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是一本非常火的题材风格小说,它的书名是进城打工的妻子怀孕后,这本书无与伦比,丹青妙笔,暂无的详情概要:开篇我的妻子于红是村里第一批出去打工的。为了给她赚生活费,我耕田种地,还做木工。可她总是不给我好脸色,嫌我丑,说我蠢。那天,她从城里回来,我做了一大桌她爱吃的饭菜。她吃完饭拿着钱就走了,话都没和儿子说一句。收拾的时候,我发现她的凳子下有个单子。我不识字,但我以前经常陪岳父去看病,我看出那是医院的单子。
《进城打工的妻子怀孕后》精彩章节试读
开篇
我的妻子于红是村里第一批出去打工的。
为了给她赚生活费,我耕田种地,还做木工。
可她总是不给我好脸色,嫌我丑,说我蠢。
那天,她从城里回来,我做了一大桌她爱吃的饭菜。
她吃完饭拿着钱就走了,话都没和儿子说一句。
收拾的时候,我发现她的凳子下有个单子。
我不识字,但我以前经常陪岳父去看病,我看出那是医院的单子。
顿时,我担心到极点。
我在一年级的儿子和字典的帮助下。
一个一个的认单子里的字。
终于读懂了单子的意思,
那是一张怀孕三个月的检查单。
第1章
手中的字典掉下,狠狠地砸在我的脚面上,我浑然不觉。
穿着破布鞋的脚常年劳作,早就让我的脚生满老茧,铁锨铲倒脚的疼痛我都受过,何况是一本书。
我努力回想上次和她亲密是多久之前,怎么也想不起来。
但那肯定是很久很久的事情了,三年?还是四年?
我捏着怀孕检查单的手微微颤抖,不知不觉将单子揉皱了,怎么也无法相信这是真的。
可姓名、年龄、生日确实都是于红的。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今天还要给村里的赵哥送他定做的独轮车。
我拿出刮刀,砂纸,手钻等工具,做最后的工序。
组装、打磨,我一面机械的去做无比熟练的动作,一面忍不住想起那张怀孕检查单。
独轮车很快完成,我送去赵哥家。
路上我手又疼又痒,下午做活时没带手套,手套会影响我的操作,冻疮复发了。
赵哥看见我,赶忙给我接了杯热水捂手。
又问我怎么了。
我这才发现,我的眼睛酸胀无比。
「建军,是不是于红走了,你舍不得啊?!不至于,不至于。」
赵哥哈哈大笑,重重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才回过神来,在赵哥家的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脸。
一辈子没哭的男人,眼角居然湿的不像样子。
第2章
我和于红二十岁就在一起了。
1986年,我们经别人介绍认识,三个月就结婚了。
她长得漂亮,像一朵娇柔的花,我舍不得让她干活,家里的大小事都是我来做。
很快儿子出生,我没日没夜的伺候月子,照顾儿子,我很幸福。
1990年,儿子三岁。
新时代来临,城里机会多。
于红认字,比我本事大。
为了我们这个家,她和几个村里人一起进城打工拼搏。
我想她,儿子也想她,却也无可奈何。
我甚至没法写一封信关心她。
于红回来的频率越来越低,后来甚至几个月才回来一次,每次回来都是拿生活费。
她说,等她站稳脚,就把儿子接进城,让儿子好好读书,也接受城里的教育。
我信她说的话,毕竟那是她怀孕十个月生的儿子。
城里花销大,我得给她每个月至少攒下一百五十块钱。
我和儿子花销少,每个月只需要五十块钱。
我唯有一把力气和爷爷教我的木工手艺。
耕完地剩下的时间我都用来做木工活。
家里的柜子,桌子,凳子,儿子的玩具,我都做的很快很好。
村里人也经常找我做大大小小的木件。
我主要就是靠木工活攒下这一笔笔的钱。
第3章
这是她出去第三年。
才三年,她怎么就搞婚外恋了?
甚至都算不上婚外恋,我们至今没有领结婚证,当年不过就是摆了两桌酒。
赵哥玩笑着说我大男人没出息,媳妇走就哭了,我强提嘴角说只是风沙迷了眼。
赵哥试着我新做出来的手推车,赞不绝口。
「你这手艺真的没得说,做的又快又好,你应该去城里做大木匠!肯定比于红赚的多。」
于红赚多少钱?我从来不知道。
我收下赵哥递来的八块钱,准备回家。
又听见赵哥和他媳妇聊起在城里读高中的儿子情况。
「小刚都去城里上学了,一个月五十怎么够花。不能让小刚在外头被人看不起,再多给他十块吧。」
听见赵哥这么说,我离开的动作忽然停了下来,浑身震惊的僵直。
城里也只要六十块,就能过的好吗?
