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沈烈、罗月华的扶唐之旅:扶唐最新完整版,免费赠送!

沈烈罗月华 是《 扶唐 》中的主要角色,由佚名所创作,它的内容情节合理,描写生动,推荐给大家。完整版小说精彩概述:第1章引言:天地不怜,以山河为台,以岁月为帷,视苍生为戏子。戏子入画,一生天涯,戏子落妆,曲终人散。天佑三年,公元906年,正月初七。隆冬时节,中原大雪,天寒地坼,山野凝结,平地雪深达尺许,到处可见冻死骨,一队人马便在这样的“死人季”之中逆着风雪,自汴州过白马津渡口,向东北而行,随后进入魏州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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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唐》精彩章节试读

第1章

引言:

天地不怜,以山河为台,以岁月为帷,视苍生为戏子。戏子入画,一生天涯,戏子落妆,曲终人散。

天佑三年,公元906年,正月初七。

隆冬时节,中原大雪,天寒地坼,山野凝结,平地雪深达尺许,到处可见冻死骨,一队人马便在这样的“死人季”之中逆着风雪,自汴州过白马津渡口,向东北而行,随后进入魏州境内。

划破风雪的痕迹,持续不了多长时间就被新雪覆盖,仿佛这一切只是为风雪肆虐所做出的临时注脚。

“娘逑的,这鬼天气,真是狗仗人势,雪仗风势,再这么没完没了,非把人冻成冰坨子不可。”

队伍的最前方,宣武军元从押衙马嗣勋骑在马背上,一边咒骂,一边拢紧身上的裘氅。

唐德宗建中二年,朝廷为了对抗河朔藩镇,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设立宣武军,治所在宋州,当下的宣武军节度使为梁王朱全忠。

马嗣勋,濠州钟离人,为人材武有辩,初在濠州刺史张遂的手下任客将,之后效命朱全忠,任宣武军元从押衙。

“烈哥儿,你该找女人了。”

天寒地冻的,浑身上下也就嘴里还有点热乎气,马嗣勋竟然在这种状态下说起女人。

“嗯!”沈烈紧了紧身上的羊裘大袄,转头望向马嗣勋时,竟也认同地应了一声。

沈烈,长直军左军步军虞侯。

长直军是朱全忠初到宣武镇时组建的兵马,分左右长直军,左为尊,左长直都指挥使长期由朱全忠亲任。

虽然一身甲胄棉氅裹得严实,可从眉眼还是能看出沈烈的年纪不大,未及弱冠,但也确实到了应该想女人的岁数。

“烈哥儿,我跟你说,这男人吧…”

整天在死人堆里打滚的人,心性粗犷,说起话来最大的特点就是质朴,已过不惑之年的马嗣勋便是如此,为人也是这样,兄弟们都愿意跟着他。

“不过,这话又说回来,还是要遇良人才能立室,我觉得徐家的那个大娘子不错,瞅那模样,像是个会过日子的姑娘,等回去让你婶子...”

话未说完,一阵寒风卷雪而来,直接灌进马嗣勋的嘴里,噎得他在马背上栽歪了一下,后边的话也就被堵了回去。

“马叔儿,您帮侄儿也找一个呗!”

冯晖捂着冻红的耳朵,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沈烈的战马旁,听到说起女人的话题,冯晖来了兴致,提了一下缺胯袍的束带,跟着凑趣。

冯晖比沈烈的年纪还小,长得倒是比同龄人壮实,从属左长直军步军,在沈烈的手底下混饭吃。

马嗣勋稳住身子,倒了几口气,又“呸”了几下,吐出嘴里的雪沫和碎草叶子,咧着冻起皮的嘴叉,转头笑道:“小崽子,毛还没长齐呢,也想女人啦?老徐家不是还有一个小的嘛,有本事自己讨去。”

冯晖将双手掬到嘴巴前哈着热气,摇头道:“不要,那妹子长得豆芽一样,没她姐好看,我喜欢胖的,最好是屁股大一点,我娘说了,那样的女人好生养。”

马嗣勋笑道:“娘逑的,人不大,还挑起女人。”

冯晖紧跟了两步,好事儿地问道:“马叔儿,听我们长直的兄弟说,敬掌书记的夫人是这世上数一数二的大美人,眼神都勾魂,您见过吗?”

