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热文铁血筑基:穿越抗战重构是佚名精心打磨的一本抗战谍战书籍,它的内容欢风华丽,构思新颖,铁血筑基:穿越抗战重构的主角是暂无,本书内容描写的是:第1章1.1内耗之殇:破碎的工业与分散的资源1927年,国民政府甫立,国家工业体系与资源配置呈碎片化、内耗化特征,国防备战基础近乎空白。-财政结构畸形:1926年全国财政总支出约4.5亿银元,内战军费占比68%(约3.06亿银元),工业建设经费仅2100万银元,不足5%,国防工业投入长期缺位。

《铁血筑基:穿越抗战重构》精彩章节试读
第1章
1.1内耗之殇:破碎的工业与分散的资源
1927年,国民政府甫立,国家工业体系与资源配置呈碎片化、内耗化特征,国防备战基础近乎空白。
-财政结构畸形:1926年全国财政总支出约4.5亿银元,内战军费占比68%(约3.06亿银元),工业建设经费仅2100万银元,不足5%,国防工业投入长期缺位。
-工业产能孱弱:全国钢产量4.3万吨,不足日本同期1/20,且70%以上产能集中于汉冶萍等外资/半外资企业;核心兵工厂(汉阳、上海、太原)年产步枪不足10万支,火炮百余门,弹药缺口常年超30%,核心装备依赖进口。
-布局极度脆弱:70%以上工业产能集中于沿海及长江沿线通商口岸,暴露于列强炮舰射程内,无内陆战略备份;地方割据导致铁路分段管控、矿产资源外流,山西煤炭无法直供湖北兵工厂,大冶铁矿72%矿石低价输日,汉阳铁厂原料供应受制于人。
-军工体系混乱:枪械、火炮型号杂乱(“万国牌”),弹药不通用、零部件不可互换,生产工艺无统一标准,各派系自行其事,形成“分散生产、低效消耗”的恶性循环。
此种格局下,内战消耗持续透支国家元气,工业生产无法服务于国防备战,为外患入侵埋下致命隐患。
1.2外患之迫:步步紧逼的侵华阴影
与国内内耗形成鲜明对比,日本侵华战略已进入系统化、军事化推进阶段,中国面临全方位战略挤压。
-战略意图明确:1927年田中义一“东方会议”确立“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国”的总方针,关东军在东北边境演习频繁,华北渗透持续深化,侵华战争已进入倒计时。
-军备差距悬殊:1927年日本钢产量94万吨,为中国21.8倍;年产步枪30万支、火炮1500门,海军舰艇总吨位超120万吨,空军战机800余架,形成代际优势。
-资源扼制精准:日本通过汉冶萍债务控制,低价掠夺大冶铁矿矿石,用于八幡制铁所军工生产,形成“用中国资源制造侵华武器”的战略闭环;同时通过不平等条约,逐步掌控中国沿海贸易、矿产开发与金融命脉,压缩中国国防自主空间。
至1927年底,中国已陷入“内无统一工业体系、外无战略缓冲空间”的双重危局,若不立即终止内战、集中资源,十年内将面临无兵可战、无械可用的绝境。
1.3破局之钥:止内争、凝共识、转资源
1927年10月,武汉全国实业与国防会议召开,成为战略转向的关键节点。会议汇聚各派系军事将领、实业家、学界代表300余人,核心议题为:彻底终止大规模内战,将内战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全面转向国防工业建设。
经三日博弈,各方达成《武汉共识》,确立三大核心原则:
1.全面止战:立即停止所有派系间大规模军事冲突,建立全国统一军事指挥体系,核心区(华中、华北、西南)禁止任何军事对抗,违者剥夺全部备战资源分配资格。
2.资源统筹:成立国防工业统筹委员会,赋予财税统筹、工业审批、战略物资统配三大核心权力,将分散于地方的矿产、人力、财力纳入全国备战体系。
3.十年筑基:以1927—1937年为窗口期,集中资源建设钢铁、兵工、后勤三大核心工业,实现核心装备自主化、工业布局内陆化、后勤体系标准化,为全面抗战奠定物质基础。
1927年11月,国防工业统筹委员会正式运作,标志着中国国防建设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筑基”,一场关乎民族存亡的工业重构运动全面启动。
第2章
2.1财政革命:终止内战,盘活备战资金
