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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巅峰:重回商界当大亨》小说主角是 吴尽欢 ,本书由作者佚名倾力打造,这本书的作者发人深思,情节扣人心弦,实力推荐。《权力巅峰:重回商界当大亨》全文主要讲的内容是:第1章潮湿的腐臭气息阵阵袭来,将杰森从昏迷中唤醒。他的眼皮微微颤动,猛然睁开!"我......竟然还没死?"他清楚地记得数天前,自己接下了刺杀华夏昊天金控大小姐的任务,却不知那竟是个圈套。不仅没能伤到目标,反而误伤了洪门谢老大的女友。随后,他的信息被人泄露,洪门的人追踪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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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巅峰:重回商界当大亨》精彩章节试读

第1章

潮湿的腐臭气息阵阵袭来,将杰森从昏迷中唤醒。

他的眼皮微微颤动,猛然睁开!

"我......竟然还没死?"

他清楚地记得数天前,自己接下了刺杀华夏昊天金控大小姐的任务,却不知那竟是个圈套。不仅没能伤到目标,反而误伤了洪门谢老大的女友。

随后,他的信息被人泄露,洪门的人追踪而至。

他一人独战洪门精锐数十人,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逃到码头。就在他登上快艇,以为终于脱险时,爆炸的火光吞噬了一切......洪门的人早已洞悉一切,在快艇上装好了炸弹。

再睁眼,已是这般光景。

抬起头左右看了看,肮脏的小巷子旁一个广告牌仿佛镜子一样,把他的身形映射在上面。

只看了一眼,杰森的眼帘立刻又垂落下来,而后他抬手用力揉了揉自己的双眼。

那是一个少年人的身形......

身上穿着运动装,松松垮垮的......

脑袋是圆的,身子也是圆的,冷眼看上去,好像一只大球上面安装了一只小球。

由于脸上的肥肉太多,连五官都被挤得看不真切,一张又大又圆的白脸上,还长满了一颗颗红点状的粉刺。

自己,这是重生了?

猛然间,他的脑袋里仿佛有一颗炸弹突然炸开了似的,一段段的画面在他脑中浮现出来,信息量之大,让他忍不住蹲下身形,双手抱住脑袋。

这些闪现出来的画面,与他完全无关,确切的说,是一个陌生少年人的短暂记忆。

少年的名字叫吴尽欢,华夏F市人,今年十八岁,就读于F市的职高。

吴尽欢的父亲吴明,是一名军人,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公殉职了,可以说他对父亲的记忆很少,在他的记忆里,大多都是他的母亲。

虽说有一位烈士的父亲,但吴尽欢并没有继承他父亲的优点,初中的时候就开始不愿意上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逃课成了常态。

托关系好不容易才上了一所职高,之后愈加变本加厉,常常两三天不去学校,终日和校外的小混混鬼混。

这次他之所以昏倒在小胡同里,是昨晚参与两拨小混混的斗殴,结果挨了一记闷棍,被人给直接打晕了。

可笑的是,他在小胡同里由足足昏迷了一个晚上,直至天亮,他的那些所谓的哥们、兄弟们,竟然无一人来找他,更无人把受伤的他送到医院。

结果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吴尽欢已经不再是吴尽欢,而变成了他。

"借尸还魂?现在的我,叫吴尽欢......"

杰森这一生,经历过无数次的大风大浪,也经历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但睁眼醒过来,发现自己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这种稀奇事,他还真没经历过,见所为见,闻所未闻,同时也令他毛骨悚然。

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嫌弃地撇了撇嘴。

这一身的肥肉,让他感觉自己好像穿了一套上百斤重的铠甲,即便是站着,都有胸闷透不过气的感觉。

这样的身体,他一天也忍受不了,必须得把这身肥肉卸掉。

他常年在国外,行走在生死边缘,早已让他练就了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能保持冷静的本事。

虽说借尸还魂这种事很诡异,诡异到匪夷所思,但既然真真切切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也没有太排斥,只是搞不明白这等诡异之事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但无论事情发展到哪一步,都不会比死亡更差了。

作为已经死过一次的人,只要能活着,只要还能喘气,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

如果死亡的结局,是新的开始,那么自己的死亡,倒真的是赚到了。

突然之间,他有种想仰天长笑的冲动,洪门的人再怎么神通广大,再怎么手眼通天,也不可能算到,自己死后,竟然会重生在一个少年人身上。

他抬手再次摸摸后脑勺,还有些未干的血迹,若是以前,他不会在乎,但这副身体太弱了,如果不去处理,他担心自己会流血致死。

吴尽欢把身上的口袋翻了一遍,最后只找出两枚一元和一枚五角的硬币。

即便对目前华夏的情况也不是很了解,但他也不会蠢到认为这两块五毛钱够他去医院包扎伤口的。

还是先回家,自己处理一下吧。

这里距离吴尽欢的家不算近,但也不远,凭着脑中残留的记忆,步行半个钟头,他走到一片住宅区。

这片住宅区里的楼房已经有些年头了,许多楼房的墙皮都已脱落,看上去灰突突的。

地面凹凸不平,有不少的水洼,因为天气炎热,地上还有积水的关系,空气中散发着难闻的气味。

吴尽欢暗暗叹口气,早已经过惯了贵族般生活的他,现在竟然要住在这样的地方,还真有些不太适应。

他做过娃娃兵,做过佣兵,做过职业杀手,他的积蓄很多,随便取出一点,都足够他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的。

不过现在,他一分钱也拿不出来,不用去调查他也能判断得出来,他名下的那些银行账号早已被监控了,只要稍微动一动,他的仇家就能追踪而至,找上门来。

对于现在的他而言,连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想到仇家......那位洪门的谢文东老大,恐怕自己再也不会遇上了吧?

第2章

“吴尽欢!”

突如其来的一声怒吼,让正在胡思乱想的吴尽欢回神。

只见停在小区门口的一辆警车的车门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一名三十左右岁的青年警察。

这人身材高大,肩宽背厚,相貌堂堂,只不过此时他脸色阴沉得吓人。他手指着吴尽欢,正对他怒目而视。

吴尽欢下意识地抬起手,插进自己的口袋里。

以前,他的口袋中总会习惯性的放着一支笔。

笔,是用来写字的,但在他的手里,笔却是能置人于死地的利器。

但现在,他的口袋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这才恍然想起,这已经不是他自己的身体了。

他插进口袋中的手也随之又抽了出来。

青年如同见了仇人似的,大步流星地走到他近前,怒声质问道:“昨晚你去哪了?你真是越来越不像话,还学会夜不归宿了?你知不知道,喻姨找你都快找疯了......”

吴尽欢的脑中闪过一连串的记忆片段,很快,他便知道了这名青年究竟是谁。

他叫冯继中,是市警察局刑警大队的,他的父亲冯正雄,则是市局局长。

冯正雄和吴尽欢颇有渊源,他的父亲吴明和冯正雄是战友,十多年前,在一次缉毒行动中,吴明不幸中弹牺牲,作为特战队队长的冯正雄也受了重伤。

伤愈之后,他便专业到了市警察局工作,一步步做到市局局长的位置。

对于战友的不幸牺牲,冯正雄很是自责,对于战友的遗孀,冯正雄也很是照顾,早些年,还时常带着礼物来家中做客。

不过吴尽欢的母亲喻欢,对他始终没有好脸色,认为丈夫的牺牲,就是由于冯正雄的失职造成的。

喻欢的心结,冯正雄能够理解。

渐渐的,他便很少再到吴家,改而让儿子冯继中代自己过来。

喻欢对冯继中的态度还是很不错的,并没有因为冯正雄的关系而迁怒到他身上。

对于吴家的状况,冯继中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也正因为这样,他才会对吴尽欢失望透顶,怒其不强,恨其不争,对他的态度也越加的严厉。

弄明白其中的关系之后,吴尽欢紧绷的神经松缓下来,他迎上前去,说道:“冯哥,你怎么在这?”

冯继中比他大十好几岁,但论辈分,他俩的确是平辈。

“你说我怎么在这?昨晚你到底去哪了?”

“摔了一跤,在条小胡同里迷迷糊糊地睡了一宿。”吴尽欢故意抬起袖子闻了闻,五官都快扭到一起,说道:“冯哥,你闻闻,现在我身上还带着臭味呢!”

冯继中没好气地把他递过来的胳膊打到一边,见他衣领上粘有血迹,他快步走到吴尽欢的背后,看到他后脑勺的伤口,他眉头紧锁,问道:“这是摔的?”

“是啊!”

“从你小子嘴里听不到一句实话!”冯继中瞪了他一眼,懒得追究,甩头说道:“上车!”

吴尽欢扬了扬眉毛,说道:“冯哥,只是摔一跤而已,也不用去警察局吧。”

“谁要带你去市局?去医院!你这个样子回去,你妈还指不定怎么担心呢!”

吴尽欢一笑,说道:“冯哥,先说好了,我身上可没钱。”

“少废话!快上车!”冯继中不耐烦地甩头催促道。

有人肯主动花钱为他治伤,他当然乐于接受,谁会傻到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当然了,这个身体在几个小时之前还不是他的。

见他老老实实地坐进车内,没有像往常那样和自己执拗,冯继中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说道:“你今天倒是变乖了不少。”

以前,吴尽欢总是嫌他管东管西,见了他就躲,而且也很少会叫他冯哥,今天也不知道这小子吃错了什么药。

吴尽欢扭头,对他笑呵呵地说道:“现在的我,不会再像以前的‘我’那样了。”

在市局里有人,这是多好的人脉,有这层关系在,完全能在F市横着膀子晃。

可惜,这吴尽欢明明手握着一把好牌,却是以最烂的方式把牌打了出去。

还跑去当什么小混混?暴殄天物。

这种错误,他不会犯,有价值的人脉,他得牢牢把握住。

冯继中诧异地看着他,问道:“你小子不会又在外面犯了什么事吧?和上回一样......”

话没说完,他猛然顿住。

吴尽欢不解地问道:“上回?上回什么?”

“算了,没事,算我没说。”冯继中显然不愿意就此事多谈。

吴尽欢耸耸肩,也未多问。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事,都与他无关,现在的他,要过自己全新的生活。

想到新的生活,他又想到了重生前的事。

英国有一家老牌的游艇制造公司濒临破产,正在对外出售,价格谈不上便宜,但也不贵,要价二百五十万英镑。

像这种老牌的又经营不善的公司,英国有很多,真正能卖出去的,屈指可数。

他对这家游艇公司倒是很感兴趣,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去做了调查和研究。

这家公司并没有到无药可救的地步,只是发展方向错了,可以说它的实际价值被严重低估。

他原本已经计划好了,把这家游艇公司买下来,从此以后,做个正经八百的生意人。

可人算不如天算,他还没来得及付之行动,就惨死在仇家的手里。

现在,他仍对这桩生意感兴趣,毕竟在他眼中这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机会难得。

只是重生之前,二百五十万英镑对他来说,虽不算是个小数目,但也能负担得起。

而现在的他,一个口袋里只有两块五毛人民币的他,二百五十万英镑当真是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天文数字。

想到这里,他轻轻叹了口气。

世间万事,有一利就有一弊。

他从一个恶贯满盈的中间人,变成了一个平凡的学生,从不惑之年,变成十七岁的少年,何其幸运,但同样的,以前拼死拼活累积数十年的积蓄,全部荡然无存。

正琢磨着,他敏感地察觉到来自于自己身旁的注视。

他扭头一瞧,正看到冯继中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他微微皱眉,说道:“路在前面,不在我脸上,你看我做什么,看路啊!”

“我怎么突然感觉你像是变成了个小老头子。”冯继中这话并不是在开玩笑,在吴尽欢的脸上,尤其是在他的眼中,刚才有那么一瞬间,他当真看到了沧桑。

在重生之前,吴尽欢这大半辈子经历过的事太多太多,在缅甸做过娃娃军,而后到非洲继续做娃娃军,长大之后,又转做佣兵,职业杀手,再后来,他又由杀手转做了中间人,可以说他的心态,比同龄的中年人都要老成,都要沧桑。

“曾经沧海难为水吧。”说着话,他向后依靠,后脑碰到椅背上,他夸张的嘶了一声,疼得直咧嘴。

“该!”冯继中狠狠白了他一眼,收回目光。

路上,冯继中给吴家打了个电话,告诉喻欢,他已经找到吴尽欢,不用再担心。

到了医院,吴尽欢的后脑勺被缝了两针,伤口不大,但却很深,否则的话,也不会血流不止。

头上缠着一圈白纱布,吴尽欢跟着冯继中离开医院。

两人就近去了医院附近的大排档,吴尽欢细嚼慢咽地吃着油条,时不时地喝口豆浆。

看他那副斯文的样子,冯继中差点被逗乐了。

感觉一宿不见,这小子好像变得不太一样了,人还是那个人,却比以前成熟了许多,就连他那张胖得变了形的大肥脸,现在看起来都不再那么令人讨厌了。

喝了一碗豆浆,吃了两根油条,吴尽欢放下碗筷,不再多食。

冯继中好奇地问道:“饱了?”

吴尽欢的饭量他还是知道的,两根油条,一碗豆浆,那只够塞他牙缝的。

“没饱,但也不能再吃了。油炸食品,吃进肚子里,除了能增肥,再有就是能致癌。”他抽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角。

冯继中险些把自己口中的豆浆喷出去,一向贪食的吴尽欢,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自己不会是幻听了吧?

他看了吴尽欢好一会,摇摇头,嘟囔道:“我真怀疑你小子是不是中邪了。”

吴尽欢眼眸一闪,淡笑未语。

饭后,冯继中送吴尽欢回家。

车上。

吴尽欢问道:“冯哥,有没有能赚钱的工作,介绍介绍。”

冯继中瞥了他一眼,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摸进口袋里,说道:“你还未成年,现在没地方招童工,你的任务就是学习。”说这话,他把钱夹掏了出来,问道:“要多少?自己拿。”

吴尽欢看眼他的钱夹,舔了舔嘴唇,老神在在地说道:“两百五十万。”

冯继中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气道:“你小子逗我玩呢?”