马嗣勋大笑了两声,又被迎面吹来的风雪噎了一下,随后说道:“那刘氏确实是美人,也跟了不少男人,听说还一度沦为烟花女子,跟了大王后,倒是极受宠爱,那时敬翔刚刚丧妻,大王就将刘氏赏给了敬翔,那女人不简单,别的不说,就说那腰身…”

冯晖两眼放光,隔着沈烈,问道:“如何?”

“如何?”

马嗣勋啧啧两声,说道:“小子,等你有眼福见到就知道了,那女人的腰细的,一把就能掐住,屁股却圆的像磨盘,走起路来一摇三扭,简直就是一把专门杀男人的妖刀!”

“他会后悔的。”

沈烈抬胳膊挡风雪,慢悠悠地冒出这一句话。

马嗣勋笑道:“谁会后悔?你是说敬翔?还是说大王?大王才不会后悔呢,一个女人算什么,再好看也是一个可利用的物件,况且那刘氏经常见大王,什么事都不耽误,敬翔也不敢管她。”

第2章

“罗绍威。”

沈烈的语速不快,说出的三个字像是冻僵未化,又像是在嘴里经过千锤百炼,然后才倔强地砸出来。

马嗣勋抹去嘴角的碎草根,说道:“你说他呀,后悔?有命在才能后悔,要是连命都没了,后什么悔,想后悔都来不及。”

风紧雪急,呼啸得如同漫天鬼嚎,吹得人睁不开眼,也掀歪了马嗣勋头上的铁盔。

马嗣勋正了正头盔,继续说道:“还是那句老话,多大的脑袋戴多大的帽子,罗绍威没本事掌控魏博军镇,那就得赶紧让出来,如若不然,迟早会被魏博那帮牙军给宰喽,我估计,他也是太害怕,才会想出这个自我阉割的馊主意,倒好,正合了梁王的心思。”

天佑元年,朱全忠胁迫唐帝李晔迁至洛阳。

河东李克用、凤翔李茂贞、西川王建、襄阳赵匡凝等地方实力派组成联盟,以兴复唐室为名,倡议天下共伐朱全忠,到底是不是为了兴复唐室,大家心知肚明,也各怀鬼胎。

在这场对决中,河朔三镇所处的军事地位很关键,魏博军镇尤为重要,虽然魏博节度使心向朱全忠,但始终处于独立状态,这让朱全忠很不放心,一直想彻底拿下魏博,始终未能得手,偏巧在这个当口,魏博节度使罗绍威竟然主动送上这个机会。

“嗯!”

沈烈照旧蹦出一个字,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冰雪沫子,素冷的目光望向前方,魏州城矗立在雪雾蒙蒙之中,依稀可见。

马嗣勋也眯眼望去,随后勒紧手中的缰绳,转头冲身后一名年轻后生吩咐道:“三郎,吩咐下去,让弟兄们都给老子扮上,大戏开场了。”

年轻后生名叫夏鲁奇,字邦杰,年岁已过弱冠,未及而立,青州人,从属宣武军,在马嗣勋手底下做军校,擅使长枪。

“弟兄们,押衙有令,大伙儿都扮上…”

随着夏鲁奇的一声大吼,近千人的队伍陆续披上黑色丧服,如同一条黑色长龙鲜明于漫天飞雪之内,朝着魏州城蜿蜒而行。

魏博军镇,在如今的河北邯郸一带,治所魏州城。

当年,安禄山、史思明起兵反唐,多数兵力就是来自河北的精兵悍卒,公元763年,叛军最后的首领史朝义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自杀身亡,安史之乱算是被平定了。