1927年12月,国民政府颁布《财政支出调整条例》,启动国防财政重构,核心是“终止内战→削减军费→盘活资金→注入备战”,以“年度省出资金”为核心指标,量化资源转向成效。
-军费削减与资金盘活:
-1926年基准:内战军费3.06亿银元(占总支出68%),为资金盘活基数。
-1928年:终止主要内战,内战军费降至1.8亿银元,省出1.26亿银元,全部纳入全国国防工业备战基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1929年:全面肃清地方割据军事对抗,内战军费降至0.9亿银元,省出2.16亿银元,备战基金规模进一步扩容。
-地方财税统筹:要求各省按年度财税收入30%上缴中央,纳入备战基金;对按时足额上缴省份,给予工业项目优先落地、原料供应倾斜、军备补充等政策激励;对拖延或拒缴省份,暂停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军备补给。
-资金分配机制:备战基金按“7:2:1”比例分配——70%用于钢铁、兵工、后勤工业建设,20%用于战略采购与技术引进,10%用于国防基建(铁路、公路、战略要塞)。
执行成效:
-1928年,备战基金规模达1.26亿银元(纯内战省出资金);
-1929年,备战基金增至2.16亿银元(纯内战省出资金);
-两年累计从内战泥潭中盘活资金3.42亿银元,相当于建设25个汉阳铁厂、60个兵工厂的资金,为工业筑基提供核心资金保障。
2.2工业布局:内陆为核,构建“一主多辅”安全体系
1928年春,国防工业统筹委员会发布《全国工业布局规划纲要(1928-1937)》,确立“内陆为主、沿海为辅,一主多辅、备份互补”布局原则,规避沿海沦陷风险,构建战时可持续生产体系。
-核心区划定:将湖北、湖南、四川、陕西、山西列为国防工业核心区,集中布局钢铁、兵工、后勤等战略产业;沿海地区仅保留轻工业与进出口加工产业,核心军工产能逐步向内陆转移。
-钢铁工业布局:以汉阳铁厂为核心主基地,新建重庆、太原、株洲三大辅厂,形成“一主三辅”钢铁体系,覆盖华中、西南、华北三大战略方向。
-兵工工业布局:以汉阳兵工厂为总装核心,新建重庆、太原、洛阳三大兵工分厂,分别承担步枪/轻机枪、山炮/迫击炮、野炮/战防炮生产任务,实现专业化分工。
-后勤工业布局:以武汉三镇为后勤枢纽,集中布局被装、食品、制药、仓储产业,依托长江航运与铁路网络辐射全国。
-安全保障机制:核心区内禁止任何军事冲突,由中央军与地方军联合组建工业护卫队,负责厂区、原料基地、运输线路安全;核心设备与战略仓库建设地下防空设施,提升战时生存能力。
2.3原料统制:战略矿产与关键物资的集中管控
1928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战略物资统制条例》,对铁矿、煤矿、钨矿、锑矿、棉花、粮食等6类战略物资实行国家统购统销,切断地方割据与外资掠夺通道。
-矿产统制:
-大冶铁矿、宣化铁矿、萍乡煤矿、大同煤矿等核心矿场收归国营,由国防工业统筹委员会直接管理,禁止私人与外资开采;
-钨矿、锑矿实行出口管制,仅允许通过国家指定渠道对苏、德等国易货贸易,换取军工设备与技术。
-农业原料统制:
-在河南、湖北、陕西建设军用棉花种植基地,推广优良棉种,实行“政府指导价 收购补贴”,保障军用被装原料供应;
-在湖南、江西、四川建设军用粮食储备基地,推行“余粮收购制”,每年收购粮食200万吨,纳入战略储备。
-运输统制:
-成立全国战略物资运输总局,统一调度铁路、公路、水运资源,优先保障军工原料与成品运输;
-修建大冶-汉阳铁矿专用铁路、大同-太原煤炭专用铁路,提升原料运输效率,降低损耗。
执行成效:1929年底,核心战略物资自给率从1927年的30%提升至65%,原料成本降低30%,彻底摆脱对日原料依赖。
2.4人才与技术:引进与培养并行的双轨体系
1928-1929年,国防工业统筹委员会实施“引智 育才”双轨战略,破解工业建设人才短缺与技术落后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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