“英镑。”吴尽欢又补了一句。

“还英镑?如果我有两百五十万英镑,那我也不用去上班了,天天坐在家里数钱得了。”

冯继中从钱夹中抽出五张百元的钞票,塞进吴尽欢的手里,说道:“就这么多,爱要不要。”

吴尽欢知道冯继中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对自己很照顾。

他只是一名底层警察,为人又正值,没有灰色收入,一个月也赚不了多少钱,对自己一出手就给五百块,也当真称得上是大方了。

他刚抬起手,想把钱递回去,冯继中板着脸说道:“别和我撕吧,给你你就拿着,以后,让你妈少操点心,这些年,你妈不容易。”

喻欢娘家那边有没有亲戚,吴尽欢不清楚,反正从来没见过,吴家这边的亲戚倒是不少,不过有跟没有差不多。

这些年,喻欢一直未改嫁,基本就是她一个人拉扯着孩子,又当娘又当爹,日子过得的确很辛苦。

吴尽欢没有再推辞,抬起的手也放了下去,说道:“冯哥,这钱以后我会加倍还你的。”

从小到大,真正对他好的人不多,也正因为这样,他受人恩惠,哪怕只是一丁点的恩惠,他都会铭记于心。

冯继中笑道:“你小子好好学习,以后考上大学,找份体面的工作,就算是还我钱了。”

冯正雄对冯继中说过很多次,他的命,就是用吴明的命换回来的,冯家永远都欠着吴家一份救命之恩,照顾喻欢和吴尽欢,也是冯家的责任。

吴尽欢耸耸肩,没有接话。

稳定的工作,平凡的人生,普通的生活,那从来都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过得更好。

他就是个凡人,一个贪图享乐的凡人,想用最好的,想吃最好的,想享受最好的。前世,他也一直在为这个目标而拼命奋斗。

只不过他走的路很危险,位于悬崖边缘,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摔个粉身碎骨,那么艰难的路,他眼瞅着要走完了,尽头已近在咫尺,结果脚下一滑,还是摔了下去。

前世,他没得选择,但这一世,他有很多种选择,他不会再重复前一世的老路。

两百五十万英镑!只要能弄到两百五十万英镑,他便可以完成前世的计划,去做一个身世清白的商人。

可是,想弄到这么一大笔钱,又谈何容易?

第3章

等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

一个人在家,五十平的小房子,不到半分钟就逛了个遍。

看罢之后,吴尽欢满脸的嫌弃。

以前的吴尽欢很懒,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他想了解他以前的生活,只能从脑海中支离破碎的记忆中搜寻。

中午吃过饭后,吴尽欢开始心绪不宁,烦躁的在房中来回踱步。

刚开始还只是心情烦乱,渐渐的,身体越来越不舒服,那种感觉,就像是有成千上万只蚂蚁钻进自己的体内,啃咬着自己的骨头。

妈的!走来走去的吴尽欢猛然停下来,双手握成了拳头,在心里咒骂一声,是上瘾了!

吴尽欢才十八岁而已,家庭的条件又这么差,竟然还能染上瘾?

他现在真想仰天大笑三声,老天如此厚待自己,不仅给了自己重生的机会,还顺带着送给自己这么大的一份厚礼。

他走回到自己的房间,一间不到十平米的小屋子。

这时的他,鼻涕眼泪已经完全是不受控制的向外流淌,五脏六腑都在翻腾,好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抽他的筋,碎他的骨。

他走到墙壁前,面对着墙壁,用脑袋嘭嘭的锤墙。

前世,他也有戒过瘾,那时的感觉,好像在地狱里爬了一圈。

而这一世,他想好好的活着,当然要把瘾及时戒掉。

可与前世不同的是,前世有药物辅助戒毒,而这一世,他什么都没有,只能靠自身的意志力来戒毒。

就在他不断的撞墙,以外力的痛苦来减轻体内的痛苦时,电话铃声响起。

电话足足响了二十多秒,吴尽欢才从房间里出来,走到主卧,把电话接起。

“喂?”

“老肥,在家呢!”

吴尽欢怔住片刻,才弄明白,对方说的老肥是指自己。

他嗯了一声,便没了下文。

对方没有听出他声音的异样,语气中带着兴奋,说道:“老肥,快出来,星哥又来咱们活儿了!这次把货送到地方,咱俩每人能分到五支。”

正饱受折磨的吴尽欢,没心思去琢磨对方的话,他随口问道:“什么货?”

“你傻了?违禁品啊!”

违禁品?原来吴尽欢的毒瘾是打这来的!他总算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还是学生的吴尽欢,竟然都深陷其中了。

唉!他暗叹口气,他想不明白吴尽欢的脑袋里都装着什么东西,怎么就偏偏干上了这一行。

“以后,这种事我不做了,也不要再打电话来找我。”

“啊?老肥,你说啥?”

“别再打电话找我。”

“喂,老肥,你疯了吧你,不做了,那你以后怎么办?”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说完话,他已没耐心再说下去,狠狠将话筒摔在座机上。

他揉着自己疼痛欲裂的脑袋,用脑门在桌子上狠狠撞了两下,而后快步走到厨房,提起一把菜刀回到自己的房间,他把菜刀直接砍进床头柜上,然后躺在床上。

如此一来,只要他一转头,就能看到竖立在床头柜上的那把菜刀。

要想结束痛苦,很容易,只要拿起菜刀,在脖子上一抹即可。

可话说回来,你连死都不怕了,还怕这点痛苦,这点折磨吗?

这正是吴尽欢在给他自己做心理建设和心理暗示。

吴尽欢很清楚自己的求生欲望有多强,前世他当过娃娃兵,在面田战场上,在非粥战场上,他就是靠着这股子求生欲望活下来的。

他不确定靠自己的意志力能不能战胜毒瘾,但他可以确定,自己的求生欲望一定能战胜。

躺在床上左右翻滚的吴尽欢,几次都伸出手来,去抓立在床头柜上的那把菜刀,但每次手伸到一半,便又收了回去。

还是那句话,你连死都不怕,你还怕什么,世界上,还能有什么是比死亡更可怕的?

尤其是对死过一次的他而言,每次想到死亡的那一刻,他总会激灵灵地打个冷颤,混沌的头脑立刻变得清明起来。

活着!不管经受多大的痛苦,不管面临多深的绝境,咬着牙活下去,这便是人生在世最有意义的事。

不知过了多久,吴尽欢终于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浑浑噩噩中,门锁的转动声将他惊醒过来。

他睁开眼睛,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刚被水洗过似的,衣服都已被汗水浸透,连身下的被褥也变得潮乎乎的。

他缓缓坐起,浑身上下,每一处的关节都在酸疼,每一根筋都像打了好几个结似的。

“欢欢?欢欢?”玄关传来一道亲切的声音。

吴尽欢知道,是妈妈喻欢回来了。

感觉身体舒服了一些,不像刚发作时那么难受,他明白,今天算是熬过去了。当然,这也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他从房间里走出来,倚靠着门框,歪着脑袋,默默看着正在换鞋的喻欢。

当喻欢换好鞋子,转回身一瞧,被突然站在那里的吴尽欢吓了一跳。

她故作气恼地说道:“在家怎么也不应一声?”

稍顿,她提了提手中的塑料袋,从中拿出一大块的酱猪肘子,笑道:“欢欢,快看看,妈给你买了什么,你最喜欢吃的猪肘子!”

看着酱猪肘子通红的猪皮和白花花的肥肉,吴尽欢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可能自小没有父亲的关系,他的母亲对他格外宠爱,宁可一天做两份工,也要让他每天都能吃上大鱼大肉。

吴尽欢之所以会这么肥胖,与他母亲的娇惯也是有直接关系的。

可真是亲妈啊!儿子都胖成这副奶奶样了,你还大鱼大肉的喂呢!

他摇摇头,语气坚定地说道:“我不吃这个。”

喻欢愣了一下,抬头看看他,忍不住噗嗤一声乐了出来,说道:“嘴上说不吃,快擦擦你的嘴角吧!”

吴尽欢下意识地抬手摸摸嘴角,好嘛,嘴边的口水都快流淌出来了。

此时他真有掩面泪奔的冲动,天地良心,这他妈的完全是这副身体的自然反应,和他真的没半点关系。

晚饭,吴尽欢只吃了几块瘦肉,喝了一碗粥,便不再多吃。

喻欢把装满猪肘肉的盘子推到他面前,说道:“欢欢,再多吃点!”

怕她啰嗦,吴尽欢说道:“我想在开学之前,打算减掉五十斤的体重。”

距离欢欢开学还有一个多月,这么短的时间,怎么可能一下子减掉五十斤?喻欢还想说话,吴尽欢已然穿好鞋子,快步走出家门。

这副身子究竟有多弱,他已有过体验,能减掉多少脂肪倒在其次,关键是先把这副身子骨练得精壮起来。

这里的小区面积不小,有二十多栋楼房,按照吴尽欢的计划,自己绕着小区跑三圈就好。

等他付之行动后,别说三圈,他连一圈的一半都没跑上,就已经累得汗流浃背,汗珠子顺着下巴直往下滴淌。

他抹了两把脸上的汗珠子,感觉自己实在是跑不动了,便用走的。总之,就算用走,这三圈他也得走下来。

当他走到小区后身一条小巷子的时候,迎面过来三名年纪与他相仿的少年。

看到他,那三名少年一窝蜂的跑了过来,为首的一位,短头发,高个子,看上去很精神。

他站在吴尽欢的面前,双手插进口袋里,歪着脑袋,挡住他去路。

他说道:“胖子,昨晚你干啥去了?你他妈也太不仗义了吧,要用到你的时候你他妈又跑路了?”

第4章

没看到人,吴尽欢也想不起来什么,看到了人,一段段的记忆便在脑中浮现出来。

这名高个少年名叫孙凯,家里排行在二,因为性情暴躁,粘火就着,绰号二驴子。

看到孙凯,昨晚事情的原委,便在他脑袋中一一浮现出来。

在学校附近,混的比较开的是郭正义,手下有一大批年纪不大、辍学在家、游手好闲的不良少年,孙凯是其中之一,而吴尽欢也是其中的一员。

只不过吴尽欢向来胆小如鼠,每次团伙打架,他不是躲在最后面,就是找由头借机跑掉,郭正义和手底下的人,大多都不待见他。

昨晚,是郭正义一伙人和临近街区的李红星一伙人发生火拼,这次吴尽欢倒是破天荒的胆大了一回,参与到火拼当中。

结果混乱中,他糊里糊涂的挨了一闷棍,一命呜呼,再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是他。

见吴尽欢眼帘低垂,一声不吭,这种一脚踹不出个屁来的德行,让孙凯更加恼怒。

他忿忿不平地说道:“昨晚义哥伤得很重,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你去买点水果,跟我们一起去医院探望义哥。”

吴尽欢抬起头来,对上孙凯的目光,指了指自己的头,说道:“我也受伤了。”

孙凯扬起眉毛,问道:“昨晚弄的?”

“对,昨晚我一直都在,脑袋被人敲了两棍,但却没人管我,我自己一个人,在胡同里昏迷了一整宿。”

孙凯斜眼打量着他,仿佛想看出他说的这些是真是假。

以前的吴尽欢,不敢与孙凯对视,只要孙凯的目光向自己扫过来,他立刻会缩脖低头。而这一次,他倒是很坦然的与孙凯对视。

瞅了他一会,孙凯耸耸肩,说道:“以前打架的时候,你他妈跑得比谁都快,这次大家没看到你,还以为你又跑了呢!”

所以,你也别怪大家没去找你,你以前给大家的印象就是这样。

“我不会去看义哥。”吴尽欢直截了当地说道。

“你说什么?”

“以后,我也不想再跟着义哥混了。”

虽说他们这伙人还算不上是黑社会,但难保以后不往那方面发展。

好不容易重活一次,好不容易有个干净的底子,他是真的不想再染黑。

“不跟义哥混了?妈的,当初你求我们收你的时候你忘了?”

孙凯从来都不是个好脾气的人,这次火拼打输了,他已经够窝火的了,老大又受了重伤,躺在医院里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痊愈,在这个时候,连吴尽欢这个窝囊废都要退出了,他心底里的怒火已经烧到了头顶。

他一把揪住吴尽欢的衣领子,五官扭曲地怒声说道:“妈的,你再给我说一遍试试?”

没等吴尽欢说话,左右的那两名少年急忙走过来,拉着孙凯的胳膊说道:“二哥,行了行了,反正咱们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他愿意走就让他走呗,不过,以后他要是受人欺负了,也别想再求到咱们头上!”

“就是,二哥,你不用和他这种人一般见识,不值当!”

“太他妈气人了!”孙凯两眼喷火地怒视着吴尽欢,说道:“以前义哥威风的时候,都他妈的使劲往前凑,现在出事了,义哥住院了,都他妈的要走,属白眼狼的啊!”

听起来,要退出的不止是自己,很多人都想要退出。

对这些事,吴尽欢不关心,也没兴趣知道太多,他拉了拉被抓得褶皱的衣襟,说道:“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胖子,我丑话告诉你,你现在想躲,没那么容易!义哥的这个仇,我们必须得给报,过几天,我还会再来找你的!”说完话,孙凯狠狠瞪了他一眼,带着两名少年走开了。

吴尽欢耸耸肩,也没太往心里去,孙凯的威胁,对于他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自己还有重要的事要做,跟一个孩子没必要较上劲。

已然走出一段距离的孙凯恍然想起什么,突然停下脚步,扭回头看着吴尽欢的背影,眉头渐渐皱起。

“二哥,怎么了?”

“你们有没有觉得,胖子好像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在他印象里,吴尽欢胆子小得很,在他们面前,大多时候都不敢抬头说话,就是一只跟屁虫,而今天,他不仅敢抬头,敢正视自己的眼睛,还敢当着自己的面,说什么要退出,是谁给了他这么的大胆子?

经他这么一提醒,另外两名少年也觉察到今天的吴尽欢是有些反常,和以前唯唯诺诺的表现完全不同。

其中一名青年低声说道:“二哥,你说吴尽欢这小子会不会暗中勾结了李红星那帮人?”

另一名青年闻言,立刻大点其头,应道:“我看啊,这小子八九不离十!”

孙凯狠狠握了下拳头,咬牙切齿地说道:“如果真是这样,可他妈的别怪我下手太狠,翻脸不认人!”

吴尽欢根本没把今晚的偶遇当回事,但他不知道,人家已经把他给惦记上了。

接下来的几日,风平浪静。

这几天,吴尽欢的生活很简单。

早上出去绕着小区跑两圈,跑不快就慢跑,慢跑也跑不动,就用走。

回来之后,和喻欢一起吃早饭。

他和喻欢的话不多,也从来没叫过她一声妈,虽说他的生理年龄很稚嫩,但心理年龄,比喻欢都要大,管一个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女人叫妈,他做不到。

好在以前的吴尽欢就属闷葫芦的,不是个话多的人,又处于叛逆的年纪,一天到晚,母子二人也将不上几句话。

现在,喻欢倒没察觉出儿子的反常,只是隐隐约约觉得儿子对自己更加疏远了,这让她很是无奈。

白天,喻欢出去工作,吴尽欢在家中看看书,或者上网查查资料。

到了下午,是吴尽欢最为难熬的时刻,他身上的瘾,会准时在这个时候发作。

每次熬过发作期,他都要昏睡好长一段时间,浑身上下,好像被雨水淋过似的。

三天过后,虽说还是会时不时的发作,但不知道是身体已经渐渐适应了,还是他的意志力变得更强了,咬咬牙,也就顺利挺了过去。

一周之后,他的毒瘾没有再发作,吴尽欢也长长松了口气,他明白,自己算是成功了。

......