但这只是表面,河北地区还有叛军将领,他们手底下也有不少兵,如果继续穷追猛打、斩草除根,把这些人逼急了,只能造成战乱延续,这是已经虚弱的朝廷无法承受的后果。

为了尽早息事宁人,朝廷册封安史叛军手下的一些高级将领为节度使,其中田承嗣被封为魏博节度使,又称天雄节度使,这就是魏博军镇的起源。

近几日,魏州城连续下了数场大雪,大雪旋停旋下,始终来不及化开,故而层层堆积起来,压住了整座城。

城内的长街两侧,积雪堆得如同小山,临街面的商铺屋檐上垂挂了好多长冰溜子,这么大的风雪撵得人站不住脚,却没有刮断这些冰溜子,一根根像是数不清的水晶短剑倒悬在半空。

瓮城的南门洞子里也是如此。

此刻,魏博节度使罗绍威头戴暖帽,裹着厚实的狐裘,顶风冒雪地站在冰溜子下,与军府一众人迎候远处那支渐行渐近的队伍。

这群人之中,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各异,罗绍威的神色里带着担忧,还藏着一股不可言说的窃喜。

魏博牙军都押衙贺远皱眉望着远处隐约可见的长龙,转头说道:“节帅,看这架势,人数不少啊!”

罗绍威搓了搓手,点头道:“是啊,毕竟郡主是梁王的长女,郡主少时就受梁王喜爱,此番故去,梁王岂能不心伤,多派点人来,也算是表达对女儿的哀痛了。”

几日前,罗绍威的大儿媳,也就是朱全忠的长女,久病不治,一命呜呼。梁王痛失爱女,作为父亲,派出一支千人队伍前来助丧,情理上说得通,挑不出毛病。

可是,一个助丧就来了千把号人,到底是助丧还是另有所图,魏博军府上下对此多有顾虑。

尤其是城中的牙兵牙将,都觉得这件事情不简单,担心朱全忠会趁机夺了魏州城,毕竟野心昭著的朱老三对魏博军镇垂涎已久。

贺远不放心地问:“节帅,他们此番前来,要停留多久?全都住在铜台驿吗?末将以为,还应...”

罗绍威面露不悦,摆手打断:“贺都押多虑了,他们前来只是助丧而已,况且我与梁王素来交好,必定不会与我为难,不可有这样的猜疑,也且莫慢待了客人。”

贺远不好再说,只能静观其变,心里也盘算着,如果有不妥的苗头,便要早些给外出的天雄军传讯息,到时拿下这支助丧队伍倒也不难。

第3章

“马将军,路上不好走吧?”

当助丧队伍抵达城门下时,罗绍威上前寒暄。

说话之际,他左右寻摸了几眼,发现除了马嗣勋以及身边亲军身着铠甲,其他人都是仆役打扮,肩扛担挑也仅是大橐与丧葬之物,并没有携带任何弓矢、利刃,这让他的眼神飘忽不安起来。

贺远见状,倒是松了一口气。

“还好,总算没有过多耽搁,烦劳节帅多候了。”

话语间,马嗣勋很自然地将目光扫向大橐以及那些装满祭祀物品的车马,继续道:“梁王命我等速来,嗣勋怎敢违令,若是耽搁了丧事,卑职可吃罪不起,就算老天爷下刀子,卑职也要快马加鞭呀!”

“有劳了。”罗绍威心领神会,也就放了心:“天寒,此处不便说话,快随我去住处吧!”

随后,罗绍威带着马嗣勋等人前往罗城内的铜台驿。

“节帅,这位是沈烈…”

在铜台驿安顿好一切后,罗绍威又带着马嗣勋几人回府,马嗣勋见左右无人,赶忙介绍起沈烈,并说这次的剿杀行动主要由沈烈负责。

“哦?”罗绍威见沈烈年纪不大,竟然能担任左长直军步军虞候,心生诧异,奇怪朱全忠为什么会重用这样一个青瓜蛋子,也搞不懂为何会派他来负责这件要命的大事。

“沈烈见过节帅。”

沈烈素来话紧,面冷,一句话,一个拱手,也就算是跟罗绍威打过招呼,连个笑面都没给,年少狂妄的劲儿十足。

“嗯!”

