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回来:打猎养家,把妻女宠上天这本书的主人公林雪王向东才华横溢,作者“王向东”文笔犀利,内容紧凑,备受书粉追捧。一旦被抓,那她和女儿该怎么办?好在打猎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前世他离开汉北县后,痛定思痛加入了边防部队,在寒苦的环境磨练过十几年,练就了一身野外生存本领。退役后,才开始创业。凭着过人的胆量和超强的人脉,一路长虹,将集团做到上市......往事如烟。眼前最重要的是给妻子填饱肚子。
《重生回来:打猎养家,把妻女宠上天》精彩章节试读
一旦被抓,那她和女儿该怎么办?
好在打猎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前世他离开汉北县后,痛定思痛加入了边防部队,在寒苦的环境磨练过十几年,练就了一身野外生存本领。
退役后,才开始创业。
凭着过人的胆量和超强的人脉,一路长虹,将集团做到上市......
往事如烟。
眼前最重要的是给妻子填饱肚子。
打不到野味,今晚就难熬了。
此时的王向东身上只有单薄的衣衫,冻得他直哆嗦。
暗骂自己也是活该,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去赌博,最后家里像样的东西都给输没了。
媳妇结婚时那件大棉袄,被他当了两块钱赌了输了,以至于现在,林雪在家里只能光着......
到了山林,他环顾四周。
除了白茫茫一片,偶尔风雪拂过发出的呼呼声,再没有其他动静。
把顺来的麻绳做好陷阱。
作为野外生存能力最强的特种兵王,他自然熟练在野外捕捉野味。
非常清楚哪个地方会出现兔子。
在野外,所有的野兽生存都是有迹可循。
比如野狼喜欢在夜里集体行动,熊瞎子喜欢独居,且领地意识很强。
而兔子则是喜欢在x d穴和有食物附近活动。
刚才他观察了下。
这附近有野兔喜欢吃的野菜。
最重要的是,他在一处很浅的小洞穴,发现几粒冻得梆硬的小颗粒,那是野兔的粪便。
根据其颜色程度,可以判断是新鲜的。
那就说明这附近有野兔生动。
他尝试了下树枝的弹力,确定目标触发陷阱后,会牢牢控制住目标。
设好陷阱后,王向东再弄来一点兔子喜欢的野菜放在陷阱内,吸引目标。
随后,他找了一个隐蔽位置,静静等待目标出现。
他蹲在那里,冻得直哆嗦。
在他瑟瑟发抖,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后,终于有目标出现了,王向东大喜。
再不上货,真冻得不行了!
观察它的体积,应该有五六斤重,足以让他和林雪饱餐一顿。
兔子非常警觉,四处观望,王向东屏气凝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吓跑了兔子,功亏一篑。
兔子确定周边没有危险后,缓缓向陷阱了的食物靠拢。
然后就在兔子即将进入陷阱时,王向东瞳孔猛然一缩,在兔子后面出现了一只白狐狸。
狐狸聚精会神盯着兔子,显然它也盯上了这只野兔!
这时砰的一声,兔子触发陷阱,脖子被套住,不停的挣扎,他做的绳结,越是挣扎越紧,很快没了动静。
白狐狸不明所以,但猎物在眼前,它没有放弃,缓缓凑过去,正准备下嘴叼走时,突然杀出一道庞大的身影。
吓得狐狸一个激灵,全身毛发乍起,四肢同时往后弹射起步。
王向东朝白狐狸做了个凶恶鬼脸,这是他拼命老命才捕捉到的,你在想屁吃!
白狐狸不甘缓缓后退。
王向东没有搭理它,然而白狐狸趁着他不注意,忽然杀过来,还特意抬起一条腿,朝他放了个屁。
王向东差点熏死在这,真他娘的骚!