这天下午,他出去跑步锻炼。

回家的路上,吴尽欢又遇到孙凯。

孙凯和几名打扮得流里流气的小青年蹲在小区门口,时而抽口烟,时而说几句话。

当吴尽欢从他们面前大摇大摆走过去的时候,孙凯愣是没认出来他,反而是一名黄头发的小青年站起身,抬手指着走过去的吴尽欢,疑问道:“那是不是胖子?”

众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感觉有些像,但又不太像,吴尽欢没有这么瘦。不知是不是饮食变得健康的关系,连他脸上密密麻麻的粉刺也掉了很多。

孙凯不管那么多,冲着吴尽欢的背影大喊一声:“胖子!”

吴尽欢脚步未停,甚至身子连顿都没顿,继续往前走去。

孙凯又大叫一声:“吴尽欢!”

这次,吴尽欢终于停下脚步,不解地扭转回头。

“还真是你小子啊,刚才我都没认出来!”孙凯的目光落在吴尽欢脸上好一会,越看越觉得惊奇。

以前吴尽欢的那张脸,简直都没法看,而现在,虽然还是胖得发圆,但起码已有点人样了。

孙凯站起身形,摇摇晃晃地向吴尽欢走了过去。到了他近前,像是不认识了他似的,上一眼下一眼,把他打量个仔细。

看了好一会,他笑嘻嘻地说道:“我说胖子,你他妈在哪买的减肥药,挺好用的,才几天不见,你竟然瘦了这么多!”

和重生前的吴尽欢相比,现在的吴尽欢的确瘦了好大一圈,当然,他之所以会瘦得这么快,一是坚持锻炼的关系,其次,戒毒也成为他快速瘦下来的主因。

吴尽欢看看孙凯,再看看另几名小青年,问道:“有事?”

“你小子架子大了,没事我就不能来找你了?”孙凯双手插进口袋里,歪着脑袋,皮笑肉不笑地问道。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说完,他片刻都未迟疑,转身便走。

孙凯突然抬手,摁住他的肩膀,说道:“等等!”

吴尽欢站定,侧头看了看自己肩头的手,没有说话。

“晚上,我们去找李红星报仇,你小子也一块来吧!”

“没兴趣。”

“你说什么?”孙凯故意侧着脑袋,把耳朵贴近吴尽欢。

“我说,我没兴趣。”吴尽欢一字一顿地说道。

孙凯噗嗤一声笑了,毫无预兆,他的手猛然向前一挥,一巴掌直接扇向吴尽欢的脸颊。

第5章

孙凯以为自己这一巴掌十拿九稳,就算不把吴尽欢拍在地上,起码也得把他打个口鼻蹿血。

可没想到,吴尽欢微微向后仰身,看似随意却又恰到好处的闪过了他这一巴掌。

一巴掌抡空,孙凯不由得一怔,难以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吴尽欢,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已经退出了,不想再和你们有什么瓜葛,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说话时,吴尽欢向孙凯点下头,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我靠!”愣神的孙凯突然反应过来,他叫骂一声,登步上前,对准吴尽欢的后脑就是一拳。

吴尽欢的后脑勺如同长了眼睛似的,当拳锋马上要打中他的瞬间,他突然向左侧身。

沙!孙凯的拳头几乎是贴着吴尽欢的右侧面颊掠过。

不等他收拳,吴尽欢抬手将他的手腕扣住,胳膊肘顺势向后一拐,正撞在孙凯的肋侧,后者疼得闷哼一声,身子不由自主的向下弯曲。

吴尽欢扣住他的手腕不放,双臂向前拉,臀部向后顶。

孙凯连怎么回事都没弄明白,已被吴尽欢的一个过肩摔,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圆睁的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天空,眼神还完全是茫然的。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也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傻了眼。

谁都没想到,向来天不怕地不怕,有‘二驴子’之称的孙凯,只这么一瞬间便被吴尽欢这个废物打倒在地。

人们简直怀疑自己眼前所看到的这一切是不是幻觉。

不知过了多久,那名黄毛小青年反应过来,三步并成两步,跑到还在地上躺着的孙凯近前,把他扶坐起来。

“二......二哥,你......你没事吧?”

此时,孙凯仍是满脸的茫然,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想明白,明明是他主动打吴尽欢一拳,怎么最后变成自己躺在地上。

他看眼身边的黄毛小青年,问道:“刚才,刚才发生了什么?”

“是......是......”黄毛小青年支支吾吾,眼神却一个劲的飘向吴尽欢那边。

孙凯一把把他推开,从地上爬了起来,他边揉着疼痛难忍的后脑勺,边上下打量吴尽欢。

过了好一会,他凝声说道:“行啊,真没看出来,原来你小子还藏着这本事!来来来,咱俩再打一场!”

其实,吴尽欢有手下留情,否则的话,以他的一摔之力,足够让孙凯十天半个月下不了床。

在他眼里,这些小混混就是一群小屁孩,换句话说,他根本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看着满脸不甘,又跃跃欲试的孙凯,吴尽欢笑了,点点头,说道:“也成!不过,你们也别一个一个的上了,太麻烦,还是一起上吧,省时又省力。”

孙凯和几名小青年闻言,鼻子都快气歪了。

恰在这时,居住在吴家楼下的一位邻居大妈刚好路过,看到吴尽欢被五、六名流里流气的小青年围在当中,大妈立刻大声喊道:“你们干什么?不准在这里打架!”

听闻喊声,孙凯回头狠狠瞪了大妈一眼,满脸戾气地喝道:“关你个屁事?滚!”

那位大妈倒也没客气,立刻掏出手机,准备拨打电话报警。

黄毛青年见了,连忙拉了拉孙凯的胳膊,小声说道:“二哥,还是先算了吧,不然警察来了,我们也麻烦。”

孙凯皱了皱眉头,沉吟片刻,抬手指向吴尽欢的鼻子,说道:“胖子,你给我记住了,这事不算完,你等着!”

扔下这句狠话,他向两旁的小青年一甩头,众人一溜烟的跑离了小区。

大妈也只是拿出电话吓唬吓唬他们,并没有真的报警。

她走到吴尽欢近前,问道:“欢欢,你没事吧?以后可别再和这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了。”

吴尽欢向大妈笑了笑,应了一声:“我知道。”

......

又过了几天,这日傍晚,吴尽欢正在自己房中边做俯卧撑边看书,嘴里还念念有词:“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屋外传来房门的开锁声,他知道,自己的小妈妈下班回家了。

不过紧接着外面又传来的嘭的一声闷响,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他侧着耳朵听了一会,从地上站起,随手拿着一条手巾,在脸上胡乱擦了擦,走出房间。

到了屋外一瞧,只见喻欢瘫坐在地上,手扶着墙壁,正在费力的站起。

他迟疑了片刻,还是走上前去,架住喻欢的胳膊,把她扶了起来。

“怎么了,这是?”

“没......没事,就是摔了一跤。”

见喻欢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吴尽欢扶着她坐到椅子上。而后,他蹲下身形,去拉她的裤腿。

喻欢下意识地向后缩了缩腿,拦住吴尽欢,笑道:“妈没事,刚才不小心卡了一下。”

“我看看。”

吴尽欢坚持,他把喻欢的裤腿慢慢提起,眉头也随之皱了起来。

在她的小腿外侧,又好长一道的血淋子,血珠都已渗出来好大一片。

这根本不可能是摔伤,显然是刮伤。

他看了一会,把喻欢的裤脚向上挽起,走回自己的房间,同时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是不小心摔得,真没事!”

时间不长,他从房间里出来,手里拿着双氧水、云南白药和白纱布。

“没说实话。”吴尽欢在喻欢面前重新蹲下来,查看一番伤口,把双氧水的盖子拧开。

“是......”

“到底怎么回事,我想听实话。”吴尽欢抬起头,双目直视喻欢。

他的确不喜欢她的软弱,但并不代表他不关心她的死活。

看着吴尽欢那对雾蒙蒙的眼睛,喻欢有片刻的愣神。

她从未发觉,在被儿子凝视的时候,自己身上会产生那么强烈的压迫感。

她清了清喉咙,小声说道:“刚才进小区的时候,被一辆电动车刮了一下。”

“骑车的人呢?”

“跑了。”

“为什么刚才不说实话?”

“妈不是怕你担心吗?妈真没事......”

她话还没说完,吴尽欢突然把双氧水倒在伤口上,顿时间,喻欢倒吸口气,五官都快揪到一起。

你不是没事吗?现在知道疼了!吴尽欢挑目白了她一眼,暗中坏心眼的腹诽。

看着双氧水流过伤口,起了一堆的白沫,他嘴角微微勾起,随口问道:“骑车的人长什么样?”

喻欢疼得龇牙咧嘴,缓了一会,才感觉伤口没那么痛了。

她摇头说道:“没看清楚正脸,不过年纪应该不大,染着黄头发,欢欢,以后看到这样的人骑车,你可要离远点。”

年纪不大,一头黄毛,骑着电动车,没撞别人,偏偏撞上了喻欢。

吴尽欢的动作僵了一下,很会又恢复正常。

胖子,你给我记住了,这事不算完,你等着!

他脑海中突然回想起几天前孙凯临走时对他说的那番话。

他眯了眯眼睛,注视着喻欢,语气不善地说道:“看到有人撞过来,你不会事先躲避着点吗?视力不好,就去配副镜子。”

说着话,他把云南白药慢慢洒在伤口上,又拿起白纱布,小心翼翼地对伤口进行包扎。

他的语气很不好,话也很难听,但可能连他自己都没发觉,他的话中隐隐透出担心。

听着儿子的训斥,喻欢却有种说不出来的窝心感。

她真的感觉到,这些天来,儿子成熟了好多。

不再任性,不再叛逆,不再动不动的就向自己发脾气,只是偶尔还有些小性子,和自己闹闹别扭。

“你在这歇着,我去做饭。”

喻欢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看到吴尽欢真向厨房走去,她急忙站起身,说道:“还是让妈来做吧......”她刚走出一步,身子便哆嗦了一下。

回头瞅她一眼,吴尽欢没好气地说道:“腿脚不方便,还逞什么能,老实坐好。”

吴尽欢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青椒和西红柿,放在水槽中清洗。

看着他娴熟的动作,喻欢的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

她从不知道,向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欢欢,竟然还会做饭。

她禁不住问道:“欢欢,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以前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事还多着呢!”吴尽欢头也不回地说道。

把青椒和西红柿洗干净,放到菜板上切起来。

他的切工,当真可用赏心悦目来形容,哚哚哚的切菜声,间隔一致,声音大小一致,仿佛在演奏一篇乐章。

吴尽欢从来都是个乐于享受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讲,自己对自己刻薄,那就是在侮辱生命。

他的口欲很强,而但凡口欲强的人,基本都会具备一身好厨艺,吴尽欢也不例外。

以前,他什么都不干,可以坐等着吃白食,就算喻欢的厨艺差了一些,他也能忍受。现在喻欢受了伤,他也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半个钟头后。

吴尽欢做出一盘青椒炒肉和一盘西红柿炒鸡蛋。

很简单的两道家常菜,但却格外的香气扑鼻。

把饭菜都摆好后,见喻欢一会看看桌上的饭菜,又一会看看自己,知道她有一肚子的疑问,但不给她开口询问的机会,他坐下来,以命令的口吻说道:“吃饭吧,还有,食不言、寝不语。”

喻欢看眼即熟悉又陌生的儿子,把到嘴边的问话咽了回去。

她垂下头,肩膀一颤一颤的。

吴尽欢很想装作看不见,但他又偏偏装不出来。他无奈地放下筷子,问道:“又怎么了?”

喻欢抬起头,眼圈通红,下颚还挂着泪珠,她连忙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吸了吸鼻子,说道:“没事,妈就是高兴,妈的小欢欢,终于长大了......”

吴尽欢实在理解不了喻欢的心里在想什么,不就是一顿饭嘛,至于激动成这样吗?女人啊,真是难以理解!

他摇摇头,重新拿起筷子,加重语气,沉声说道:“吃饭。”

喻欢连连点头,还挂着泪痕的脸上满是笑容,应道:“吃饭、吃饭,欢欢多吃点。”说着话,她夹起一大块黄灿灿的鸡蛋放进吴尽欢的碗里。

吴尽欢从来都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人,若换成旁人这么做,他恐怕得连碗带饭一起扔掉,但喻欢这么做,他心里却生不出来任何的厌恶感。

他吃饭的动作只是稍微顿了顿,而后夹起那块鸡蛋,一口塞进嘴巴里。

或许,这就是血浓于水的缘故吧!

“好吃!欢欢做的菜真好吃!妈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吴尽欢也不抬头,一个劲的扒饭,心里却在腹诽:头发长,见识短!这就叫好吃?你这辈子也是没吃过真正好吃的饭菜吧!

其实,哪怕他做出的是一堆难以下咽的饭菜,但只要是自家孩子做的,在父母的口中,那都是天下间最美味的佳肴。

何况吴尽欢的厨艺着实很厉害,以前他做杀手的时候,为了接近目标,曾在五星级的酒店里做过三个月的大厨。

后来接任完成,他要离职的时候,连酒店总公司的老总都有亲自打来电话挽留他,由此也能看得出来他厨艺之精湛。

饭后,吴尽欢向喻欢甩甩头,说道:“你回屋歇着,我来刷碗。”

他恍然又想起什么,说道:“对了,我一会出去锻炼的时候,顺便去趟同学家玩会儿,要晚点再回来。”

“欢欢,记得别玩得太晚。”

“嗯。”

把碗筷洗好、擦干、归位,吴尽欢哼着二人转走了出去。

“你要让我来啊,谁他妈不愿来啊,哪个王八犊子不愿意来啊......啊......你家的墙又高,四处搭炮台啊......”

听着吴尽欢的二人转,躺在床上的喻欢额头滑下三条黑线,这死孩崽子,从哪学来的破歌?

今晚,吴尽欢没有绕着小区跑圈,而是去了十一中附近的一家烧烤店。

这家烧烤店,是郭正义开的,平日里,这便成了他和手底下那群小混混的聚点。

这次和李红星一伙人的火拼,郭正义伤得很厉害,身上挨了十多刀,大多都是集中在胳膊上,两条手筋都被砍断了。

虽说送到医院后有被接上,但以后双手再想使力气,已不太可能,即便是重点的体力活都做不了,更别说拿刀去砍人了。

可以说这次火拼过后,郭正义几乎成了半个废人。

吴尽欢来到烧烤店后,直接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烧烤店里的人还不少,有十多号,但来吃饭的一个都没有,全是郭正义手下的那些小混混,孙凯也在其中。

看到吴尽欢来了,孙凯骂了一声‘靠’,把叼在口中的半截烟头吐掉,站起身形,说道:“你小子他妈的不是要退出吗?现在还滚过来干什么?”