罗绍威见状,心里老大不痛快。

他是天子诏命的邺王,魏博节度使,藩镇大员,一个青瓜蛋子竟敢在他的面前猖狂至此,但碍于梁王之威,罗绍威不便冷脸,也就随便应了一声,没再搭理沈烈。

朱全忠是梁王,其长女则是郡主,丧葬标准不亚于当下的大唐公主。马嗣勋到来后,罗绍威把丧仪这摊事儿交给他负责,大小事宜以及人员调配也都由他来安排指使,实际上就是以这个名义在暗里做准备。

在此期间,沈烈领人进入罗府,混在罗绍威的亲兵之中,担负起罗府的安防。这是罗绍威跟朱全忠提出的条件,在解决牙军之前,必须要先保证罗府上下的安全。

大户人家的府门之后有中门,中门外通常设有外舍一类建筑,也叫门馆,供客人小憩。

远道来访的客人虽被接待,但在未得到主人接见之前,必须在中门外的客舍内住宿。

沈烈到来后,带着兄弟们住在门馆。

“烈哥儿,等这边事了,你会去厅子都吗?”

门馆内,沈烈正围着炭火盆擦拭刀身,冯晖将烤好的鸡腿递给他,沈烈摇了摇头,继续在自己的横刀下功夫。

拼命的营生讲究先发制人,快似电光火石,但凡慢一点,命就没了。刀就是命,沈烈每天都会将横刀仔细擦几遍,防止出鞘的时候迟钝。

“你到底去不去?”

“不知道。”

沈烈的话还是不多,说完后用力抖了几下手里的软布,抻了抻,折成方块后继续闷头擦刀。

厅子都是朱全忠最得力的亲军,所属军卒需要经过严苛的挑选,也多是富家子弟,毕竟在这个年代,只有富家子弟才能有一副强壮的身体,初始的兵力约千人左右,后有增加。

厅子都的军卒各个战力非凡,尤为悍勇,而且军备精良,每名军卒都配备强弩,弩张一大机,则十二小机皆发,用连珠大箭,无远不及。

当初,朱全忠在攻打兖、郓二州时,遭到兖、郓联军袭击,其长子朱友裕被围,眼瞅着就要全军覆没,关键时刻,朱全忠命悍将张归厚率厅子都驰援朱友裕。

千余名厅子都军士如猛虎般突入数万人之内,直接洞穿朱瑾的阵线,成功救出朱友裕,梁军也趁机发起总攻,赶走了朱瑾,占据了兖、郓之地,厅子都在此战居首功,也由此名声大噪。

一直以来,沈烈挺受朱全忠赏识,冯晖希望沈烈能入厅子都,如此也就能把他带过去,日后更容易发达。

冯晖心急这事儿,看到沈烈漫不经心,夺过沈烈手里的软布,把鸡腿强塞给他:“别擦了,再擦下去,刀身都薄了,烈哥儿,你还是去吧,如此兄弟们也能跟着过去,大家的富贵全都倚仗你了。”

说着,冯晖朝屋里其他兄弟使眼色,大家纷纷说起来。

第4章

虽然众人一个劲儿地怂恿,沈烈却一声不吭,半晌才放下刀,咬了一口鸡腿,斜眼望着冯晖,说道:“能有命回汴州城,再说这事儿吧。”

这倒是实话,要是这次战死在魏州城,直接就去阴曹地府报道了,还入什么厅子都,大富大贵更是下辈子的事情。

冯晖笑道:“你放心,咱们都是专门拘命的鬼差,生死薄上压根儿就没兄弟们的名字,死不了,就算真死了,兄弟们也跟着你下去捞富贵。”

“滚!”

沈烈抽动了一下嘴角,先骂出一个字,随后嚼了几口鸡腿肉,慢悠悠地说道:“老子可不想死,你自己要是喜欢下去跟小鬼们争纸钱,抢香火,没人拦着,我们用不惯那东西,就不陪你了,我带兄弟们入厅子都吃人间饭。”

“哎,烈哥儿,话可不能这么说的。”

“冯小子,我觉得烈哥儿说的没错,哈哈...”

“是啊...”