拎着兔子,掂量了一下,最起码五六斤,估算的果然没错,晚饭终于有着落了。
他目光不经意扫过一处密林。
忽然想起前世,六七年代有不少外地人过来到处挖东西,当时不知道挖的是啥,后来才知道那些东北野外山林多的是人参,铁皮石斛之类的好东西。
不过现在他没有工具,且已经饿得发晕。
只得回去把兔子弄来吃了。
回到家,林雪只披着他那破旧衬衫抱孩子。
王向东柔声喊了声媳妇,她下意识的缩了缩,王向东一阵心疼,显然每次自己出现,都会给她带来极大阴影。
他恨不得再狠狠给自己两巴掌!
这造的是什么孽啊!
他也明白,给林雪造成的伤害,不是一时半会能够消除的。
王向东只是告诉她今晚吃兔子,然后麻溜处理好兔子下锅炖了。
炖好兔子后,王向东让她过来一起吃,林雪却坚决摇头,谁知道他安的什么心。
王向东苦笑,他在林雪心中已然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连他做的东西都不敢吃。
“肉给你放这了,我再出去一趟,你记得锁好门。”王向东没有停留。
吃饱了,必须尽快弄到钱,买过冬的衣服棉被。
再耽误下去,非冻死不可。
人参的价值很高。
他经商的时候,经常拿它送人。
以前在特种野外生存训练的时候,虚弱的王向东找到一株人参生啃下去,一下子像打了鸡血般恢复状态。
后遗症就是七窍流血,送去医院,最后得知补过头了。
不过这种大货,在九十年代就很少了。
但现在嘛,东北还是很多的。
带上铲子锄头。
再次冒着风雪出门,踏着厚厚的积雪,哪怕北风凛冽刺骨,他依旧热血难消。
他的运气很好。
进入密林没多久就发现了大货,还意外的遇上两只松鸡,这蠢货受到惊吓,就喜欢扎在雪里,然后露着一个大屁股。
看着松鸡那肥硕的屁股,王向东笑了,直接摁住,然后用藤子绑住鸡脚。
小心包裹好大货,下山回家,找了一副担子挑去镇上集市,两只松鸡换了一点粮票和布票。
这年头物资按人头供应,票据比钱还紧俏。
所以,他首选换票。
最后便是到镇上的一家中药店,把刚弄到手的大货出手。
仁和中医。
老板是个老头子,据说祖上是宫廷御医,医术了不得。
修身养气功夫极佳。
从王向东记事起,到他离开榆树屯,老板还是老样子,没有一丝丝改变。
后来听说,老板有一个能让男人保持年轻活力的方子,这点一直没有得到确切验证。
有机会得佐证一下,他有个朋友想了解一下。
王向东道明来意。
老板看了眼他,让他把货拿出来瞧瞧,当他看过大货时,眼睛爆发一阵亮光。
不过他很快掩饰好,漫不经心说:“年份虽然不错,但卖相不好,根茎都断了,卖不上价钱。”
王向东闻言,就要把大货拿回来。
这老板当他山里人不懂行啊!
老板连忙拦下,见糊弄不了,急声开口道:“年轻人别冲动,给你10张大团结好了,我敢保证在这镇上,没有人能出的价格比我高了。”
第3章
刚开始这老头确实以为王向东是山里人,不懂行情,便想着压压价。
但看王向东那睿智深邃的目光,不是山村里人那种透着清澈的愚蠢,便明白忽悠不了王向东。
只能拿出最大的诚意。
王向东点头,没有继续讨价还价。
正如老板所说,在这个小镇,已经没有人能够比他出的高了。
自己总不能大老远跑去县城吧?
先不说能不能顺利卖掉,光是来回就需要一天时间,他可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浪费。10张大团结在职工只有三十块一个月的年代,已经算是爆款了。
拿了钱后,王向东便去倒卖粮票肉票那些贩子手里,买了点票。
给闺女买了两件大棉袄,前世没来得及关心疼爱她,这辈子要把遗憾弥补上。
至于林雪......