吴尽欢的目光在他身上一扫而过,环视烧烤店内的众人,问道:“黄毛在哪?”

第6章

绰号黄毛的小混混名叫周学庆,他和孙凯一样,初中辍学的无业游民。

“胖子,你找黄毛什么事?”坐在孙凯身边的一名青年转回头,不解地看着他。

这名青年二十出头的样子,但在这群小混混当中,已经算是年纪比较大的了。

他名叫高航,可能年龄比周围人要稍长一些的关系,与小混混们相比,他要成熟稳重许多,平时不太爱讲话,举止斯斯文文,看上去完全不像个小混混,更像是个大家闺秀,正因为这样,他也有了一个非常别致的绰号,格格。

别看高航斯文,但头脑精明,满肚子的坏水,如果说郭正义是头狼的话,那他绝对是狼身边的那头狈,平时他也没少给郭正义出谋划策。

吴尽欢看着高航,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再次问道:“黄毛在哪?”

高航扬了扬眉毛。

孙凯说吴尽欢变了,他还没往心里去,今日见到吴尽欢,倒是觉得,他确实变了很多。

整个人好像脱胎换骨了似的,以前的影子,一丝一毫也找不到了。

没等高航再说话,躺在烧烤店里端的周学庆坐了起来,打着哈欠,囫囵不清地说道:“谁在叫我?”

“我。”吴尽欢接话。

周学庆扭头一瞧,见叫自己的人竟是吴尽欢,他不由得怔了一下,接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道:“原来是胖子,你他妈的终于舍得来了......”

不等他说完,吴尽欢打断道:“是你做的吗?”

他一句话,把在场众人都说愣了。黄毛做什么了?

见周围的兄弟们纷纷向自己看过来,周学庆的表情有些尴尬,他故意装糊涂道:“什么是我做的?胖子,你说什么呢,我听不懂。”

“我再问你一次,是你做的不是。”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敢做不敢当吗?”吴尽欢嘴角勾起,面露嘲笑。

若是被旁人嘲笑,周学庆或许还能忍,但被吴尽欢这个废物嘲笑,他绝对忍不了。

他腾的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身,歪着脖子,大声说道:“你妈就是老子骑车撞的,怎么的?你能把老子怎么的?这就是给你个教训!”

在场众人听闻这话,终于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难怪口口声声要退出的吴尽欢今天会来找他们,原来是黄毛把他妈给撞了。

高航、孙凯等人纷纷皱了皱眉,周学庆如果直接去找吴尽欢算账,那倒也没什么,可是他骑车去撞吴尽欢的妈,这就有些过了。

啪!

高航叼起一根烟,点燃,目光落在周学庆脸上,慢条斯理地说道:“道歉。”

“道歉?格格,我凭什么道歉?胖子可口口声声说他退出了,现在他就是个外人,格格,你胳膊肘可不能往外拐,里外不分啊。”

高航的眉头皱得更深,他正要说话,吴尽欢缓缓口开说道:“她的腿伤了。”

周学庆梗着脖子叫嚣道:“那又怎样?老子没撞死你妈,就算你妈运气好!”

吴尽欢眨眨眼睛,噗嗤一声笑了,说道:“动我的人,就是踩我的底线。你伤了她的腿,我要你一只手,一条腿,不过分吧?”

他的语气很平淡,平淡得好像在问今天的大白菜多少钱一斤。

事实上,踩到吴尽欢的底线,他没要对方的命,的确是已经格外开恩了,如果他不是珍稀现在干净的身份,不想再染黑,他根本不会来这里说这些废话。

不过他的格外开恩听进在场众人的耳朵里,那就成了笑话。

周学庆和孙凯笑到肚子疼,即便一向老成的高航,也边摇头边笑出声来。

他对吴尽欢说道:“胖子,这次黄毛撞伤你妈,的确是黄毛做得不对,让他给你妈道个歉,再买些水果、补品,这事就算结了,成不?”

“我只要他一只手,一条腿。”吴尽欢笑吟吟地说道。

高航脸上的笑容僵住,目光深邃,眨也不眨地凝视着吴尽欢。

孙凯则是歪着脑袋,走到吴尽欢的面前,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胖子,你他妈的也别给脸不要脸......”

他话还没说完,吴尽欢的巴掌已然抡了过去。

太快了,也太突然了,谁都没想到,向来胆小如鼠、懦弱又猥琐的吴尽欢会突然发难。

他这一巴掌,结结实实地打在孙凯的头侧,一瞬间,孙凯就觉得自己的左耳嗡的一声,接着什么都听不见了,不等他回神,吴尽欢下面又是一脚,狠狠蹬在他的胸口上。

孙凯闷哼一声,仰面摔倒在地。

吴尽欢走上前去,一拳砸了下去,啪,拳锋正砸在孙凯的面门上,顿时间,他口鼻蹿血。

“我靠......”

附近的一名小青年怒骂一声,直奔吴尽欢冲了过去。后者用脚尖向旁一勾,抓起一把椅子,片刻都未迟疑,直接抡了过去。

咔嚓!

椅子结结实实地砸在那名小混混的脑袋上,椅子撞了个支离破碎,小混混也应声倒地。

说时迟,那时快,吴尽欢一连打倒两人,只是瞬间的事。

在场的众人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一个个目瞪口呆地看着吴尽欢,久久反应不过来。

这还是他们认识的那个吴尽欢吗?

吴尽欢拍了拍手中的木屑,边向周文庆那边走过去,边慢悠悠地说道:“这事和你们无关。我说了,我只要他的一只手和一条腿,但谁敢拦着我,我只能让他躺下,不信的话,尽管来试试。”

说话之间,他已经从高航的身边走了过去。

高航下意识地叫道:“胖子!”

他刚要起身,吴尽欢的手轻轻按在他的肩膀上。

他语气淡漠地说道:“你在这里还算是聪明的,识点趣,坐在这里别动,论头脑,你在行,论打架,十个你捆在一起也不行。”

吴尽欢的话好像有股魔力似的,让原本准备起身拦阻他的高航,坐在椅子上愣是没敢起来。

周围的小混混们,也随着吴尽欢的走近,不由自主地连连后退。

不是他们想退,而是身体在本能的规避危险的靠近。

以前的吴尽欢,可以随便他们怎么欺负,而现在的吴尽欢,他们感觉他更像是一头猛兽,可以撕碎一切的猛兽。

随着他的靠近,人们感觉好像有一股阴风迎面刮了过来,让他们从脚底板生出一股子寒气,直冲发梢。

他们不知道,其实那不是阴风,而是杀气,是双手沾过无数鲜血之人的身上,特有的杀气。

旁人的感觉尚且如此强烈,作为吴尽欢目标的周学庆,更是首当其冲。

他呆呆地看着一步步走向自己的吴尽欢,身子不受控制地哆嗦个不停,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这么怕他。

终于,他忍受不了这种难以用语言行动的压迫感,突然尖叫一声,甩开双腿,直奔烧烤店的大门奔跑过去。

吴尽欢想都没想,随意的一腿抡出,把身旁的一张椅子踢了过去,耳轮中就听噗通一声,周文庆连人带椅子,在地上摔滚成一团,椅子都被他压碎成好几块。

他趴在地上,哼哼呀呀地站不起来。

吴尽欢耸耸肩,不紧不慢地走上前去,路过一根椅子断腿时,随手操了起来。

他到了周学庆近前,站定,见他还奋力的想从地上爬起,他语气淡漠地说道:“以后,记得学聪明点,分辨清楚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

说话之间,他把椅子腿举起,猛然向下一砸。

咔嚓!

周学庆发出啊的一声惨叫,小腿骨被硬生生的打折,连带着,吴尽欢手中的椅子腿都断成两截。

吴尽欢将手中的半截椅子腿扔掉,重新捡起一根,继续说道:“这次,我饶你一条命,如果再有下一次,”说着,他抡起椅子腿再次砸了下去。

咔嚓!又是一声脆响,周学庆的臂骨又被他硬生生的打折,不过这回他没有再发出惨叫,而是两眼向上一翻,直接晕死了过去。

吴尽欢扔掉椅子腿,看着趴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周学庆,一字一顿地说道:“我就要你全家的命。”

他的话,周学庆听不见了,但在场的众人可都听得清清楚楚。

那一刻,无论是坐在椅子上的高航,还是被打得口鼻蹿血的孙凯,以及围站在四周的小混混们,都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冷颤。

他们看向吴尽欢的眼神,简直像是在看一头怪物。

第7章

吴尽欢扭头,环视在场的众人一眼,最后,他的目光落在高航身上,说道:“我妈被撞伤了。”

“啊......”那么精明的高航,此时他的脑子都是麻木的,没太明白他这话的意思。

“我妈被撞伤了,这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又该怎么算?”

高航愣了愣,而后站了起来,双手插进裤兜里,翻了半天,掏出两把零钱。

放到桌子上时,钢镚都噼里啪啦的直响,他低声说道:“我就这么多。”

吴尽欢走上前去,低头看了看,问道:“最大面值,十块?”

高航眨眨眼睛,向四周众人挥挥手,说道:“大家都过来凑一凑。”

小混混们纷纷围拢过来,就连孙凯,也一边擦着脸上的血迹,一边走了过去。

众人把身上的口袋都翻遍了,很快,桌子上铺了一层皱皱巴巴的零散钞票。

吴尽欢的眼珠咕噜噜地乱转,目光在桌面上扫来扫去,看了几圈,他连一张百元的大钞都没看到。

他深吸口气,低声嘟囔一句:“妈的一群穷鬼啊!”

说完,他懒得再多看一眼,转身向外走去。

“你......你不要了?”高航有些结巴地问道。

“就这么点钱,你们自己留着吧,拿去给黄毛治伤,骨头接的好,以后或许还不会留下残疾。”吴尽欢迈步向外走去。

眼瞅着他要走出店门,高航仿佛想起什么,快步追上他,一把将房门按住。

吴尽欢扭头看着他,笑问道:“格格,几个意思啊?”

近距离看着吴尽欢那对仿佛蒙上一层迷雾的眼眸,高航忍不住又打了个冷颤。

他清了清喉咙,说道:“上次火拼,义哥的两条手筋都被砍断了,现在几乎成了废人。”

“又不是我砍断的,这事和我说得着吗?”

“以后,义哥也不太可能出来混了。义哥不在,我们这些兄弟们可就要散了。”

“关我屁事。”

“胖子,我叫你一声欢哥,以后,你做我们的老大,带着我们混吧!”高航郑重其事地说道。

听闻他的话,在场的小混混们第一反应是不满,胖子有什么资格做他们的老大?

可转念一想刚才发生的事,人们心中的不满又立刻烟消云散了。

就胖子刚才的表现,简直比义哥还能打,如果以后由胖子来做老大,或许己方真能压过李红星一头。

吴尽欢则是乐了,抬起胖嘟嘟的手掌,慢慢贴在高航的脸上,他手臂猛然向外一推,高航忍不住噔噔噔的倒退出好几步。

他拉开房门,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同时说道:“我没兴趣。”

别说叫我声哥,就算叫我声爷,我也不干。

这辈子,他不想再染黑,对这些小混混,他躲还来不及呢,要他做他们的老大,简直是笑话。

退一步讲,就算他迫不得已,真要混黑道,也不会收这些毛头小子做手下。

他们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要想把他们培养起来,他得耗费大量的精力,耗时几年的时间才有可能做得到,远不如收服现成的高手来得省心、省力又省时。

“你要让我来啊,谁他妈不愿意来啊,哪个王八犊子不愿意来啊......啊......”

吴尽欢唱着二人转,晃着圆滚滚的身子,悠哉的回家了。

高航还想追上去,孙凯抢先一步拉住他的胳膊。

回头看了他一眼,高航急道:“二驴子,你拉我干什么?”

孙凯脸色阴沉地说道:“格格,你什么意思啊?真要让胖子做我们的老大?”

高航正视孙凯,反问道:“你觉得他不配吗?”

当然不配!这话刚到嘴边,又被他咽回到肚子里。

以前的吴尽欢,别说不配做他们的老大,连做他们的跟班都不配。

而现在的吴尽欢,他已经看不透了。

己方明明有十多号人,刚才竟然被吴尽欢一个人给震慑住了,眼睁睁看着他打折了黄毛的一只胳膊一条腿,无一人敢上前拦阻。

当时吴尽欢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让他有种感觉,无论是谁,只要敢去拦阻他,都会被他撕个粉身碎骨。

沉默好一会,他低声嘟囔道:“自从上次火拼之后,胖子就好像换了个人似的,格格,你发没发现,胖子比以前瘦了好多。”

高航弄不明白吴尽欢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也不想弄明白,总之,现在的吴尽欢是最适合接替义哥,做他们老大的人选。

他幽幽说道:“只要他肯回来,做我们的老大,我们打败李红星,为义哥报仇,也不是没有可能。”

“可是看胖子的态度你也看到了,他明显是想和我们划清界限,有多远躲多远......”

是啊,这倒是个难办的事。

“好了,先不说这些了,我们赶快送黄毛去医院。”

“胖子下手也太黑了!”

“说起来,这事也怪不到胖子头上,纯粹是黄毛自找的。”

出了这样的事,吴尽欢没有单独找黄毛报仇,而是找上他们所有人,当着他们的面,硬是打断了黄毛的一只胳膊一条腿,看似鲁莽又冒险的行径,实际上,却是简单粗暴,行之有效。

打这以后,他们这些人,恐怕也没有谁再敢去找胖子的麻烦了。

看来,胖子的变化,不仅仅是身手的变化,连头脑和手腕都变得高深莫测。

这次到烧烤店找黄毛,算是吴尽欢重生以来,独自走得最远的一次。

趁着这次机会,他也顺便在学校的四周逛了逛。

学校的附近,有座公园,面积不小,四周没有大型的车道,空气很好,在花园里逛了一圈,吴尽欢很满意,以后,自己不用再绕着小区跑步了,可以来这里锻炼。

他边闲逛,边回家,等到家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

平常这个时候,喻欢早已睡下。

吴尽欢进门时,也是轻手轻脚。

不过他刚把房门关上,主卧的灯就亮了,里面传来喻欢的问话声:“欢欢,你回来了?”

听喻欢还没睡,吴尽欢也不用放轻动作了,快速地换上拖鞋,问道:“怎么还没睡?”

“等你回来呢。”

吴尽欢差点笑了,说道:“我要是一宿不回来,你是不是也一宿不睡啊?”

听喻欢没有接话,吴尽欢也意识到自己的话冲了点。他说道:“快睡吧,你明早不是还要上班吗?”