大伙儿笑了起来。

丧葬之事一直忙到正月十六才算完,罗绍威早早放出风声,说梁王派来的助葬队伍过完十六就会离开魏州城,这让城中的牙军们彻底放了心,都押衙贺远见几日都无异常,也就不再留心这件事。

过了上元节,年也就算过了。

府衙没下宵禁,魏州城内的家户也就继续沉浸在余庆之中,坊间的社火不散,街头巷尾依旧喧闹不停,大户豪门的花灯更是彻夜长明,就连小门小户的房门口也都亮着一盏小灯笼,想要拉长喜庆,为新年头多求个平安多福。

白日里,沈烈带着冯晖几人在城里转了一圈,还到牙城内走了一遍,以便熟悉地形。

入夜时分,罗绍威在府里设宴。

云隐轩内烛火通明,聚了不少人,除了罗绍威的亲信,剩下都是马嗣勋和沈烈带来的人。

沈烈像哑巴一样跪坐在那里,也不喝酒,眼睛始终盯着身前的局脚桌,一个劲儿地往嘴里扒拉饭菜,马嗣勋则跟罗绍威推杯换盏,商议着剿杀牙军的细节。

期间,罗绍威问过沈烈几句。

沈烈的回答很简单:“节帅,你与我叔父商谈便好,我带兄弟们来,只负责杀人,具体事宜,你们定。”

马嗣勋看到罗绍威不满,赶紧解释:“节帅莫要多心,我这大侄子素来就是这个德行,话不多,手上狠,是梁王钦点的人。”

梁王的亲兵虞候,又是钦点,足以说明这个青瓜蛋子深得朱全忠的赏识,罗绍威不得不忍下一肚子气,不再露出不悦。

“烈哥儿,你跟随节帅叫开牙城的城门后,带长直军的兄弟们迅速斩杀守城门的牙兵,然后以火箭为号,我领宣武的弟兄们和新乡镇的兵马即刻就入城。”

魏州城内,罗绍威能信任的兵马除了罗府的几十名亲兵,剩下的也就是新乡镇不到两百人的军卒,此番行动也都调动起来交给马嗣勋辖制。

“放心!”沈烈见马嗣勋做出安排,赶紧放下银箸,拱手领命,同时勾动唇角,像是露出一点笑意。

马嗣勋了解沈烈,这孩子平时很少笑,好像带到身边时就不会笑,只要露出这个似哭似笑的表情,那就意味着他要杀人了。

众人正在商议之际,一个身穿戎装的俊俏小将突然闯进厅内,快步走到罗绍威的身侧:“父亲,我可以跟着去杀牙军吗?”

女扮男装这种事情不难分辨,除非女人长得太糙,五大三粗,又或是干瘪如柴,否则但凡像点样就能看出来,花木兰从军那么多年没被人认出来,十有八九就不是一个水灵的姑娘。

沈烈瞥了一眼,收回视线,继续扒拉起饭菜,像是几顿没吃过饱饭。冯晖也跟着瞄了几眼,觉得这个小娘子的脸盘子长得挺俊俏,刚把视线往屁股上移,看到沈烈斜眼瞪过来,又赶紧收回视线。

罗月华是罗绍威的女儿,年岁不大,也就及笄之年,个子倒是高挑,比同龄少女高,若是跟沈烈相比,也不见得矮多少,一身戎装显得英气十足。

“节帅,令爱这是说什么呢?”

今晚的事情要绝对保密,即便府中家眷也不能多打听,一旦走漏风声,惊到牙城里的那些牙兵,麻烦也就大了,很可能会让大家都死在这里。

马嗣勋有些担心与不满,望向罗绍威时,眉头不禁皱了起来。沈烈也是如此,停下扒拉饭菜的银箸,冷眼望向罗绍威。

第5章

罗绍威颇为尴尬,也后悔自己嘴松,赶紧沉下脸,挥手呵斥:“又不是演武,你一个女孩子去做什么,出去,记住了,此事非同小可,关系性命,万万不得胡言。”

另外,消息已经漏出来,再打岔也没意思,他也只能这样训斥与告诫女儿。

罗绍威有四子一女,长子罗廷规,次子罗周翰,三子罗周敬,四子罗周允,以及女儿罗月华。

四个孩子里,罗廷规的年纪最大,其次就是罗月华,剩下都是小娃,毕竟罗绍威刚过而立之年,也就是这个朝代,要是放到现代社会,像他这种由官二代直接接班的干部生不出五个娃。