我每月给于红一百五十块钱,只留五十块给我们爷俩当生活费。
还要从里省出一点,给她打电话。
每月两通的电话,她翻来覆去只说这几句话:
「这个月的钱快花光了?我连饭都吃不起了!」
「人家都是一个月两百,我省吃俭用的,人家都笑话我。」
「别的女人都化妆,涂指甲,我化妆品太少了。」
「行行行,你连字都不认识,你根本就不懂我。」
第4章
我拿着赵哥给我的八块钱回了家。
今天赵哥看我今天红了眼眶,还给我两个肉馍馍帮我和儿子改善伙食。
回到家中,我再次拿起了单子,盯着那一个个陌生的方块,仿佛能盯出个花。
儿子吃完馍馍,在微弱的煤油灯下写起了作业。
「爸爸,你怎么了,怎么一直拿着那张纸发呆?
「妈妈怀孕了,是不是我要多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了?」
儿子笑的一脸天真纯净,我的心狠狠一痛。
「明天正好周末,爸爸带你进城找你妈好不好?」
第二天一早,儿子不用我叫就早早起床。
带上我给他做的木头手枪和木头小狗,一同赶最早的公车。
颠簸四个小时,终于来到了城里。
上次我来城里还是五年前,陪着尚未过世岳父来做检查。
城里变化可真大,沥青铺的马路更平坦了,楼房也更多了,最高的一栋楼居然都有七层了。
还在晕车的儿子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繁华瞪大了眼睛。
我告诉他得去找妈妈了,他便乖乖地和我走,尽管他还对橱窗里第一次看到的电视动画片恋恋不舍。
几经打听我们终于来到了于红打工的制衣厂。
一个好心的大姐带我们来到了于红的宿舍。
于红的室友说:
「她啊,一到周末就去外面住了。」
第5章
她得知我们是于红的丈夫和儿子后,满脸同情地告诉了我们于红外面的住址。
天已经擦黑了,经历一天辛苦的我们终于敲开了于红的门。
一个看起来快四十岁的长发黄毛,拎着一把吉他不耐烦地给我们开了门。
门里,屋子面积不大,乱七八糟的堆满了生活物品和乐器。
「找谁啊?」
「我们找于红。」
「红,一大一小两个土包子找你!」
涂着红嘴唇红指甲的于红跑了出来,见到我们满脸意外之色,然后就皱起了眉头。
「这俩是谁啊?」黄毛问于红。
「这是、这是我老家做木工的亲戚。」
我张了张嘴,没说出话,儿子也没吭声。
「你们怎么找到这的,有什么事吗?」于红把我们往外推,准备关门。
这时,一个胖胖的小女孩从屋里冲过来,挡住了门,一把抢走了儿子手上的玩具小狗。
「呀,这个木头小狗真好看,眼睛还会动呢。」
于红对小女孩笑的温柔。
「小柔喜欢啊,那让弟弟送给你。」
儿子去抓小狗。
「我不想送......这个是爸爸新给我做的。」
「不,我就要玩!我就要玩!」
于红对着儿子板起了脸。
「明明,你怎么可以这么不懂事。送给姐姐!」
「妈妈,我真的很喜欢这个小狗......」
「这是你儿子?」黄毛挑眉质问。
「不是不是,怎么会呢?」
于红慌乱地辩解,又恶狠狠对着儿子低吼。
「你别乱叫啊!」
儿子委屈地说:「可是,你就是我的妈妈啊。」
胖女孩狠狠地将木头小狗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她马上就是我妈妈了,你乱叫什么?!」
第6章
我抱住瞬间泪流满面的儿子。
「于红,你这是什么意思?咱们结婚都7年了!」
「你!你!你简直胡说八道!谁会有你们这样的老公和孩子?」
黄毛满不在乎地笑了一声。
「于红,你别紧张,你以前的事我不会管,你把他们处理干净就行。」
说完抱着于红狠狠亲了一口,挑衅的看了看我。
儿子看到黄毛亲于红,一瞬间就愤怒了,举起小手枪就射了一枪。
黄毛哎呦一声捂着脸蛋。
于红抓过儿子,狠狠地打他的屁股。
「打他!打死他!」胖女孩在那边手舞足蹈。
「妈妈!妈妈!妈妈!」儿子哇哇大哭起来。
我扑过去将儿子抢过来在怀里护着,于红打人的手落在我身上。
很疼,心更疼。
「于红,你是怎么了?!为什么这样?!这是我们的亲儿子!」
「谁让他先动手,乱打人?!明明,你给叔叔道歉!」
儿子紧闭着唇,就是不开口。
「哼,我一个艺术家,不和小孩计较!于红!你快搞定!」黄毛将胖女孩拽进了屋子,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第7章