“嗯,欢欢,你也早点睡。”

翌日早上,吴尽欢穿着运动装,去往十一中附近的那座公园。

清晨,天刚蒙蒙亮,公园里锻炼的人还不多。

他绕着公园的外围跑了一圈,头上已经见了汗,跑了两圈,人已是气喘吁吁,等跑到第三圈的时候,他就只能用走的了。

现在的体能,还远远无法达到让他满意的程度,但与刚刚重生时相比,已经好了太多太多。

公园里有许多的健身器材。

吴尽欢挨个试了试,感觉都不错。

现在他没钱去健身房,也没钱买健身器材,这里倒是为他提供了不少便利。

等到天色大亮,吴尽欢业已出了一身的透汗,他准备打道回府,正往外走时,发现路边的树林中有人在打拳。

他好奇地走了过去。

打拳的人是位六十多岁的老者,正绕着一颗粗粗的老树打桩。虽说树干上缠了好厚一层的麻绳,但老者的每一掌拍在树干上,都能发出嘭嘭的响声。

吴尽欢看不出来老者打的是什么拳,感觉上有点像太极。

驻足瞅了一会,他嗤笑出声,说了一句:“没用。”

他转身要走,打桩的老者突然停了下来,看向正要转身离开的吴尽欢,问道:“小伙子,你刚才说什么?”

吴尽欢把转到一半的身形又正了过来,扬了扬下巴,说道:“没用。”

老者打量吴尽欢一番,问道:“你说的没用是?”

“你这种拳,可以用来表演,可以用来拍功夫片,充其量能强身健体,但真到了实战中,没什么大用。”

老者闻言笑了,摇头说道:“年纪轻轻就满口大话,对于你不了解的事,还是不要妄下结论的好。”

吴尽欢耸耸肩,不再与老者继续争辩,随口说道:“你慢慢练吧,以你的年岁,也很适合练这种花架子。”

说完,他又要走,老者突然开口问道:“听起来,小伙子似乎也练过功夫?”

“没练过,只会些格斗术而已。”

“你认为你的格斗术能胜过我的功夫?”

吴尽欢撇了撇嘴角,意思不言而喻。

“既然这样,我们来比试比试如何?”

吴尽欢咳了一声,上下瞅了瞅老者,说道:“还是算了吧,你一把年纪,我要是伤了你,可没钱给你治病。”

“如果你真能伤了我,我非但不让你给我治病,我反而还给你钱。”老者笑呵呵地说道。

“逗我呢?”

“真的。”

“给多少?”

“你要多少给多少。”

嗬!好大的口气啊!吴尽欢扬起眉毛,老神在在地说道:“两百五十万英镑。”

老者怔了一下,晃着脑袋笑道:“那我没有。”

“看来,说大话可不是年轻人的专利,老先生也会说大话。”

想不到这个看起来胖乎乎的少年反应如此敏捷,心思如此刁钻,会用自己的话反过来将自己一军。

他老脸一红,正色说道:“两百五十万的英镑我是没有,但百八十万的人民币我还是有的。”

吴尽欢心思一动,百八十万的人民币,这对现在的他话而言,也不是个小数目,至少可以买个新房子,改善一下居住的条件。

“也行吧,百八十万就百八十万。”

听他的口气,好像打赢老者,也就抬抬手、踢踢腿的事。

也不知道老者是被气笑的,还是被逗笑的。他双腿分开,腰身下沉,双臂如杨柳,摆出个起手势。“年轻人,刚才我忘记说了,我练得是八卦掌。”

“都一样。”吴尽欢满不在乎地回了一句。

见老者已经准备妥当,他不紧不慢地拉了拉衣袖,等他把两只衣袖都拉起来后,突然侧身横冲,直奔老者撞了过去,借助惯性,顺势一记侧踢蹬了出去。

老者以双臂硬接他的侧踢。

嘭的一声,老者倒退了一步。

他有些惊讶地看着吴尽欢,说道:“年轻人,力气不错!”

“还差得远呢!”说话之间,吴尽欢已一拳直击老者的面门。

他现在身提素质,和重生之前向比,的确是还差得远呢,若是在重生之前,以他侧踢的力道,都能把人直接蹬飞出去。

第8章

经过刚才的硬碰硬,老者已然对吴尽欢的力道有所了解,现在见他一拳直击过来,他身形向旁一侧,仿佛鬼魅一般闪到了吴尽欢的背后,同时双掌向前推出。

老者的身法极快,吴尽欢并没有看清楚他的动作,不过他毕竟久经战场,经验丰富,他想都没想,提腿向后倒勾。

吴尽欢的应对显然出乎老者的意料,他忍不住轻咦了一声,暗道一声古怪,抽身向后退去。

两人分开之后,老者疑惑地看着他,问道:“你这是什么招法?”

吴尽欢嘴角微勾,说道:“这招叫‘我死一千,你伤八百’。你能在背后插我一刀,我也能让你断子绝孙。”

老者被他的话气乐了,再次摆出起手势,说道:“年轻人,再来!”

两人又打了几个回合,都是一触即分,吴尽欢在试探老者,老者也同样在试探他。

经过几次的交手,吴尽欢能感觉得出来,老者的身法,或者说他的步法,十分诡异,又快又灵巧。

同样的,吴尽欢的身手也让老者大为震惊,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个看起来胖嘟嘟、其貌不扬的少年,身手竟然如此了得,如果不是他年龄小,力道还不太够,他应对起来恐怕还真挺费劲的。

难怪这小家伙的口气狂,他还确实有点狂妄的资本。

又过了几个回合,吴尽欢的体力开始渐渐跟不上了,他深吸口气,这回变成步步为营的向老者一点点靠近。

二人之间的距离已不足半米,吴尽欢突然发难,侧踢一脚。这一脚,即是实招,也是虚招,能踢中对方,便是实招,踢不中对方,他接下来还有后招。

他以为老者会像刚才一样,利用身法闪躲,可老者站起原地根本没动,等吴尽欢的脚已经踢到老者小腹近前,碰触到他的衣服时,老者猛然向后收腹。

吴尽欢这一脚还是有踢中他,不过他感觉自己不像是踢中一个人,更像是踢中一只气囊。

他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猛然间,一股强大的力道从老者的小腹处迸发出来,震得吴尽欢脚底板发麻,他单腿向后连跳了两步,最后还是控制不住身形,一屁股坐到地上。

什么鬼?

他坐在地上没有马上起来,抬头惊讶地看着老者。

老者吁了口气,笑呵呵地看着他,问道:“怎么样?小伙子,认输了吗?”

吴尽欢盯着老者的小腹好一会,从地上慢慢站了起来,拍了拍裤子,什么话都没说完,转身就走。

“哎,你怎么走了?”

“我不和你打了。”

“怕了?”

“哼!”吴尽欢哼笑出声。

他的招式大多都是用来杀人的,像锁喉、挖眼、撩阴等等,如果只是单纯比试的话,他连三成的实力都发挥不出来,这太不公平了,也没有再比下去的必要。

“呦,看来你小子还是不服。”

“当然不服。”

“那我们再比。”

“不用了。”只为了比试,万一把你打死了,我还得偿命,不值当。

老者眼珠转了转,问道:“小伙子,难道你不想知道我刚才是怎么把你震倒下的?”

吴尽欢嘀咕道:“谁知道你衣服里面藏了什么鬼东西。”

老者把衣襟向上提了提,露出里面的背心,然后又把背心提了起来,露出腹肌分明的肚皮,他笑吟吟地拍了拍,说道:“什么都没有。”

吴尽欢眯缝着眼睛,瞅瞅老者,再看看他的肚皮,陷入沉思。

不知过了多久,老者突然开口说道:“暗劲。”

“什么?”

“功夫,讲的就是个劲,而颈分三种,明劲、暗劲和化劲。胸口碎大石,单掌劈碎砖头,那都是明劲。整劲上身,而拙力未尽,发劲时需身形配合,小伙子,你刚才用的那些招式,发的都是明劲。”

吴尽欢沉吟片刻,说道:“所以,你的意思是,暗劲要在明劲之上?”

“练功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刚开始,练的都是明劲,等你练到一定境界了,接下来练的自然就是暗劲。暗劲阶段,可化尽拙力,浑身上下,皆可用劲。看似不动如山,实则劲在全身,蓄势待发,不着痕迹,此为暗劲。”

吴尽欢边听边在心里琢磨,问道:“就像你刚才那样?”

“没错,刚才我用的正是暗劲。”

“那么化劲呢?”吴尽欢好奇地追问道。

“不可说、不可说。”老头子连连摇头。

吴尽欢撇撇嘴,说道:“不说就算了。”

他转身又要走,老者问道:“想学吗?”

“你肯教我?”

老头子揉着下巴,故意以审视的目光重新打量吴尽欢一番,说道:“我看你资质还行,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不是他故意拿乔,想拜他为师的人海了去了,让他主动开口收徒,他还真拉不下那个脸面。

“那你先说说,究竟什么是化劲。”

老头子正色说道:“学武,从来没有捷径,从来没有速成,练到什么阶段,就学什么阶段的功夫,等你练到了,自然也就水到渠成,提前教你更高阶的武学,那是在害你,首先你理解不了,其次,容易理解错误,走上歧途,前面所学,前功尽弃。”

吴尽欢不知道他说的这些是对还是错,但老头子说这番话时,倒是很真诚。

他眼珠转了转,说道:“你教我可以,但咱们得把丑话说在前面,我可没有学费给你。”

老头子闻言,鼻子都差点气歪了,气呼呼地说道:“臭小子,你以为我是在求着你学啊?”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啊。”

“臭小子,你什么意思?”

“人命脆弱,这人啊,没准哪天,说没就没了。”

“你咒我?”老头子瞪大眼睛。

“我可没咒你,我是说万一,万一真有那么一天,你这一身明劲、暗劲、化劲的,带进棺材里,也怪可惜的。”

老头子啐了一声,说道:“我的徒弟多了去了。”

吴尽欢问道:“练到暗劲的有几个?练到化劲的又有几个?”

老头子不言语了,瞅着吴尽欢干瞪眼。

憋了好一会,他气哼哼地说道:“明早五点,你来这里跟我练拧旋走转。”

“什么转?”吴尽欢只听过二人转,没听过什么拧旋走转。

“拧、旋、走、转!”老头子一字一顿地说道。

“你不是教我练暗劲吗?”

“颈,凭的就是一口气,拧旋走转即练身法,同时也练气,懂了吗?”

“了解了。”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吴尽欢。”

“嗯,欢欢,记得明早五点,我不喜欢人迟到。”

吴尽欢差点被唾沫呛到,暗中腹诽,你和我那个小妈妈认识吧你?

“你还没说你的名字呢?”

“陈家栋。”老头子从胸口的口袋中抽出一张名片,递给吴尽欢,说道:“你现在还算不上我的徒弟,也不许打着我的旗号招摇过市,否则的话,我决不轻饶。”

吴尽欢接过名片,低头看了看,名片很精致,内容很简单,只有陈家栋的名字和一串电话号码,再无其它的头衔和说明。

他随意地把名片塞进口袋里,说道:“放心吧,我这人,从没靠过谁,也从没去指望过谁,我只靠我自己。”说完话,他向老头子挥挥手,转身离去。

望着吴尽欢渐行渐远的背影,老头子悠悠一笑,小声嘀咕道:“这小子,比我还有傲骨。”

陈家栋能选中吴尽欢,当然也是有原因的。

吴尽欢只有十七岁,而他的身手,可不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所能具备的,哪怕他打娘胎里开始练功,也不可能练到这般程度,这只能说明他天资过人。

当然,陈家栋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吴尽欢的表是十七岁,而里子却是个年过四十,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洗礼的佣兵、杀手。

翌日,吴尽欢起得更早,还没到四点他就洗漱完毕,出了家门。

此时天还是黑的,他来到公园,里面一个人都没有,和昨天一样,他先绕着公园跑三圈。

等到五点,他满头是汗的去找陈家栋。

看到吴尽欢,老头子下意识地望了望天,嘟囔道:“也没下雨啊!”

吴尽欢翻了翻白眼。

“你掉河里了?”

“这方圆十里之内有河吗?”

“那你这一身水......”

“出的汗,刚刚绕着公园跑了三圈。”

“才跑三圈都累成这样,你这身体素质可太差了。”老头子满脸的嫌弃。

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暗暗点头,师父教徒弟,不怕徒弟笨,不怕徒弟没天赋,就怕徒弟懒。

懒人哪怕是练一辈子武,也不可能练得出造诣。

“你绕着公园跑圈做什么?”

“减肥。”

老头子乐了,拍拍吴尽欢的肩膀,说道:“有哪闲工夫,不如练拧旋走转,保你减得更快。”

所谓的拧旋走转,就是依照八卦掌的步法,绕着树桩打转。

看似简单,实则不然,需要长年的磨炼,才能在实战中应用自如。

八卦掌的步法讲究的是‘步如蹚泥,转如磨磨’,即练气,也练韧劲和身法。

吴尽欢的天赋的确很高,或者说是他的底子太好了,老头子只演练了两遍步法,他便记住了大概,能有模有样的跟着老头子练拧旋走转。

老头子也在暗暗观察吴尽欢,可越看他心里越是暗暗感叹,人比人,当真是气死人啊!

他的那些徒弟,刚练拧旋走转的时候,哪一个不是练了好些天后,还偶尔会被自己的脚绊到,摔个四仰八叉的,即便是他刚开始练的时候,也适应了好久。

而吴尽欢到好,才练了几分钟,就能跟着自己转了。

遇到这样的徒弟,即是幸事,也是不幸。

怎么说呢,就算把这样的徒弟教得再好,作为师父的,也不会有太大的成就感,好像这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理所应当的事。

后来,陈家栋也对吴尽欢讲过,学武,很大程度上靠的就是悟性的,悟性不够,哪怕后天再怎么努力,也很难取得太大的成就,但悟性高,却不肯努力,那也同样不行,若想学有所成,除了天赋,还要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才行......

陈家栋讲了很多,最后还是吴尽欢帮他总结了一句:成功的秘诀是,百分之一的智慧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只不过成功的秘诀绝不会告诉你,这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其实都没有那百分之一的智慧来得重要。

听吴尽欢说完,陈家栋一拍大腿,笑道:“我就说你小子有天赋,总结得好,这么年轻就能有这样的觉悟,不简单啊!”

吴尽欢听得有些脸红,这可是他活了四十多年的经验啊!