罗家以武立身,罗绍威还是军镇节度使,身上也有武艺,但他平时还是多愿意与文人雅士接触,也总会提拔一些士子在军府里任职,导致手下的军将多有不满。

不过,他从不反对女儿练武,而且还多加指点。

长子廷规羸弱,整天病怏怏的,而且平时要留在汴州做质子,此次也只是为了发丧亡妻才回魏州,剩下的三个儿子年纪太小。

女儿月华虽是女儿身,却有男子英气,不似那些深闺女子,府里的大小事宜多由她来帮忙搭理,才干也不输儿郎,罗绍威一直挺宠溺这个女儿。

罗月华也就仗着平时受父亲宠爱,并未退出,反倒倔强起来:“父亲,女儿并非胡闹,我也能杀人,不比别人差。”

说着,她退后一步,将手里的横刀脱鞘,耍了一个开刀腕花,随即又将长刀撩起,转腕,以背花刀式上右肩,继而一招斜扫,刀尖停在沈烈的鼻尖前。

厅内的这些人当中,除了冯晖之外,也就数沈烈的年纪最小,再加上这几天罗月华知道父亲看不惯沈烈,所以才敢这样放肆。

“我跟他的年纪相仿,既然他能杀人,为何我的刀不能?爹,您若不信,可以让我跟他比试一番。”

“拿走你的刀,不要用刀指着我,你会没命的。”

沈烈抬起银箸压下眼前的刀尖,少有的话多起来,只是说得很冷,目光也阴冷地盯着罗月华,不屑地继续道:“你的刀只是用来耍的,我的刀却会杀人,出鞘就要见血,你不配与我比试。”

说着,沈烈收回银箸,无视罗月华,重新端起饭碗,冷笑一声,道:“如果你能杀人,能解决麻烦,也就不用让我来替你们的杀牙军了。”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沈烈的这番话里带足了轻蔑与嘲讽,罗月华无从反驳,气得脸色涨红,手里的横刀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

罗绍威也是皱眉,却不好发作,只能把火气发到女儿身上,厉声呵斥:“放肆,还不把刀收起来,滚出去!”

“哼,我倒要看看你能杀几人!”罗月华见父亲真的动怒,不敢再顶嘴,瞪了沈烈一眼,忿然离开。

“沈烈,胡说什么呢。”

这个时候可不能闹翻脸,马嗣勋赶忙虎着脸训了沈烈一句,随即举起酒杯打圆场:“节帅,令爱果然不比寻常女子,有胆识,有气魄,这股英气堪比男儿郎,节帅能有这等豪迈的女儿,着实令人羡慕,来来,咱们继续…”

马嗣勋和沈烈此番前来魏州,就是帮罗绍威剿杀他的牙军。长安天子,魏府牙军,这句话就是说,大唐的天子虽然坐拥天下,但在魏博这个地方,真正掌控生杀大权的不是别人,而是魏博节度使的牙兵。

按理说,牙军是节度使的亲兵、私兵,如同左膀右臂,应该完全遵从节帅的军令,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违抗,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在魏博,无论谁来当节度使,都得牙兵先点头答应,只有他们认可的人,才能在魏博做名义上的主人,否则就会被杀,这种状况一度延续了将近百年。

此番,罗绍威主动请人来砍掉自己的左膀右臂,这种情况听起来不可思议,但个中苦楚只有罗绍威最清楚,其实也不只是他,百年来,魏博节度使都有这个苦楚。

自朝堂建立藩镇以来,有实力的藩镇节度使多以家族世袭,牙兵们自然也就效仿,父子世袭,姻党盘互。

如此一来,牙兵们也就形成自己的利益集团,久而久之,牙兵首领的势力会越来越大,成为藩镇的实际掌控者,稍有不满,便敢杀了节度使,或是自立为王,或是另举他人继续当傀儡。