「建军,我们分开吧。」公园里,于红摸着肚子冷冷开口。
「我怀了他的孩子,和他马上就要领证,登记结婚了。」
「可是,我们不是早就结过婚了?」
「呵,就吃了那两桌饭,也叫结婚?咱俩都没有结婚证,你别老土了。」
「可是,村里都是这样的。」
「建军,你看看你说的词——‘村里’。咱们俩根本不是一路人,你又黑又丑,身上也破破烂烂,我在城里生活久了,早不属于那个村子了。而且,我需要爱情!爱情才能让我觉得自己活着。
「再说,你就一个木工,拼死拼活的才能赚几个钱,他就不同了,如果能卖出歌,一首就是几百块。」
我仰头,眼底弥漫出酸涩,浓浓的失望和愤怒涌上心头。
「儿子呢,你也不要了?」
于红流露出一丝不忍,很快又消失不见,只剩残忍。
「你可以给他找个新妈妈,村里的芳芳明显很喜欢你。」
芳芳是个才12岁的女孩,于红简直是胡说八道。
「那儿子进城上学的事呢?你说过,要让儿子进城上学的!」
「哪有那么容易的事?你一个大男人难道还指望我一个小女人?是你没用!没法让儿子进城上学!」
于红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麻木地带着儿子找了一家最便宜的旅店住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我们坐车回到村里。
我在家翻箱倒柜,在箱子最底下翻出了爷爷留下的军人证书和一盒子军功章。
第8章
我要让儿子进城读书!
村里人越来越少了,大部分人都进城打工了。
唯一的小学里,只剩下两个老师苦苦支撑。
校长告诉我,明年小学就要关门了。
我做了一辈子文盲,不能让儿子再走我的路,儿子需要上学。
几乎没人知道,我爷爷是一名军人,曾参加过许多战役。退伍后,他回到村里,做起了木匠。
听我爸说,爷爷本可以凭借那些军功换取更辉煌的前程。可爷爷却淡然一笑,说那些战功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无数兄弟用血肉换来的。他只是那个幸运活下来的。
小时候,爷爷经常把那些战斗当成小故事讲给我听。
爷爷去世前曾告诉我,如果遇到难以解决的麻烦,可以去找他的老战友寻求帮助。
他也叮嘱我,除非万不得已,最好一辈子也不去麻烦人家。
原本,我以为我永远不会用到这些东西。
可儿子需要!
我带着儿子踏上了北去的火车。
先敬罗衣后敬人,在哪里都是这样。
刚上车,我们就被买了卧铺和软座的人挤来挤去,耳朵里满是嫌恶的话语和抱怨。
我从没坐过火车。
第一次上车,我看不懂那些提示牌,误走进了软座车厢。
「你干什么?我这可是呢绒外套,被你蹭这么脏,你赔得起吗你?」
一道尖锐的女声响起,我瞬间手足无措。
「对不起,对不起,我第一次坐火车,不知道怎么办......」
」坐火车还要学吗?这不是生活常识吗?你这穷酸样,一看就是乡下来的土包子,别是故意混进我们好车厢想要偷东西吧?」
第9章
我的脸瞬间涨红。
「怎么可能?我还带着孩子呢。」
「小孩没准也是从小就培养的小偷,或者给你当掩护的。」
车厢里的人听到我们的争吵,有些在窃窃私语,有些把自己的包紧紧抱在怀里,用警惕的眼神看着我。
「这位女士,我看你抱着课本,想必是接受过不少教育的人。难道你在书上学来的,是不分青红皂白地对陌生人恶语相向吗?」
一道清澈的女声响起,为我解了围。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手上也没有劳作的痕迹,还围着一条粉色的围巾。
刁难我的人自知理亏,哼了一声就走开了,那女孩走近我们。
「你们好啊,别在意刚刚的事,让我帮你看看的车票吧,我带你去你的车厢。」
一瞬间,我有点恍惚,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我向她道谢,她看到我手上恐怖的冻疮和老茧,有些沉默。
在普通车厢,她拿过我儿子的木头手枪在手里爱不释手地把玩。
「这枪做的惟妙惟肖,就像我爷爷的真枪一样,居然能真的射击。
「你们进城是要去北城干什么呀?我是要回家看父母。」
「我,我去找人问点事。」