王向东脑海浮现出,她那衣不遮体的身子,她肌肤娇嫩,魔鬼身材。
也需要加件大棉袄过冬。
不过买棉被的时候,王向东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有点不成熟的想法,要不被子买薄点,这样睡觉盖不暖,林雪是不是就会主动的凑近他。
那他将媳妇抱在怀里,岂不是顺理成章了。
想到媳妇那又软又香的身子,王向东就再次狠狠抽了自己一巴掌,玛德,让你XXm h d,这么漂亮的可人儿都下死手去打。
卖棉被的大娘,看到这一幕眼皮直抽搐,连忙说道:“好了好了,你别这样,大不了再便宜了两毛钱给你......”
王向东没想到还有这好事,当即给了钱提着棉被离开,他嘴里还嘟囔着,早知道多煽自己两巴掌了。
再去供销社,买了十斤肉和十斤面食,肉七毛一斤,面粉1毛一斤,花了八块钱,两张肉票,一张粮票。
顺便给女儿买了点,小娃娃喜欢的碎嘴零食。
因为他的嗜赌成性,家里从未有过多余的银钱,可怜的女儿,出生到现在都没有尝过零食的味道。
他要好好弥补女儿!
挑着担回家。
他以前是个好吃懒做的懒汉,从未干过肩挑背扛的活,但哪怕现在几十斤上百进东西压在身上,自己却从未觉得如此轻松。
嘴里还哼起: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
刚到家门口,大哥王建国就从他家出来,逮住他就一顿劈头盖脸臭骂。
“你个混账玩意,是不是又去赌场赌钱了?”
王建国怒视王向东,恨铁不成钢。
他们家三代贫农,好不容易让老三娶了个有文化的女知青,本以为可以改变一下基因,给老王家出个人才。
没想到老三混不吝,成日游手好闲,沉迷赌博,输钱了对弟媳妇整日不是打就骂,没有过一天安稳日子。
这玩意迟早要出事。
“没有,我镇上给人打零工了。”王向东解释一声。
王建国瞅眼他不像是说谎,以为他真的改性了,当即脸色缓和下来,“对咯,安安稳稳过日子,一天赚一点,日子总会好起来的。
桌上有你嫂子让我带过来的几斤面食,将就能凑合几日。”
王向东感动说:“大哥,我能赚钱了,以后肯定会好好过日子的,我买了肉,今晚和嫂子过来吃饭?”
王建国摆手离开,让他把日子过来,比什么都重要。
王向东把东西放下,招呼林雪出来,刚才大哥过来的时候,林雪没有多余的衣服,只能回房避免尴尬。
关上门,给她拿了件当下流行的外套。
她身材很好,曲线玲珑,肌肤白嫩,穿上一定很漂亮,这是他特意绕路去国营商场购买的。
王向东让她试试合不合身。
林雪忽然脸色煞白,眼泪更是大颗大颗不要钱的往下掉,颤抖说道:“人家虎毒还不食子,你真的想要我们娘俩的命才罢休吗?”
王向东一脸懵,她在说什么?
“你别装了,你这些东西从哪来的?你哪来的钱买这么多东西,是不是别人买茵茵给的定钱,王向东你不是人,你是个ch sh,为了钱连女儿都卖!”林雪浑身发麻,抱着女儿死死不松手,生怕下一秒就被王向东抢走。
王向东见她误会了,连忙掏出买东西剩下的几张大团结,说道:“这钱是我赚来的,不是别人给的!”
林雪看到那么多钱,吓得一阵眩晕,一股绝望弥漫心头。
退一万步说,即便不是卖女儿的,那钱怎么来?
是不是他偷来的?
那些国营厂职工一个月才二三十收入,他一晚赚大几十,定是做了见不得人的勾当!
那是在犯罪!
在这个时代,偷窃是重罪,是要蹲大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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