第6章

罗绍威的魏博节度使是从父亲罗宏信的手里承袭而来,罗宏信之所以能执掌魏博军镇,是因为当年牙将们发动叛乱,杀死了节度使乐彦贞,才把罗宏信推上台面。

小弟们都是亡命之辈,在这种氛围之内当老大,那种提心吊胆的感觉可想而知。

从罗宏信那时起,这个魏博节度使就当得不安生,诸多方面都被牙将掣肘,好在罗弘信能镇住场子,倒没有发生大变故,可传到罗绍威这里,开始提心吊胆了。

说起来,藩镇节度使这个官职,要是有本事,够狠,能拢住手下,倒是能成就一方霸主,就像朱全忠这类枭雄。

可要是没本事,像罗绍威这样,只会成为手下军将的傀儡,搞不好哪天被窝还没捂热乎,脑袋就搬家了。

说起来,年前就出过事。

牙军小校李公权叛乱,领兵攻破军府,放火烧了衙府,要不是罗绍威率护卫军将拼死杀出,一家人早就死在大火之中。

虽然李公权最终没能得手,逃去沧州投奔了义昌军节度使刘守义,但这种忧惧还是像根刺一样扎进罗绍威的心里。

身边全都是骄兵横将,哪个都不好惹,而且惹恼了,还要搭上自己一家老小的性命,这可怎么办呢?

为求一个安生,罗绍威很愁,却也知道要想跳出百余年的这个权利不稳的怪圈,保全家人性命,并不容易。

思来想去,最终还是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

那就是借别人的刀,把自家军队打残,只要废了魏博牙军,把那些不听话的牙兵牙将全都杀了,威胁不就没了嘛!

不得不说,这个想法在别人看来很傻,很天真,但对于时刻都被死亡笼罩着的罗绍威来说,除了这个法子,真没别的路可走,有的全是死路。

于是,他悄悄写了一封书信,派营门官臧延范前往汴州城,亲自交到朱全忠的手里,请求朱全忠的帮助。

对于这种主动找上门的好事,朱全忠当然乐意帮忙,而且还笑得合不拢嘴,发誓会不惜一切代价替亲家拔掉这根刺。

为了行事周全,朱全忠先是派部将李思安统领兵马,会合魏博天雄军与成德武顺军,号称十万大军进驻深州乐寿城,以刘守文收留魏博叛将李公权之罪佯攻沧州,以此将魏博天雄军调离军镇。

恰在这时,罗绍威的儿媳病故,助丧队伍也就名正言顺地进了魏州城,一场杀戮的大戏即将上演。

子夜时分,酒宴散去,罗绍威带着一帮亲兵和仆役,推了几车酒肉来到牙城石柱门外,沈烈领了几十个兄弟混在其中。

魏州城分三层,内为牙城,军府衙所在,牙军的营房也在其中。外层是罗城,多是官宦富家大户的居所。最外则是大城,平民大市都集中在外城,若是把整个城池的规模统算起来,比长安城还要大上一圈。

魏博节度使的军府衙在牙城,上次被烧毁后,虽然重新修缮过,但罗绍威还是搬出了牙城,在罗城的市坊街另起了一座新宅。

经过那一劫,他是真怕了,不敢再与群狼住在一起,否则连睡觉都不敢闭眼,一闭眼就会做噩梦。

“节帅,我们入城便杀,万不可多耽搁。”

队伍中,沈烈装扮成罗府的仆役,推了一车酒肉站在罗绍威的身后,目测了一下牙城的城墙高度和城门厚度。

如果城门不从内打开,想攻进去很有难度,而且进入城门后动作必须要快,否则让军营里的那些牙军反应过来,再想开城门就难了,要是被堵在城内,恐怕谁都活不成。

“有把握吗?”

“不管有没有把握都得动手,叫门。”

“好吧,那就依你!”

虽然罗绍威满心不信任这个青瓜蛋子,但事已至此,刀已经架在脖子上,只能按照沈烈说的做,命人叫门。

“城上兄弟,快开城门,大帅带了酒肉来探望兄弟们。”

“大帅稍后,我等这就卸下门栓,请大帅入城。”

大年刚过,城门处的守卫听说大帅亲自来送酒菜,自然不会多想,也就疏于防范,痛快地开了城门,将一众人迎进城内。

第7章

当下,牙城内的军卒并不多,魏博天雄军被调离,部分牙军也跟了过去,守在牙城内的军卒不足千人,

入城后,一群牙兵聚上去给罗绍威见礼,罗绍威笑得很亲切:“诸位兄弟,府里一直在忙丧事,没来得及犒赏将士们,大年刚过,也不知你们家中的酒菜可有存余,想着也就赶过来瞧瞧大伙儿,随便带了几车吃食和好酒,你们拿回去,给兄弟们分了。”

