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局 书中的两位主角是 狼贝勒 、 白菲菲 ,由网络大神佚名编写而成,这本书描写生动,引人入胜,狼贝勒、白菲菲主要讲述的是:第1章冰天雪地里,我穿着件单薄的衬衣,蜷缩在火车站门口,前面摆着个碗,等着路过的好心人,往里面投钱。这已经是我在火车站行乞的第三个年头。我的手脚都被人折断了,浑身上下,也全是烫伤的疤瘌,小小年纪,很能激发人的怜悯。和我一起的同伴,还有七八个,有断手断脚的,有瞎眼缺舌的,都是形状奇怪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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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冰天雪地里,我穿着件单薄的衬衣,蜷缩在火车站门口,前面摆着个碗,等着路过的好心人,往里面投钱。
这已经是我在火车站行乞的第三个年头。
我的手脚都被人折断了,浑身上下,也全是烫伤的疤瘌,小小年纪,很能激发人的怜悯。
和我一起的同伴,还有七八个,有断手断脚的,有瞎眼缺舌的,都是形状奇怪的“怪物”。
这叫:采生折割。
是用人为手段,强行制造出来的残疾,甚至畸形。
我们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人拐卖过来,被一个叫“王婆”的老太婆给控制,把我们弄成这副残废模样,丢在火车站周围行乞。
王婆给我们制定了任务,如果要不到足够的钱,我们甚至连水都没得喝。
我原本只是残了双腿。
有次,有个和我同龄的小女孩,因为没有完成任务,被饿了三天。
我不忍心见她死掉,偷偷把馒头,分了她一半。
后来被王婆知道,打断了我的两只手。
从那以后,我只能像条死狗一样瘫在地上,连吃东西都很费力。
偶尔看着车站里走出来的同龄孩子,有父母陪伴,我有时候也在想,我的父母是谁。
他们在哪里。
今天,雪很大,风很急,我发着烧,可能快撑不住了。
迷迷糊糊的,我见到一个十八九岁,个子高挑、身穿黑色皮衣、面容冷峻的美丽女子,出现在我面前。
她蹲下来,看了看我,忽然伸手,解开我的衣服。
看了眼我的胸膛——那里有一个黑色的、狼的图案。
这个图案,从我出生的时候,就一直伴随我。
随后问我:“你是贝勒?”
贝勒?
这两个字,唤醒了我脑海里尘封的记忆。
我回答:“我叫狼贝勒。”
狼是我的姓,贝勒,是我的爵位。
这三个字,仿佛从小有人,在我耳边说了千百遍,篆刻在我脑海深处。
“贝勒,你受苦了,跟我走。”
女子说着,抱起我。
“喂,你是谁?放下人!”
这时候,一旁暗中监督的王婆,见有人抱我,连忙跑出来,拦住女子。
“我可警告你......”
王婆一句话还没说完,我就见到,女子伸手一扬。
王婆的声音戛然而止。
女子收回手,我见到,她两指间,夹着一片薄如蝉翼的刀片。
“聒噪。”
她冷声说着,抱着我转身离开。
在我渐行渐远的注视下,过了好一会儿,王婆的身躯,就那么直挺挺倒下,脖子上流出的鲜血,染红了雪地。
......