「是吗?要是我们顺路,我可以让我人送你一程呢!」
「谢谢姐姐。」儿子总是那么懂事。
我们聊着,她的脸色却有些苍白了,捂着肚子和我说话,额头也冒出点汗来。
「不好意思啊,我肚子有些疼。」
我看她的样子想到了什么,以前,于红月事时也会这样,马上给她接了热水。
「你喝点吧,会舒服一些。」
她的脸有些红,拿过热水喝了起来。
第10章
一天一夜的漫长火车旅途,我们到了北城。
北城的繁华是渺小的我从来无法想象的,是我们那个城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华美。
这里的车水马龙,灯光绚烂,最高的楼居然有三十几层高。
很巧,我们和周曼可是顺路的,目的地居然是同一个地方。
我看着宽阔的大门,门口还有两名站岗士兵,打起了退堂鼓。
周曼可拉着儿子的手好奇地看着我。
「建军哥,你居然是来我家,你是找谁呢?」
我抿唇掏出爷爷的证件和军功章。
「我爷爷说,我有困难可以来找他的战友。」
很快我见到了精神矍铄的周爷爷。
如果我爷爷还活着,应该和他的年龄差不多。
他握着我的手,激动万分。
「王兄弟他在哪里?」
「我爷爷已经过世了......」提起爷爷,我黯然神伤。
周爷爷叹了口气,眼眶也有些红。
在他的口中,我了解了爷爷在战场上的英勇。
我爷爷曾经几次独自深入敌方,埋炸药,烧粮仓,还救过好多个战友的命,其中就包括周爷爷......
那些波澜壮阔的往事在我眼前展开,以前爷爷的讲述中却总被轻描淡写。
他去世火化后,骨灰中混杂着细小的金属碎片。现在我终于明白,那些不是普通的杂质,而是曾经嵌入他身体的子弹和炮弹碎片。
周爷爷问:「王建军,说吧,你想要什么,你爷爷的功勋,可以换来你和孩子终身的衣食无忧,我给你在部队谋哥差事也未尝不可。」
我摇了摇头。
「我什么也不要,只想换我儿子的一个读书机会。」
第11章
儿子很快进入了北城的一所重点小学就读,我们也分配到了一套北城的住房。
我没有拒绝,孩子不应该走我的人生。而我也想远离那个满是伤痛回忆的地方。
周曼可得知我们的遭遇后,声音里带着哽咽:「我无法相信,你爷爷那样的战斗英雄,竟然过着如此艰难的生活。作为英雄的后人,你理应拥有更好的未来。建军哥,于红那种女人,真的不值得你留恋。我一定会尽全力帮助你们。」
在周家人的支持下,我和儿子很快适应了北城的生活。
一天,周曼可带着一个摔断的木雕找上门来,满脸愁容。
「建军哥,你快帮帮我!这是我爸朋友送他的,我不小心摔坏了。我知道你木工手艺好,能不能修修?」
「好,你别急。」
我接过木雕,仔细端详,损坏得确实挺严重,但这难不倒我。
想要修复得天衣无缝,得用隐形榫口。我一丝不苟地修复着木雕,链接好后又将雕刻不协调的地方进行二次加工。
天色不知不觉地暗了下来,我满意地放下木雕,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
谁知一抬头,正对上手托着腮、静静看着我的周曼可。
我几乎忘了她还在,见她这样直勾勾地盯着我,顿时脸上有些发烫,磕磕巴巴地把木雕递过去:「给你,修好了。」
她眼里满是惊喜,嘴角微微扬起。
「建军哥,你真厉害。」
第12章
没想到,这次对周曼可的帮助,竟然为我带来了一份难得的好工作。
我原本想着,留在北城,得去找一家手工家具店做家具,或者加入装修队做木工。
周曼可的父亲把我修复的木雕拿给了原主人看。
原主人对我修复木雕的手艺赞不绝口,甚至邀请我加入他的艺术会馆,成为一名木雕师。
我对这项工作得心应手,兴趣浓厚,工资也是十分可观。
一切安顿妥当后,我请了假回老家收拾东西,准备彻底搬到北城去。
就在我整理好行装的那天,于红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第13章
以前村里人都说她是村里的一枝花,我曾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可如今,我去过北城,看过更广阔的世界,再回头看她,才发现她也不过是个平凡的女人。
她怀里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女儿,身材已经走样,脸色苍白,明明还在坐月子就出来吹风,也不知道那个黄毛在哪里。