“大帅有心…

“兄弟们谢大帅抬爱…”

对于大帅的体贴,牙兵们交口称赞。

素日里,牙军的待遇要好过其他军卒,不缺吃喝,倒也真没把这几车酒肉放在眼里。关键是天寒冻地,又是大半夜,正是围炉吃酒的好时辰,这当口有酒肉送来,算是添了兴致,况且还是大帅亲自送来,这是脸面,必须要笑纳。

就是这样,平日里你好我好,作为属下,牙兵们对主帅罗绍威从不缺恭敬,可一旦触犯了他们的利益,这些所谓忠心的亲兵们就会翻脸不认人,挥刀时也绝不会犹豫。

牙兵们兴高采烈地去搬独轮车上的酒肉,没人留心罗绍威的笑容已经变了,冷如夜里的冰霜。

“有劳了,兄弟。”

一名身材魁梧的牙兵走到沈烈的面前,笑呵呵地说着,也将粗糙的双手摸在独轮车的车把上。

沈烈嘴角一勾,说了一句“客气!”。

下一秒,他的右胳膊猛然挥出,反扣在右手的匕首闪电般划过牙兵的喉间。

因为沈烈出手的速度太快,牙兵不及反应,错愕之时,带着热气的鲜血直接从喉咙处喷了出来,溅在沈烈的脸上,牙兵紧捂着喉咙,想要喊,却怎么也喊不出声,随后便扑倒在独轮车上。

罗绍威见沈烈动了手,不敢怠慢,心下一横,快步上前,将藏在袖笼里的匕首直接捅进身前一名尚处震惊的牙兵后心,大声吼道:“牙兵作乱,给我杀!”

与此同时,冯晖与其他人也纷纷从各自的独轮车上抽出兵刃,砍翻各自身前的牙兵,陡然间杀戮纷起,一支火箭也随之划破夜空。

“节帅,你带人守住城门,冯晖,领兄弟们跟我走。”

牙军多是魏州人,与城中百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杀戮必须要快,也必须要阻止牙城之外的百姓进入,不能将杀戮扩大,否则很容易生变。

因此,沈烈不等马嗣勋领兵入城,先行做出安排,挥舞着横刀,率众一路杀向牙城内的右克胜营。

事发突然,军营里的牙军兵将们从梦中惊醒,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全都光着身子惊恐地从屋内跑出,一边躲避追杀,一边奔向武械库,想取兵刃抵抗。

大年喜庆,没人愿意把象征不详的兵刃甲胄留在家中,因此大伙儿在年根儿的时候就已经刀枪入库,甲胄落架,就连巡城的兵卒都懒得军备齐整。

当满身血污的牙军们打开兵械库时,出乎意料的状况出现在眼前,库内甲胄的扣门以及弓弦竟然全都被割断,就连刀斧也被尽数砸得无法拎起。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

“贺都押,我们被算计了,定是罗绍威要除掉我们。”

“跟他们拼了,咱们人多,只要冲出去,城里必有响应。”

看着眼前的景象,绝望的牙兵们知道是被自家主帅算计了,再听到身后如同催命鼓弦的厮杀声,清楚今晚恐怕是活不成了,就算跪地求饶都不可能求出一条生路。

“随我杀出去。”都押衙贺远赤红双眼,大吼了一声,拎起一条门栓率众冲出兵械库。

眼下,唯有拼死冲出牙城一条路,只要能冲出去,活下来的希望就会大一些,甚至还有可能反杀回去。

当火箭升空后,马嗣勋迅速领兵入牙城,先是命手下封了四门,随后便在城内逐街逐巷地追杀逃窜的牙兵。

一名又一名牙兵倒下,赤红反复涂染着牙城内的每一寸土地,流淌的血水连风雪都冻不住,惨嚎声更是惊动了整座魏州城。

天雄军作坊在牙城东,坊内有兵器打造处,里面尚有一些未打造完的刀枪弓剑,被追杀的牙军只能冲到那里找兵刃。

在甲胄齐备的宣武与长直的军卒面前,半成品兵器的杀伤力虽然不高,却也算是有些用途,总要强过烧火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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