第9章

接下来的一段时日,吴尽欢都是跟着陈家栋练武。

他二人相处的模式很简单,要么是陈家栋教他练武,要么是陪他练武,二人之间似乎有一种默契,都不问对方的私事。

因为出身的关系,吴尽欢很讨厌也很提防别人打听他的私事,以己度人,他自然而然的也就养成了从不过问别人私事的习惯。

至少陈家栋为何不问他的家庭、背景,他不知道,那也不再他关心的范围之内。

只要自己能学到有用的本事,他就心满意足了,至于其它,那都无关紧要。而且他现在的底子很干净,不怕任何人去偷偷调查。

在没有接触武学之前,吴尽欢对功夫的认知,觉得大多都是花架子,这个拳,那个掌的,只是打起来很好看,但在实战中的作用不大。

等他真正接触了武学之后才明白,自己以前的认知错的离谱。

学别的东西,要么是先苦后甜,要么是先甜后苦,只有学武,是先苦后也苦。

首先是入门难,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一个简单的招式,得反复练上成千上万次。

等好不容易入门了,认为自己有点成就了,很快又会发现,武学博大精深,需要探索的地方太多,而在探索武学的路上,又是苦之又苦。

吴尽欢跟着陈家栋练了几天的拧旋走转,然后老头子给了他两本书,一本是八卦掌的三十六决,一本是八卦掌的四十八法,让他回家照着书自己练。

每天早上,老头子都要检查他的功课。

有练得不对,或者他不懂的地方,老头子再加以指点,只是,陈家栋能指点到吴尽欢的地方并不多,他传授吴尽欢更多的是练武的经验,以及需要注意避开的弯路。

还是那句话,对于一个一点就通、举一反三又无比勤奋的学生,做师父的很难生出什么成就感。

吴尽欢早上跟着陈家栋练武,回家后,练三十六决和四十八法,空闲的时候,看看课本,背背功课,日子过得简单,却也充实。

时光流逝,转眼间已快到开学的日子。

这个假期,一个多月的时间,吴尽欢足足瘦了四十多斤,身高长了五厘米,现在是一米七零,一百四十斤,看上去,还是个有些胖的少年,但与之前肉球成精的形象比起来,已经要好上许多。

就连被脸上肥肉挤在一起的五官,现在也渐渐展开,露出清秀之相。

尤其是他的那对桃花眼,比以前大了不少,让人看得更加真切,犹如黑曜石般的双眸,偏偏又像蒙着一层迷雾似的,朦朦胧胧,似醉非醉,任谁见了都会忍不住多看上两眼。

要说他变化最大的,还是他自身的气质。

以前的吴尽欢,总是畏畏缩缩,经常低着头,一副怕见人的样子,而现在的他,精气神十足,皮肤都泛起一层光彩,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子朝气。

开学的前一天,冯继中请喻欢和吴尽欢吃饭。

看到吴尽欢的时候,冯继中被吓了一跳,他和吴尽欢也就一个来月没见,可他现在的样子,用冯继中的话讲,都瘦脱相了,与放假之前相比,完全是两个人。

“尽欢,你现在可真是一天一个样啊!”冯继中感叹道。

“我现在长开了。”吴尽欢笑呵呵地说道。

他对减肥的效果还算满意,但对这副身体的体质,实在是郁闷透顶。

这副身子,以前亏得太厉害,就算他苦练了一个多月,体质仍是不行。

陈家栋也说过这件事,目前他的体质就是他最大的短板,要想改善,就一个字,练!

练气,只要把气练上去,体质自然而然也就改善了。

“嗯,果然是长开了。”冯继中端详着他,颇有女大十八变之感。

他转头对喻欢笑道:“喻姨,等尽欢长大了,你肯定不用担心他找不到老婆,就他这对桃花眼,太勾人。”

以前没看出来,现在倒是露出端倪了,尽欢的这对眼睛,完全继承了他妈妈。

要说年轻的时候,喻欢当真是万里挑一的大美人,即便是现在,她也是风韵犹存,只不过保养太差,生活压力太大,让她整个人看上去很没精神,给人的直观感觉就是暗沉。

喻欢被他的话逗乐了,笑道:“欢欢才多大,找什么老婆?”

冯继中笑道:“说起来也快!以前尽欢才这么高,这一转眼,都快赶上我了。”

喻欢听得咯咯直乐,吴尽欢不耐烦地问道:“还要不要点菜了?”

“饿了?行,咱们点菜!尽欢,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对了,”冯继中恍然想起什么,从一旁的纸袋里拿出一只盒子,递给吴尽欢,说道:“送你的。”

吴尽欢接过来一看,惊讶道:“手机!”

喻欢也看清楚了,是新款的苹果手机。她连忙摆手说道:“不行不行,继中,你怎么能给孩子送这么贵重的礼物呢!”

冯继中一笑,说道:“以前,尽欢不是一直嚷嚷着要手机吗,那时候我没送给他,是怕他贪玩,耽误了学习,我看现在尽欢可比以前懂事多了,也知道学习了。高中生,基本人人都有手机了,咱尽欢也不比别人差什么,拿着用,用坏了,冯哥以后再给你买。”

喻欢还是推辞,冯继中只是一个劲的笑,却坚持不肯把手机收回来。

吴尽欢拿着手机盒,倒也没有推辞,有手机,的确要方便许多。

重生之前,他几乎没体会过亲情,也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重生之后,他终于体会到了。

不要对我这么好,我怕我承担不起。

看着吴尽欢紧紧拿着手机的盒子,低垂着头,一声不吭,冯继中笑问道:“尽欢,你不是感动的要哭了吧?”

吴尽欢回神,对冯继中一笑,说道:“冯哥今天这么大方,该不会是升官发财了吧?”

冯继中眼睛一亮,干咳了两声,特意抬手弹了弹肩章。

“呦。”三级警督啊!

冯继中嘿嘿一笑,说道:“支队副队长。”

“恭喜恭喜,我说的嘛,冯哥今天怎么这么大方,果然是升官了。”吴尽欢笑道:“升副队长,冯哥送我个手机,如果升正队长了,冯哥是不是得送我辆车了。”

冯继中仰面而笑,说道:“成!如果冯哥哪天真升到支队长了,就给你买辆车,贵的咱买不起,QQ还是可以有的。”

这顿饭,宾主尽欢。饭后,喻欢还在向冯继中抱怨,不该给孩子买这么贵的手机,冯继中则是满不在乎,开车把喻欢和吴尽欢送回家。

到家之后,吴尽欢把手机给了喻欢,说道:“以后你用这个,你现在的手机给我用。”

喻欢惊讶地看着他,说道:“这是你冯哥给你买的!”

“我用不上,有个旧手机就可以了。”

吴尽欢早已过了追求新潮的年龄,手机于他而言,只有两个功能,一是通信,二是武器,确切的说,凡是他身上的东西,哪怕是一张银行卡,都可以当做武器来使用。

就在他重生前,与追杀他的洪门人搏斗的一刻,他还用手机杀过一人,当时他把手机塞进对方的嘴巴里,一拳打进去,让手机卡在对方的嗓子眼,窒息而死。

听了他的话,喻欢的心里也说不出来是个什么滋味。以前,她总觉得欢欢太不懂事,太任性,太不知道体谅人,而现在,欢欢则是太懂事了,懂事得都不像是个十八岁大的孩子。

突然之间,她感觉自己好像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

“就这样吧。”吴尽欢放下手机盒,转身回去自己的房间,完全一副不容人拒绝的态度。

喻欢再次陷入沉思。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母子二人的主导地位在悄然发生改变。

欢欢和她说话时,语气中常常会不自觉地带着命令的口吻,现在好像他才是家长,而自己倒像是个孩子。

喻欢摇了摇头,总之,这个假期欢欢的变化太大,甚至让她都有些无法适从。

翌日,开学的第一天。

吴尽欢还和往常一样,四点起床,叠好被子,洗漱干净,去到公园的时候刚好四点半。

八卦掌的招式,他已经全部学会,但光把招式学会没有用,那只是有个花架子而已,想要真正的融会贯通,需要长年的反复练习。

他先自己练习半个小时的拧旋走转,等到五点,陈家栋到了,他把八卦掌的掌法从头到尾练一遍,老头子在旁看罢,觉得没什么问题,而后两人一起练推手。

练推手的时候,吴尽欢能清楚地感受到陈家栋身上的暗劲,他得咬着牙挺着,使出浑身的力气,才能勉强在原地站稳桩,不至于被老头子的暗劲弹开。

又练了半个小时的推手,老头子停下来,问道:“欢欢,今天开学了吧?”

“嗯。”

“既然开学了,就要以学业为主,以后不要再来找我,我也不会再来这里。”

吴尽欢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倒也没多说什么,点点头,说道:“知道了。”

“想正式拜我为师,你现在还不够格,至于以后有没有机会,还要看你自己的努力......”

不等老头子把话说完,吴尽欢打断道:“我没想过要拜你为师啊?八卦掌是你上杆子教我的,我可从来没求着你学。”

“臭小子。”老头子老脸一红,抬腿就是一脚。

吴尽欢身形滑得入泥鳅一般,提溜一转,轻松闪过老头子的一脚。练了这么长时间的拧旋走转,他也不是白练的,身法的敏捷比以前要强过很多。

吴尽欢深吸口气,拿出手机,看看时间,说道:“老爷子,我也该走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以后有缘,我想我们还会再见。”

说完话,他把放在一旁的衣服捡起来,随意地向肩上一搭,冲着陈家栋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走出公园。

“这个臭小子,比我还洒脱,还绝情。”望着吴尽欢渐行渐远的背影,陈家栋无奈地摇摇头。

本以为知道自己不再教他后,他会向自己哭求一阵子,结果这臭小子倒干脆,说走就走,毫不留恋。

第10章

吴尽欢回到学校,,按照脑中残留的记忆,他轻车熟路地上到三楼,走进自己的教室。

教室里面原本嘈杂的厉害,随着他走进来,诡异地安静了下来,学生们都在大眼瞪小眼地看着他。

吴尽欢不知道自己在学校里这么受人瞩目,他笑了笑,向教室的里面走去。

一名短发的高个女生率先开口问道:“同学,你走错教室了吧?”

“啊?”吴尽欢被她说愣了,他回头瞅瞅教室门,问道:“这不是四班吗?”

“是四班,但你不是我们班的学生啊!”

吴尽欢走到自己的座位,老神在在地坐下来,说道:“我坐这。”

高个女生还要说话,一排有个男生转回头,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你是吴尽欢?”

吴尽欢含笑点点头,说道:“是我。”

随着他的应话,教室里的学生们一片哗然。

谁都没想到,只过了一个假期,自己班中的那个死胖子竟然瘦了这么多,简直像换了个人似的。

高个女生好奇地问道:“你,你真的是吴尽欢?”

“有假包换。”

闻言,高个女生的脸立刻沉了下来,怒声说道:“吴尽欢,你刚才耍我玩呢?”

一个假期没见,他变了这么多,她不认识他很正常,可他还偏偏装作不认识自己样子,不是耍她玩又是什么?

“你叫......刘秀娟。”仔细看着高个女生的脸,刘秀娟这个名字在他脑中一闪而过。

高个女生哼了一声,又狠狠挖了他一眼,扭过头,不再看他。

坐在后面的几个男生互相看了看,纷纷嗤笑出声,一名身材高大的男生说道:“死胖子就是死胖子,变瘦了也还是死胖子。”

听了他的话,教室里的学生哄堂大笑。

吴尽欢则是满脑子的莫名其妙,虽说他刚进教室,但也能感受得出来,同班的同学似乎没人喜欢他,反倒都很排斥他,他也不清楚吴尽欢以前做过什么令人厌恶的事。

见吴尽欢人虽变瘦了,但还和以前一样胆小懦弱,不管别人说他什么,都是闷声不吭,高大男生望了一眼前排的一名女生,晃晃悠悠地站起身形,走到吴尽欢的身旁,弯下腰身,一手摁住他的书桌,问道:“死胖子,这个假期你吃什么了,怎么瘦这么多,是不是没吃猪饲料,改吃屎了?”

教室里的学生们再次大笑。

吴尽欢也乐了,扭头看向高大男生,平心而论,这个男生不仅身材高,模样也生得阳光帅气,只是,说出的话太过恶毒。

他垂下眼帘,回想片刻,记起他的名字,孙黎明。

“同学,你叫我胖子,我没意见,但你叫我胖子的时候,能不能把前面那个‘死’字去掉啊?”

他的话,再次逗乐了全班的学生,就连坐起第一排,高大男生默默关注的那名女生,也转回头来,看向吴尽欢。

这个女生很漂亮,皮肤雪白,小脸肉嘟嘟的,稍微带点婴儿肥,一对明媚的大眼睛,睫毛很长,毛茸茸的,眨眼时,仿佛两把小扇子似的。

见她回头瞅自己,吴尽欢礼貌性地向她笑了笑。

女生脸上的笑意立刻消失,正过头去,不再看他。

唉!吴尽欢暗叹口气,看来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同学们对他的印象,都不是一般的差。

孙黎明身形一晃,用力撞了吴尽欢一下,语气不善地说道:“死胖子,看哪呢?是不是又起贼心了?我他妈警告你,把你那点贼心思趁早收起来......”

他话没说完,一名身穿套装,三十出头的女人夹着教案走进教室。

看到孙黎明站在吴尽欢旁边,她扬头问道:“怎么回事?”

“没事,老师,就是一个假期没见,和同学说说话。”

“赶快回你的座位,一会上课了。”女老师走到讲台上,目光扫过吴尽欢时停住,问道:“这位同学是哪个班的?”

下面的学生们再次乐了,高个女生抢先说道:“老师,你也没认出来他啊,他是吴尽欢。”

女老师的眼睛明显睁大一下,目光在吴尽欢身上好一番打量,最后嘀咕一句:“原来减肥了,还真没认出来。”

第一节课,正是班主任的英语课。

他听得昏昏欲睡,班主任上英语课时,他是真的听不进去。

中式英语,发音怪异,怎么听怎么别扭。

他把课本打开,放在大腿上,头越来越低,时间不长,脑门已经顶在书桌上了。

他旁边的同桌,是个有些胖的女生。

女生转头看了他一眼,突然举起手来,说道:“老师,吴尽欢在睡觉。”

刚刚打瞌睡的吴尽欢一下子挺直腰板,以瞠目结舌地表情看了眼身旁的女生,见她还一脸的得意洋洋,下巴都差点掉下来,心里嘀咕:你他妈是有病吧?我睡不睡觉,关你个屁事?

第11章

班主任的目光仿佛两把刀子似的,射在吴尽欢的脸上,沉声说道:“吴尽欢,来把课文念一遍。”

学生们纷纷嗤笑出声,吴尽欢的英语成绩,从来都徘徊在三十分左右(满分一百五),是在三十分往上,还是在三十分以下,不是取决于他的临场发挥,而是取决于他的手气。

做英语卷子,他只会做选择题,用一块橡皮做成的骰子。

见吴尽欢坐在椅子上没有动,还在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的同桌,班主任加大音量:“吴尽欢!”

“在。”

“起来读课文。读不下来,就把课文抄写五遍!”

