你一千两,行行好,让我先走一步!”
我仔细考量一下,一千两善款,诚意不少。
她的话,仔细一想,也不无道理。
我们先惹霸总。
五月初七。
这一天,烈日晴空,莫名下起暴雨。
陈博彦收到消息,有人在城外破庙里发现了欣瑶的踪迹。
他欣然前往,半路却收到下人来报,
“不好了!夫人要跳河!”
家里这个不省心的主,每次碰到欣瑶的事,动不动就要死要活。
前阵子假装上吊,现在改要跳河?
他已经厌烦了她的招数。
“她要跳便跳!死了我给她收尸!!”
欣瑶生死不明,家里这个女人却在大是大非面前胡闹,不可教也!
陈博彦皱眉厉呵,一脚踹开挡路下人,命马车继续前行,去救他的心上人。
多年前,他赴京路上受贼人迫害,身无分文。
穷困潦倒的时候,是欣瑶收留他,为他疗伤,又赠他钱财。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若不是欣瑶当年这番恩情,便没有如今的他。
他想赎出她,娶她做正妻,生生世世待她好,权当报恩。
却被拒绝。
“妾身已是残花败柳,状元郎若愿意来听个曲儿,陪妾身言谈几句,便已是无上的恩典了。”
“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他只是践行当年承诺,时长找恩人聊天听曲儿。
既无身体亲近,也没有真正要娶回家。家中妒妇却变本加厉。
女人和女人之间,怎么能差那么多?
可当他赶到破庙的时候,那里只剩下一缕青烟,根本没有欣瑶的踪迹。
他竟然扑了个空。
暴雨狂风之中。
听闻陈博彦言辞,黎乐乐不免有点失落。
她料到他不会来,却也未料到他讲话这么难听。
况且毕竟是要自杀,连伞也没撑,淋了这么好半天,里里外外早都湿透了。
心比身体还凉半分。
脸上都是雨水,连哭都免得演。
她回头再看一眼着急的丫鬟下人,眼一闭,在众人惊呼下,毅然跳下去!
“扑通”一声。
水流湍急,雨势滂沱,她的身影瞬间就被河水吞没,了无踪迹。
黎乐乐水性极好。
当年光着屁股在河里游泳的年代,她就是我们小区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水遁,是她的不二之选。
她事先又吞服了我给配的独门配方,准保能在水下闭气许久。
她今天还特意戴了当年陈博彦送她的镯子。
这个镯子全天底下独一无二,上面刻了两人名讳,金丝纹、牡丹印,是她缠了陈博彦好些时候才到手的宝贝。
她边游水,边卸下镯子、脱去外袍。
镯子沉底、外袍飘散。
我在下游接她。
顺溜而下,不过半日,便是老天爷帮忙,这狂风暴雨之中,再也不能寻到半分踪迹。
陈博彦赶到的时候,下人只捞到了镯子、衣服,和岸边一只鞋。
屋子中央一摊水渍,湿漉漉的衣服,他看我呆呆地跪在边上,抱着黎乐乐的衣服哭。
顿时皱眉:
“你这是做什么。”
“她死了!你乐意了吧?”
wo pei ,这个虚伪的男人,我要把口水都吐他身上!
他满脸不屑,
“别胡闹,黎乐乐,你出来!”语气里都是命令:
“我不责怪你,快出来便好。”
“她死了!!”我一声大喊,把状元郎喊得愣住:
“这样的天气,湍急的河流,连尸首都寻不着,你要她从哪里出来。”
他似是被我决绝悲戚的表情,给唬住了。
脸色刷一下惨白,嘴里喃喃自语:
“不可能……绝无可能……”
“你明知她根本不会游水,求你回来的时候,你在哪儿?!”
“这么些年,你可能真真正正爱过她,护过她?!”
“她说要去寻死的时候,你在做什么?你在寻另一个女人!”
欣瑶是你的心头好、梦里花。
黎乐乐只是状元生活的陪衬,爱而不得的点缀。
欣瑶是远在天边的星,黎乐乐是唾手可得、食之无味的残余。
为了一个并不确定的消息,他宁可放下家中妻子性命,也要远赴破庙去救一个虚无缥缈的影子。
他根本无法反驳我的指控。
毕竟那么多年,黎乐乐在家里的人设,就是个旱鸭子。
手微微颤抖,嘴巴却只是一个劲儿逞能:
“给我找!”他冲着下人大吼:
“上天入地,哪怕是阴曹地府,也要给我把夫人找出来!”