她站在门口,微微喘着气。
「建军,我听说你要搬走?」她的声音带着难以察觉的一丝急切,眼神复杂地望着我。
我点了点头。
「你老公呢?看你的样子应该还在坐月子。」
于红苦笑了一下,应该是想起我曾经在她月子里对她的无微不至,她躲闪着我的眼睛。
「我们......我们没钱交城里的房租了,我就回村坐月子了,他出去巡演了。」
「嗯。」
我继续收拾行李。
她向前走了几步,低声问道:「你......真的打算带着儿子走?彻底离开村子?」
「是。」我答得很干脆,没有丝毫迟疑。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抬起头。
「建军......你恨我吗?」
「都过去了,我祝你们幸福。」
她的眼神微微一颤,眼底掠过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
她仿佛对我说,又仿佛自言自语。
「我和他那才叫爱情,我们一定会幸福的,我们一定会幸福的,一定!」
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继续整理行李。心里已没有波澜。
过去的,就让它彻底过去吧。
第14章
我从未想过,临近三十岁的我,竟然还有机会重新读书认字。
祖国政策好,大力推广扫除文盲运动。
在周曼可热心的帮助下,我报名了夜校的成人教育,学起了语文,算数,甚至外语。
白天做着雕刻木雕工作,晚上读书,充实而快乐,同时,我惊奇地发现,原来,手在冬天不一定会长冻疮。
儿子的成绩也在稳步上升,他的笑容越来越多,甚至像城里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撒娇。看着他无忧无虑地成长,我异常满足。
顺风顺水,这是我以前做梦都没想过的日子。
再见到于红的那一天,是周曼可约我去酒吧庆祝我顺利从成人高校毕业以及我的木雕艺术品出售价格突破了一千。
我原本觉得没什么值得庆祝,但拗不过她的热情,最终还是去了。
坐在昏暗的沙发区,我手足无措,局促地捏着手中的酒杯。周曼可见状,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
「建军哥,你别那么紧张,这又不是鸿门宴。」她眉眼带笑,眼底盈满了狡黠。
我也被她的笑意感染,放松下来,轻笑着摇了摇头。
就在这时,舞台上的灯光突然亮起,一个身影登上舞台。
黄毛!
他穿一身比我当农民时还要破破烂烂的却是时下流行的衣服,画的夸张黑眼圈遮盖住了他的年龄。他甩着头发,拨弄着吉他,对着话筒嘶吼着放肆的旋律。
台下尖叫声四起,女孩们疯狂地喊着「我爱你,我爱你」。
黄毛显然享受着这些欢呼,勾起嘴角,露出一抹得意。
看着这一幕,我突然明白了,当年的于红为什么会被他吸引得死心塌地。
正当我准备收回目光时,余光却扫到了舞台后方的角落。
那里,于红正一手抱着她的女儿,另一手耐心地哄着黄毛的胖女儿吃东西。
第15章
昏暗的灯光掩盖不住她的疲惫。
短短三四年,她仿佛老了十几岁。
她无意抬头也看到了我,整个人微微一震,眼里满是不敢置信。
毕竟,现在的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下汉子了。
日子好了,我才发现原来我的皮肤本色并不黑。
我的经济条件也改善了,周曼可还时常帮我搭配衣服。常有人误以为我是年轻的大学教师。
于红放下女儿,拢了拢头发,向我走来,目光复杂,带着些许试探和犹豫。
「你......你是王建军?」
我点了点头,语气平静。
「是我。」
她的眼神瞬间亮了起来。
「真的是你?!」
下一秒,她有些激动地在我身旁坐下,目光紧紧地锁在我身上。
「你怎么会在北城?!我刚刚都没敢认。你过的好不好?」
她向我身边又靠近了一些。
我下意识躲开,保持距离。
于红尴尬地一笑。
我礼貌地回复她刚刚的问题。
「我当年从村子搬走就定居北城了,过的还可以。」
于红惊讶。
「你怎么可以定居在北城?」
「是托爷爷的福。」
「你爷爷?怎么会?......那你现在做什么工作?」