教室里的学生们,同情他的几乎没有,皆用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他。

吴尽欢暗暗皱眉,拿起课本,流畅地朗读起来。

他一开口,连班主任都被吓了一跳,他说的不是美式英语,而是标准的伦敦腔。

其实,英语并不是他接触的第一门外语,他并没有用心去学。

他真正用心去学习的第一门外语是法语,在非洲,说法语的国家很多,不会法语,那他基本上就是个聋子、哑巴,完全融入不进去。

在他学会了法语之后才学的英语,再后来,他又学了些德语、葡萄牙语和阿拉伯语等,总之,非洲各国的官方语言,他谈不上全部精通,但简单的对话还是没问题的。

作为黄种人,想要融入到黑种人当中,他就得付出比别人多得多的努力,他只有变得比周围人更狠,更厉害,才能得到周围人的接受和尊重。

每次战斗,他都要提枪冲在最前面,每次活捉了俘虏,他都要第一个拿起匕首,割断俘虏的喉咙。

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做的事,看起来都是他自己的选择,而实际上,他根本没得选,为了生存。

等吴尽欢把课文读完,教室里静得鸦雀无声,人们看着他的眼神,都带着陌生和茫然。

以前,在班级里英语学得最差的吴尽欢,竟然能把英语课文读得这么熟练,这太不可思议了。

同桌的女学生突然站起来,说道:“老师,吴尽欢是瞎读的,他的很多发音我都听不懂,和老师教的发音也不一样。”

“是啊,当着老师的面瞎读,太过分了......”

学生们听不太懂他的伦敦腔,但身为英语老师的班主任又哪能听不懂?她老脸一红,向吴尽欢摆摆手,说道:“坐下吧。”

吴尽欢坐下后,她又禁不住好奇地问道:“假期时,家里给你请外教了?”

“网上外教,很便宜的。”

“哦。”班主任了然地点点头,难怪呢,吴尽欢的英语会进步这么大,看来这个假期在家里没闲着啊。

她说道:“虽然英语有进步,但不能骄傲,继续保持。”说完,班主任没理会其他告状的学生,继续上课。

对于吴尽欢的‘发音不准’,老师连一个字都没提,反而还让他继续保持,这无疑是肯定了他的英语发音。

周围的学生们纷纷向他投去诧异的目光,尤其是坐在最后面的孙黎明,看向吴尽欢的眼神,几乎都是带着火光的。

好不容易熬完一节课,吴尽欢再忍不住,大步流星地向外走去。

他去到卫生间,好一顿洗脸,这才感觉清醒了一些。

洗过脸后,他回往教室。

门是虚掩着的,他不疑有他,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在他推开教室门的瞬间,一只黑板擦从门顶上掉落下来,不偏不倚,正砸在他的头顶。

黑板擦不沉,砸在头上也没什么,不过上面都是粉笔灰,掉在他头顶的瞬间,噗的一下,一大团的粉笔灰炸出,将他的头发瞬间染得花白,紧接着,黑板擦又掉到他的肩头,连带着,衣服也被染白好大一片。

教室里响起哄堂大笑声。

吴尽欢愣了愣,也笑了,弯腰把落地的黑板擦捡起,放到黑板下面的格子上,他又拍拍身上的衣服,不拍还好点,这一拍,白灰散出,呛得他自己都治咳嗽。

见状,教室里的笑声更大。

吴尽欢无奈地摇摇头,边把校服外套脱下来,边环视教室里的学生,说了一句:“调皮。”

闻言,很多轻笑的学生都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吴尽欢在哄笑声中,转身走出教室,到了洗手间,把校服脱下来,用水阴湿了,再把上面的粉笔灰擦掉,而后,他又冲了冲头发,感觉把头顶的粉笔灰洗得差不多了,这才作罢。

这些事,在他看来,就是小孩子的恶作剧,不伤大雅,他不生气,他怎么能和一帮孩子斤斤计较呢?

不生气,他真的一、点、也、不、生、气!

吴尽欢抬起头,看镜子里的自己脸色有些阴沉,他嘴角勾起,硬挤出一个大大的微笑,然后提着校服,回往教室。

推开虚掩的教室门,他直接走了进去。

刚走进来一步,就听嘭的一声,塑料水盆砸在他的头上,紧接着,哗的一声,小半盆的水都浇到他的身上。

吴尽欢的身子僵住,站在原地,脸上还保持着僵硬的微笑,水珠子顺着他的头发、下巴、衣角、裤腿滴滴答答的向下流淌。

教室里的哄笑声更大,坐在第一排,个子不高的那个男生边夸张地拍桌子大笑,边断断续续地说道:“吴尽欢,刚才粘了一身粉笔灰,这回好,都洗掉了......哈哈......”

吴尽欢点点头,向四周望了望,见门后有一只铁皮水桶,他走了过去,把水桶拎起,然后走到那名男生近前,问道:“陶伟,你觉得这个事儿,它好笑吗?”

“好笑啊,怎么不好笑?哈哈......”

“嗯。”吴尽欢舔了舔嘴唇,二话没说,猛然把手中的水桶高高举起,对准那名男生的脑袋,大半桶的水全部浇了下去。

“啊......”

男生的同桌发出一声尖叫,连连向旁闪躲,但大半边的衣服还是被波及到,淋了个透心凉。首当其冲的陶伟更惨,从头到脚,全都湿透了。

顿时间,教室里再无一点声响,静得鸦雀无声。

在场的学生们,都惊呆吓傻了,目瞪口呆地看着吴尽欢。

在他们印象里,吴尽欢从来都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每次被欺负的狠了,他偶尔会扔下狠话,说把校外的小混混找来堵他们,但每次他也没真把校外的小混混找来。

没想到这次,他竟然反击了。

吴尽欢提着空空的水桶,看着呆坐在椅子上,如同落汤鸡的陶伟,笑吟吟地问道:“这回,你还觉得这个事儿有意思吗?”

别看陶伟个子不高,但性情很酸,常常一言不合就和人打起来了,他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欺负?

他嗷的怪叫一声,腾的站起来,怒视着吴尽欢,叫道:“妈的......”

他话还没说完,吴尽欢把空水桶直接扣在他的脑袋上,紧接着,一拳抡了过去。

咚!

这一拳,结结实实地砸在水桶上,铁皮水桶顷刻之间被打凹进去好大一块。

陶伟刚刚站起来的身子也随之被打坐回椅子上。

吴尽欢一头摁住水桶,让陶伟的身子趴在书桌上,另只手抓起他的文具盒,向水桶上连砸。

从来都是老子欺负人,什么时候老子被人欺负过?

从来都是人们怕我,我什么时候怕过人?

吴尽欢面无表情,只是不断的将文具盒狠狠砸在水桶上。

嘭嘭嘭的闷响之声不绝于耳。

时间不长,水桶已被砸凹得不成形了,扣在水桶里的那颗脑袋,都不知道被砸成什么样了。

“笑啊,怎么不笑了?”

文具盒在他手里,已经由长条形砸成了U形。他把文具盒狠狠扔在地上,放开陶伟,环视教室里的学生,扬头说道:“笑,都继续笑啊!”

“吴尽欢,你他妈疯了?”坐在第二排的一个男生站起身,抬手怒指着吴尽欢,厉声叫道。

“疯你妈!”吴尽欢想都没想,抡腿就是一记侧踢。

嘭!

他的脚尖点在那名男生的胸口,男生站立不住,仰面而倒,与他的同桌一并摔到地上,把同桌的女学生重重砸在身下。

男生的痛叫声、女生的尖叫声,一并响起。

吴尽欢走了过去,随手抓起那名男生的椅子,高高举起,对准他的脑袋,狠狠砸了下去。

好在吴尽欢还没有失去理智,如果这一椅子真砸在男生的头上,估计男生的脑袋都得被砸开瓢。

啪!

椅子砸在男生脑袋旁边的地面上,瞬间破碎,飞溅的木头渣子将男生的脸颊都划开一条细小的血口子。

看也没看他一眼,吴尽欢环视教室里的学生,面无表情地问道:“是谁做的?站出来。”

静!偌大的教室,数十名学生,无一人说话。

吴尽欢猛然一脚踹出去,踢在旁边的一张桌子上,两张紧挨着的书桌并排滑了出去,撞到另一侧的书桌,发出嘭的一声闷响。

“是谁做的?站出来!”

自己的书桌被吴尽欢踢飞,坐在椅子上一男一女两名学生,身子都是僵硬的,一声都不敢吭,眼中皆蒙起一层水雾。

他们只是学生,搞个恶作剧,可以,合伙欺负个人,也可以,但在‘发了疯’的吴尽欢面前,他们当真是屁都不敢放一个。

这时候,坐在后排的孙黎明站了起来,他一手抓住身后的椅子,怒视着吴尽欢,大声说道:“是我做的,你能把我怎么的?”

吴尽欢的目光落在孙黎明身上,迈步径直地走了过去。

当他快要走到孙黎明近前时,后者猛然把椅子抡了过去。

吴尽欢提腿就是一脚。他的脚正踢在椅子上,咔嚓一声,椅子破碎开来,不等孙黎明回过神,吴尽欢一拳打中他的肚子。

就这一拳,便让孙黎明整个身子佝偻成一团,倒在地上,浑身上下直哆嗦。

吴尽欢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子,如同拽死狗似的把他拽到窗户近前,他推开窗户,手臂用力一提,孙黎明的身子已被他提上窗台,整个上半身几乎都探到窗台之外。

第12章

孙黎明什么时候见过这个,他先是看眼身下的悬空,紧接着,双手死死抓住吴尽欢的胳膊,尖声叫道:“放开我,快放开我......”

“你真要我放开?”说话时间,吴尽欢揪住他衣领的手指慢慢松开一根,接着,又松开一根。五根手指,只剩下三根还揪着他的衣服。

孙黎明见状,脸都吓白了,变了音的尖叫道:“拉我回去,快......快拉我回去......”

“好玩吗?”吴尽欢好奇地问道。

“不......不好玩......”

“下回还玩吗?”

“不......不玩了......”

“可我还没玩够呢!”吴尽欢说话时,将胳膊又往外面伸了伸,这时候,孙黎明已只剩下两条腿还搭在窗台上,连屁股都悬空了。

他死命的抓住吴尽欢的手腕,死命的尖叫着。

这时候,坐在前排的一名女生跑到吴尽欢身旁,急声说道:“吴尽欢,你快把他拉回来!”

吴尽欢扭头看眼那名女生,正是班级里最漂亮的女学生,如果记忆没错的话,她应该叫张彤。

见吴尽欢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张彤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回避他的目光,微微垂首说道:“你......你闹够了吧?快把孙黎明拉回来!”

她怕他!

吴尽欢惊奇地发现,她对他的恐惧,不是现在被他吓的,更像是长久以来,发自于内心深处的恐惧。

他也没真想把孙黎明扔出去,只是想吓唬吓唬他,让他以后少做这种无聊的事。

吴尽欢深吸口气,手臂猛然向后一缩,将悬在外面的孙黎明拉回来,然后将他从窗台上狠狠甩在地上。

孙黎明趴在地上,两腿发软,已然站不起来了。脸色煞白如纸,满头满身全是汗。

刚才,他真以为自己死定了,要大头朝下的摔下去。

当班主任急匆匆走进教室里的时候,教室内已经乱得不成样子了。

课间休息才十分钟,怎么她刚离开会儿就变成这样了?

班主任大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没有人回话,也没有人敢多看吴尽欢一眼,更无一人敢说是吴尽欢做的。

倒是吴尽欢自己,从椅子上慢悠悠地站起,说道:“老师,刚才我们在教室里做游戏来着。”

“做游戏?椅子都碎了两把?”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用了这么多年,木头都糟了,太不结实。”

老师狠狠瞪了他一眼,侧头说道:“班长,你说,究竟是怎么回事?”

班长名叫周毅,一名瘦瘦高高的男生。他先是小心翼翼地看眼吴尽欢,见他也正向自己看过来,他激灵灵打个冷颤,吞口唾沫,说道:“老师,我们......我们刚才是在做游戏。”

知道他没说实话,但班主任也不好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指认班长在说谎,她沉声说道:“你去二零九,搬两把新椅子过来。”

二零九是空教室,里面有很多闲置的桌椅。

班长应了一声,逃也一般的跑出教室。

班主任的目光又落在陶伟脸上。

现在要说最惨的,就属陶伟了,水桶已经从他头上拿掉,但却已是鼻青脸肿,而且从头到脚都是水。班主任皱着眉头问道:“陶伟,你又是怎么了?”

陶伟连看都没敢看吴尽欢,支支吾吾地说道:“我......我刚才在洗手间摔了一下......”

班主任暗暗摇头,只说了一句:“以后注意点。”

是学生们在教室里做游戏,还是在教室里打架,她一眼就能分辨得出来,但学生们都不肯说实话,她也不想立刻深究,等过后再私下里问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经过这十分钟的课间,班级里的气氛变得微妙许多。

依旧没有人和吴尽欢说话,不同的是,以前是嫌弃的,而现在则是怕的。

吴尽欢倒也乐的轻松,就算他在课堂上睡觉,他的那位同桌也不敢再向老师打小报告了。

一上午的时间,一晃而过,中午午休,吴尽欢去到学校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一袋面包和一袋鲜奶,拿回教室里吃。

校园生活,和他幻想中的不太一样,他不想把这么长的时间都耽误在这里。

简单的吃过午饭,吴尽欢在心里暗暗琢磨着。

这时,一名男生走过来,小声说道:“吴......吴尽欢,外面有人找你。”

吴尽欢抬头看了那名男生一眼,问道:“谁找我?”

“我......我不认识,好像是校外来的。”说完话,男生怯生生地快步走开了,好像在躲避洪水猛兽似的。

吴尽欢笑了笑,慵懒地站起身形,向外走去。

他出了教学楼,向四周望了望,只见不远处有一名打扮得流里流气的小青年正在东张西望。

马原!

小青年的名字在吴尽欢的脑袋浮现出来。他扬头喊了一声:“小马!”

听闻他的叫声,小青年转头,歪着脑袋地看着吴尽欢,皮笑肉不笑地问道:“你谁啊?我认识你吗?小马是你叫的吗?”

“是我!认不出我的人,还听不出我的声音?”吴尽欢走了过去。

小青年眨眨眼睛,目光落在吴尽欢脸上好一会,不太确定地说道:“老......老肥?”

“嗯。”吴尽欢含笑点点头。

马原的眼睛瞪得更大,绕着吴尽欢走了两圈,难以置信地说道:“我说老肥,你......你这个究竟假期去哪了?怎么瘦这么多?”

“去减肥了。”吴尽欢懒得多解释,随口说道。

这个马原,不是什么好货色,吴尽欢之所以会沾上违禁品,和他有直接关系。

马原是李红星的人,吴尽欢以前是怎么和马原搞到一起去的,他的记忆里已经没有这一段了。

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和马原送完货后,总能分到一两瓶的违禁品,刚开始,吴尽欢也不愿意碰,但架不住马原的劝说,什么注射之后多么舒服,最后,吴尽欢在半推半就之下,也注射了违禁品,再之后,就欲罢不能了,毒瘾也越来越大。

“我说得嘛,你小子怎么一下子瘦这么多。”马原抬手,勾着吴尽欢的脖子,向校外扬扬头,说道:“走,去打几杆,顺便给你看看好东西。”

“什么好东西?”