找个屁。
我抱着黎乐乐湿漉漉的外衣,撇嘴。
她早就在虞城买的宅子里泡澡逍遥了。
哪像我,还得在这儿给她擦陈博彦的大屁股。
接下来我的死,就简单粗暴得多。
听闻我的少年将军在外执勤,竟意外救起年少旧识,欣瑶。
他将她柔弱身躯护在怀中,仿若珍宝,后背敌营火光熊熊。
英雄美人,一段佳话。
一时之间口口相传的美谈。
我这个金丝雀,却不争气,在家里想给将军下厨。
结果失手放了把火,火光熊熊,刚好为少年将军与他的初恋重逢助兴。
这火蹊跷,烧了三天三夜愣是没灭。
就像将军和他的旧爱,三天三夜,呆在帐篷里没出来。
众人从废墟中寻得的、不过一具烧得焦黑的尸体。
男女不辨。
将军未归,这尸体愣是在五月的烈日下放了好些天。
直到爬满蛆虫,实在拖不得,方才匆匆下葬。
将军回来的时候,等着他的,是我新鲜入土的墓碑。
碑上一行小字:
民女叶璇之墓。
未冠夫姓,未署他名。
将军脸色丝毫不变,神情平静。眼神却挂满血丝。
“挖出来。”
他声音宛若冰霜,声量不大:“把棺材,给我挖出来。”
没人敢吭一声。
连劝都不敢劝。
熟悉他的下属都知道,将军这眼神,是杀意翻涌,是装若疯癫,是谁敢说一句不,他便要当场提剑削掉对方脑袋。
等陈博彦反应过来,带人来找我算账的时候,见到的便是这么一副光景。
惊世骇俗,宛若阴曹地府。
残阳如血,少年将军一手仗剑,默默立在光影分界线。
他也曾在各种场合见过这位少年将军,却从未如此清晰地意识到,他的手上,拽着多少条人命。
他的半张面孔隐在黑暗,双眼通红。
边上一群属下……在卖力掘墓。
他顿时一阵后背发凉。
准备好的说辞都哽在喉咙口,一时半会竟不敢上前。
直到挖出棺材,将军一剑劈开,上前查看。
陈博彦离得远、都要被棺材里顶天的腐臭味熏得吐出来,将军却面不改色,抱起那具已见白骨的肉体。像是抱着珍宝。
人人都说将军疯了。
不仅挖开女人的墓,还抱着尸骨不放。
但不久,他又将挖出来的尸首弃之荒野,坚持女人没死。
“怕是疯魔了。”
少年将军这一疯,就疯了整整大半年。
他找遍方圆百里,一寸一寸地翻,不眠不休、誓要翻出目标。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寻什么杀父之仇。
他们在那头上演状若癫狂。
可惜观众我和黎乐乐早在千里之外,逍遥快活。
我们带够银两,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虞城只要你有钱,别说是吃香喝辣,甚至还有供富婆快乐的男倌馆子。
每天除了美食美酒,便是各式各样的美少年将我们团团包围。
他们个个细皮嫩肉、嘴甜人美,一口一个“姐姐”,大大抚慰我和黎乐乐长期当舔狗而受伤的心灵。
评论
在读《和闺蜜死遁后,病娇夫君找上门》时,我仿佛与女主一同探索了秘密的世界。作者的描写和情感表达让我深受感动,一直留连忘返。
《和闺蜜死遁后,病娇夫君找上门》是一部让我深陷其中的小说。男主和女主的命运,他的坚持,让我感到仿佛亲历其境。这本书不仅充满了刺激的情节,还探讨了生命的意义和人类的勇气。作者的写作令我着迷,每一页都充满了深度和情感。
哥们,你一定不能错过《和闺蜜死遁后,病娇夫君找上门》。这本书的情感描写真是令人感动,主角的情感之旅简直是让人感到震撼。每一个情感瞬间都让我深受感动,作者的情感表达真是太出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