「现在我是个木雕师。」
「哦,木雕师......你的手艺确实很好,我记得儿子小时候的床都是你做的,后来我女儿出生,我还拿来用,那真的太舒服了。没想到这木工可以赚这么多......」
我没再接她的话,空气静了一会,周曼可意味深长地看着于红,于红毫无所觉。
第16章
于红没话找话地继续说下去。
「儿子呢,过的好吗?哎,我问这些干什么,一看你们就过的不错。」
「他也很好,马上要期末考试了,在家复习功课。」
「哦哦。那就好,那就好。那......你还单身一个人吗?」
我还没说话,周曼可伸出手拉住我的手,随后十指紧扣。
「建军哥可不单身,我是建军哥的未婚妻。」
我微微张大了嘴,周曼可对着我眨了眨眼。
于红震惊地看着我们拉在一起的手,仿佛这才注意到周曼可。
周曼可气质出众,一身好衣服,妆容浓淡相宜,脊背挺直,表情自信,明媚张扬,一看就是大城市长大的女孩。
于红也无意识地挺直了肩背,和周曼可对视着,可很快她就败下阵来。
她有些狼狈地逃避着周曼可得眼神。
「那什么,我,我和他也过的很好,你看,他现在可是摇滚明星,带我也来了北城。」
她回头寻找黄毛的身影,想指给我们看。
却不料,映入眼帘的,是黄毛在台下搂着一名女歌迷,亲密无间。两人相贴得极近,嘴唇几乎要触碰在一起,仿佛下一秒就会忘情地吻上去。
第17章
于红大惊失色,猛地站起身,飞快冲了过去。
她一把扯开那个女歌迷,抬手就是一巴掌,周围人都停下了动作围观起来。
「你这个贱人,竟敢勾引我老公!」她怒不可遏。
女歌迷愣了一瞬,随即回过神来,扑上前,一把拽住于红的头发。于红也不甘示弱,伸手去扯她的高马尾辫,两人扭打成一团,撕扯间尖叫声此起彼伏。
黄毛见状,脸色一沉,冲上前拽住于红的衣领,手上猛地一用力提起她,另一手直接卡住了她的脖子。
「疯够了没有?!」
于红被迫松手,脸涨得通红,眼里满是惊恐和不可置信。
「你疯了吗?!敢打我歌迷?」黄毛扇了于红一巴掌,这巴掌太重,直接将于红打的嘴角都渗出血来,比于红扇女歌迷的不知道狠了多少倍。
黄毛的胖女儿仍坐在后台,一边吃着饭,一边淡漠地瞥了一眼眼前的混乱,好像这一切都与她无关。
于红的小女儿跑了过来,双拳紧紧捏着,毫不畏惧地捶打黄毛的小腿。
「爸爸,不许你再打妈妈!不许你再打妈妈!」
黄毛皱起眉头,满脸不耐烦,随便一脚将小女孩踢到一旁。
「啧,大的小的都是麻烦精。」
整个酒吧都躁动起来。有人惊呼着掏出手机报警,有人害怕地退到角落,也有人事不关己地看热闹。最荒唐的是,居然还有几个黄毛的狂热粉丝激动地欢呼着:「太酷了!帅炸了!」
我再也无法忍下去,打女人的男人算什么男人。
冲上前把黄毛的手掰开。于红被掐得喘不上气,整个人脸色苍白,狼狈地趴在地上大口喘着气。
周曼可快步上前,心疼地抱起地上哇哇大哭的女孩,轻轻拍着她的背安慰着。
第18章
警局里,警察了解了来龙去脉。
「黄先生这是恶意伤人,也属于家暴,但是因为受害者不予追究,只做批评教育处理,请几位签字。」
出了警局,于红抱着她女儿一言不发。
黄毛吊儿郎当拎着吉他出来。他仍旧带着怒火。
「我说你真是蠢!咱们好不容易花了大价钱,才能和人家乐队来北城演出一次,我和歌迷互动一下怎么了?!你这是小题大做!这是要毁我的事业!」
黄毛死死的瞪了于红一眼,转身大步走了。
路是于红自己选的,但是于红的女儿太可怜,我于心不忍。
周曼可看出我的想法,贴心地上前偷偷塞给于红八百块钱。
「姐,这钱是我们俩给孩子的,孩子还在成长的关键时期,别让孩子这样跟着大人东奔西跑,而且......孩子爸爸......」
周曼可点到即止。
于红头发被扯掉了一大块,头皮露出一片,看着想斑秃的鸡,她红了眼眶,嘴硬地和周曼可狡辩。
「我老公人挺好的,这次是我做错了,耽误了他的事业,他才冲动了,你们看他明显后悔了。」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将钱塞进自己的兜里。
「这钱,我先收下了,当我借的,以后还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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