“看了你就知道了。”

吴尽欢本来不想和他走,但两人的关系终究要做个了断,趁着这次,就彻底断干净吧。

出了学校,穿过两条街,马原带着吴尽欢走进一条小巷子里。

看左右没人,马原从怀中掏出一只文具盒。

见状,吴尽欢笑问道:“小马,你上学了?”

在他印象中,马原可是连小学都没读完就辍学了。

“上什么学?”马原白了他一眼,把文具盒打开,里面撞着的都是一支支的小透明玻璃药瓶,大概有十多支的样子。

马原得意地看了吴尽欢一眼,扬头说道:“怎么样,老肥,这些都是我这段时间攒下来的,让你跟我一起干,你跑去减得哪门子的肥啊?别说我不带你,过两天,还有一批货,咱俩只要跑跑腿,每人起码能分到......”他下面的话没有说完,伸出五根手指头,在吴尽欢面前晃了晃。

“小马!”

“嗯?”

“我在电话里说的是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

“以后,我不想再做了。”吴尽欢缓声说道:“如果你当我是朋友,想找我聚聚,我欢迎,如果找我只为了做这个,那还是算了吧。”

马原诧异地看着他,沉默好半晌,方说道:“老肥,你傻了吧你,你减肥把脑子都减坏掉了?”

“我脑子清醒得很......”

“行了行了,先别说了,马上就到了。”马原带着吴尽欢走进一条小巷子里的台球厅。

这家台球厅是黑户,外面没有牌面,也没有任何标识。

里面的空间倒不小,三个厅,两大一小,两个大厅里面各摆放两张台球案子,小厅里面摆放着一张案子。

能找到这里玩球的,基本都是老顾客,或者是被老顾客带来的,以附近的学生为主。

吴尽欢以前来过这里,对这倒也谈不上陌生。

马原把吴尽欢领进一间大厅里,里面还有七八个和马原年龄相仿的小青年在玩球。

看到他二人近前,几名小青年纷纷放下球杆打招呼:“小马!”

“你带来的是谁啊?”

“怎么,都不认识了?”马原乐呵呵地拍拍吴尽欢,说道:“刚才我见到这小子的时候,也被下了一跳,都没敢认。他是老肥!”

“老肥?我靠,这才几天没见,咋瘦这么多?”

一干小青年微微围拢过来,上一眼下一眼,在吴尽欢身上打量个不停,好像看到多么新奇的事物似的。

吴尽欢暗叹口气,这些小青年分别叫什么名字,他已经想不起来了,但有一点他是知道的,他们都是混着李红星混的。

“小马,没什么事我先走了。”

“哎,老肥,走什么嘛,既然来了,玩一会再走,下午课也别上了,有什么意思嘛!”马原拉着吴尽欢不让他走,周围的小青年也七嘴八舌地说道:“就是就是,现在才想做好学生啊,也太晚了吧。”

马原面色一正,说道:“老肥,说真的,以后你跟着我干,我保你吃香喝辣的!”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我这个人,决定下来的事,不会再改变,说不做,以后我肯定不会再做了。”

“我说,你到底怎么回事,有钱你都不赚啊?”说着话,他又把怀里的那只文具盒拿出来,从里面抽出一支玻璃药瓶。

见状,在场众人乐了,纷纷凑过来,笑问道:“今天小马请客呗?”

“来来来,大家一起!”马原把手里的那只药瓶递到吴尽欢面前,说道:“老肥,跟我还客气吗?拿着!”

吴尽欢面带微笑,并没有接。

这里,他不想再多待,一刻也不想再待下去。

他转身要往外走,马原不知何时站了起来,死死抓住他的后衣襟,问道:“老肥,你要去哪啊?”

“回学校。”

“弄完再走嘛!”

马原再次把放在台球案子上的那只小药瓶再次递到吴尽欢面前。

“我和你说过,我已经戒了。”

“戒了?是你傻了还是当我傻了?你想戒就戒啊?别扯淡了,快点,我帮你弄!”说着,他动手就挽吴尽欢的袖子。

吴尽欢心烦地向外一挥手,他没觉得用多大力气,马原却噔噔噔地倒退了三步,一屁股坐到地上。

他坐地上没有马上起来,瞪大眼睛看着吴尽欢,质问道:“老肥,你他妈什么意思啊?到底咋的了?”

见到吴尽欢动手打了马原,在场的小青年们都不干了,有好几个人抄起台球杆,另有几人甚至从口袋里摸出弹簧刀,纷纷向吴尽欢围拢过去。

第13章

“小马,我的话,不想再反复的说,懂吗?”说完,他转头看看挡住去路的那些小青年,面无惧色,直接走了过去。

恰在这时,从门外突然走进来一群青年。为首的两人,正是绰号二驴子的孙凯和绰号格格的高航。他在二人的后面,还跟着七、八号人。

“干啥呢,干啥呢都?踩到我们地头上了,过界了吧?”孙凯摇晃着脑袋,大声嚷嚷道。

看到孙凯等人来了,马原立刻从地上站起,随手拍了拍裤子,说道:“呦,是二哥啊,郭老大的伤怎么样了?听说还住院呢?还废了双只手?”

“妈的,马原!”孙凯闻言,立刻炸了,指着马原的鼻子,作势要冲过去。

高航及时把他拉住,这里已经不是他们的地头,确切的说,以前是,但现在不是了,真打起来,他们不占便宜。

他对马原说道:“欢哥是我们的人,我们来把他带走。”

“带走?我靠,开玩笑呢!你当这里还是你们的地盘,你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既然哥几个都来了,我看你们今天也别走了,陪着你们郭老大去作伴吧!”

说着话,马原把手机掏了出来,快速按下一串电话号码。

他正要把电话打出去,手中突然一轻,手机已不翼而飞。

他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看着面前的吴尽欢,老脸阴沉,冷声问道:“老肥,你什么意思?”

吴尽欢抛了抛手机,说道:“你们要打,那是你们的事,和我无关,我只问你一句话,以后,能不能别再来找我。”

“老肥,你他妈的以为以前跟我做的是什么事?你想不干就不干了?就算我同意,星哥也不能同意,你他妈的越来越成猪脑子了......”

他话还没说完,吴尽欢已一手机砸在马原的脑袋上。

啪!

马原连带反应都没做出来,一头倒在台球案子上。

吴尽欢一手摁住他的脖子,另只手抡起手机,专砸马原的脑袋,啪啪啪的脆响声,不绝于耳,时间不长,手机在他手中已完全变了形,再看马原,满头满脸都是血,数不清被手机卡出多少条血口子了。

吴尽欢把抓在手里业已变了形的手机丢到一旁,同时放开马原的脖子。随着他松手,马原顺着台球案子,慢慢滑倒在地上,动也不动,已然晕死过去。

淡然地瞥了一眼马原,吴尽欢不满地低声嘀咕道:“好说好商量不行,非要让我动手,这不是贱骨头嘛!”说着话,他看向对面的那些小青年,问道:“你们也不想让我走吗?”

人们面面相觑,顿了片刻,纷纷反应过来。

一名小青年突然怒吼一声,抡起手中的台球杆,对准吴尽欢的脑袋,恶狠狠砸了过去。

吴尽欢向旁闪身,啪,台球杆砸在墙壁上,应声而断。不等对方再出第二招,他箭步上前,借着身体的冲劲,一拳正中对方的面门。

啪!

那名青年嗷的怪叫一声,口鼻窜血,连门牙都断了两颗,仰面倒在地上,双手掩面,疼得满地打滚。

见状,对面的那群小青年一拥而上。

孙凯两眼放光,侧头喝道:“兄弟们一起上,给我打!”

说话之间,他一马当先的向前冲去。不过他路过吴尽欢身边的时候,后者出手如电,揪住他的衣襟,借力使力,向后一甩,孙凯一头向后扑了出去。

在地上滚了两滚,他才停下来,他一轱辘站起身,怒视着吴尽欢,大声质问道:“胖子,你干啥?”

“这是我的事,和你们没关系,都滚蛋!”

这两拨人,无论哪一拨,吴尽欢都不想再和他们产生任何瓜葛,这次的事,本就和孙凯他们无关,若是得了他们相助,欠下人情,以后想甩也甩不掉了,何况,他自己完全可以搞得定,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出手相助。

孙凯忿忿不平,冲着高航大声说道:“妈的,好心当成驴肝肺,格格,我就说我们不该来,你把他当成兄弟,可他把咱们当成狗屁!”

高航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吴尽欢。

此时,吴尽欢已经和那群小青年打到一处。他一个人,对方有六、七号人,他赤手空拳,但对方可都拿着家伙,不是台球杆就是匕首。

但看场面,吴尽欢非但不落下风,反而像风卷残云似的,只一走一过之前,周围的小青年们无不纷纷倒地。

他的出手,不仅快,而且精准,力道也大,击打的都是人体最薄弱的要害处,只要挨了他一下,想短时间内重新站起来,根本没有可能。

上一次,孙凯和高航等人基本是被吴尽欢身上发生的巨变给震慑住的,吃惊、茫然、不解的分成更大一些,而这一次,他们是真真正正被吴尽欢的身手可震慑住了。

和对方多人打斗,吴尽欢简直如同虎入羊群一般,双方的战力完全不在一条水平线上。

如果他们知道,吴尽欢一直都没有用尽全力,一直都在刻意的手下留情,恐怕他们的下巴都得被惊掉。

马原连同另外那几名小青年,前前后后连两分钟的时间都没到,被吴尽欢一人全部打趴在地,现场哼哼呀呀的呻吟之声不绝于耳。

吴尽欢好像没事人似的,看也没看地上的伤者一眼,直奔孙凯、高航等人而去,随着他走近,众人不约而同地倒退一步,用又惊又骇的眼神看着他。

“看够了吗?”

“嗯......”

“看够了那就走吧。”吴尽欢分开众人,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众人稍楞片刻,紧接着,跟着吴尽欢一并出了台球厅。

到了外面,高航三步并成两步,追上吴尽欢,问道:“吴......欢哥,上回跟你说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

“什么事?”

“就是你带着我们大家混啊!”

“混什么混,能混出钱来吗?能混得出人头地吗?”吴尽欢看看高航,再瞧瞧其它众人,问道:“你们都想像郭正义一样,最后躺在医院里,成为半个残废?”

孙凯闻言受不了了,大声说道:“义哥是我们老大,你这么说义哥......”

“那你就去跟着义哥混,别跟在我屁股后面。”

“你......”

高航瞪了孙凯一眼,示意他闭嘴。他对吴尽欢道:“这次你打伤了李红星这么多人,他一定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来找你的......”

“那就让他来好了。”在他们眼里,李红星或许是个了不得的大人物,但在他眼里,李红星连小鱼小虾都算不上,如果他真想变成自己的一个麻烦,他并不介意把这个麻烦亲手解决掉。

对吴尽欢,吓唬不行,软的也不行,简直就是属滚刀肉的,油盐不进,软硬不吃。高航那么精明的一个人,现在也拿吴尽欢没辙了。

吴尽欢看看手表,已经一点多,下午的第一节课是赶不上了,他改变方向,向前方路口的左手边走去。

高航再次追上他,问道:“去哪?”

吴尽欢闭了闭眼睛,不胜其烦地说道:“网吧!你们该干嘛就干嘛去,别跟在我后面行吗?”

高航还要说话,孙凯拉了拉他,说道:“格格,算了,人家都烦我们烦成这样了,还有什么好说的!”说着话,他狠狠瞪了吴尽欢一眼,拉着高航,快步走开。

见他们终于走了,吴尽欢松了口气。

他去到学校附近的一家黑网吧,里面的人不多,他选了一台靠里的电脑,打开。

网吧电脑里的内容很丰富,桌面上有好几个文件夹,有电影的,音乐的,还有游戏的。

电影的文件夹里,有很多都是色情电影。吴尽欢对这些没什么兴趣,他打开游戏文件夹,里面的游戏倒真不少,国内的国外的,一应俱全。

在众多游戏当中,他还找到一个熟悉的游戏,完美人生。

在前世,他唯一玩过的一款网游就是完美人生,现在再次看到这款游戏,他心里突然有种莫名的感触。

以前的账号,他不敢再用,随即重新注册了一个新账号。

进入游戏,他轻车熟路地跑出安全区,在野外,他找到了一个NPC。

点在NPC身上,对话框弹出。

“你好,先生,我们又见面了。”

吴尽欢十指如飞,在键盘上快速敲下一串英文:“你还记得我?”

“不!我对每个来找我的人都会这么说。”

看罢,吴尽欢笑了。这个NPC,可算是吴尽欢热衷这款游戏的主因。

在游戏的后台,这个NPC应该是连接着人工智能软件,和玩家可以进行对话,而且同样的问题,他总是有好几个答案。

对于别的玩家来说,NPC就是个完成任务的媒介,过来之后,在对话框上的任务栏里随便点点就走了,像吴尽欢这么无聊,肯和NPC对话的,恐怕也没几个。

“以前,我见过你,在另一个账号上。”

“唔......那个账号呢?”

“我现在已经不用了。”

“那真可惜。”

“你会中文吗?”

“真抱歉,我还没有学会。”

“我无聊吗?”

“或许是吧。”

“以前我问过你同样的问题,你说我是个温柔的人。”

“现在的你也是。”

“谢谢你陪我聊天。”

“我的荣幸。”

“是谁制造了你?”

“呃,这个问题,让我很难回答。”

“转告你背后的制作团队,让他们尽快帮你学会中文。”

“我会转达的。”

在和NPC的聊天中,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间,已快到下午两点。

吴尽欢退出游戏,下机结账。

回到学校,刚好赶在第二节课之前。

对于他缺席了一节课,班级里的学生谁都没多说什么,或者说,经过上午的那次事,现在已没人敢对他多说什么了。

这几天,吴尽欢的日子过得很平静。

早上依旧是四点起床,到公园练功,七点回家,吃完早饭,八点到校。

吴尽欢以前在学校里过什么样的生活,他不知道,总之现在,他已经成了被全班同学孤立的那一个,确切的说,是同学们看他的眼神,都像是看个怪物。

对此,他倒没什么难过的,在他的眼中,周围的同学都是群半大孩子,和他的代沟太大,他们谈论的话题,他根本插不上嘴,不是说这个明星,就是说那个游戏,或者电影电视剧什么的,他想,他即便倾尽全力,也很难融入到他们当中。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这天放学,吴尽欢刚出校门,就见高航从街道对面快步走过来。

才消停没两天,怎么又来了!

等高航走到自己近前,吴尽欢说道:“我已经说过了,我不会再回去,更不会和你们一块混!”

“欢哥,出事了!”这次,高航面色凝重,看着吴尽欢的眼神,透着焦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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