她把我带到了一个地方。
她告诉我,她叫四妹,以后,我就跟着她了,她会治好我的伤。
但治伤的过程,有些痛苦,让我忍着。
然后,她重新打断了我的手脚,再给我接上。
又用一种黑漆漆的药膏,涂抹我的全身。
每天重复。
后来我才知道,那种药膏,同等重量下,和黄金一个价。
就这样,持续整整一年,我的伤势终于痊愈。
随后,四妹开始训练我。
她抓着一颗玻璃珠,丢到空中,让我用手指夹着小刀,去劈开玻璃珠。
一分为二。
玻璃珠很硬,刀很薄,手指夹着刀片,想要劈开,只有速度和力量,掌握到极致,才能做到。
四妹说过,人身上,最硬的骨头是颅骨,能保护大脑,和玻璃珠一样硬。
当我能够以指刀,切开玻璃珠的时候,那我的指刀,就能随意切开人身上任意的一个地方,包括颅骨。
这一练,就是十年。
冬天练,夏天练,水里练,雪里练。
十年以后,我已成人。
而四妹却容貌不变,似乎岁月并未在她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这天,四妹抓了两大把玻璃珠,分两个方向撒落,犹如仙女散花,大珠小珠落玉盘。
我手指夹着刀片,在两把玻璃珠全部落地之前,侧身上前,将所有的玻璃珠,都切成两片。
正中一分为二。
见状。
四妹一直冷冰冰的脸上,第一次露出笑容。
她告诉我:“你的本领,已超过我,我没什么可以教你了,你已出师。”
我没有说话。
这些年,在四妹的教导下,我的心性远超普通人。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岿然不动如山。
“你要去报仇。”
四妹拿出两张照片。
上面有两个人。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男人被淹死,女人被烧死,死状极惨,死无全尸。
看着这两张照片,我的心,莫名悸动。
那是一种血浓于水的情感。
“他们是你的父母。”
“你的父亲,外号地藏。你的母亲,外号罗刹。地藏罗刹,八门最大。
你的父亲,是外八门的老大,你的母亲,是内八门的老大。”
“他们,在你三岁那年,被奸人陷害,死无全尸。”
“你,是贝勒,狼贝勒,地藏罗刹的儿子,你,要替他们报仇。”
听完四妹的话,我泪流满面,跪在照片前,重重磕了九个响头。
原来,我不是没有父母,而是我的父母,被人害死了!
我要报仇!
我咬牙切齿:“仇人,是谁?”
“江湖十六门,内外各八门。十六门门主,当年共同杀害过你的父母,他们,就是你的仇人。”
“好!”
我站起来,准备离开。
知道名字,就够了。
“等等!”
四妹叫住我。
她的眼神,忽然变得温柔起来。
“你,还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你,需要成为真正的男人,才能面对他们。”
没错。
十年里,在四妹的教导下,千术、盗术、医术、赌术,十六门秘术,我都精通。
可外八门、内八门,其中不乏女子为主的门派。
女色,也是其中一种手段。
不经女色,又怎能抵挡女色?
可我......
四妹伸手,解开她胸前的纽扣,吐气如兰:“抱我!”
我的脑海中,一股热血,涌了上来。
她现在,要用她的贞洁,教我最后一课!
......
我和四妹在屋子里,不眠不休、纠缠了三天。
三天。
她让我明白了许多。
让我知道,为什么“色”字头上,有一把刀。
终于,我体力耗尽,沉沉睡去。
醒来后,四妹已经不见。
只有刀片刻下的八个字:复仇,勿念。有缘,再会。
以及一柄没有刀柄、只有刀刃的短刀。
这是四妹的指刀,她留给我的最后一丝念想。
我伸出手指,夹起指刀,看了看窗外,毫不犹豫,纵身跃下。
这里是八楼。
寒风呼啸,从我耳畔吹过。
这一刻,我心如止水。
江湖,我来了!
江湖,就在脚下!
第2章
我身无分文。
想要报仇,首先,要活下去。
想要活下去,首先,要有钱吃饭。
四妹并没有给我留钱。
按照她的话说,如果连吃饭的钱都挣不到,那我也没资格报仇。
挣钱,有很多种。
而我,选择了最快的那种。
赌。
江湖十六门。
内八门:惊、疲、飘、册、风、火、爵、要。
外八门:盗、蛊、鲁、千、凤、巫、戏、杀。
赌,十赌九诈。
多为外八门中的千门弟子经营。
有赌场的地方,大概率有千门。
千,即老千。
想要报仇,便从“千门”入手!
我并不知道,这个城市的赌场,到底在哪里。
但我知道,千门有八将。
千门八将:正、提、反、脱、风、火、除、谣。
只要有千门八将的地方,千门就在。
我的目标,是千门的“风将”。
风将:收集情报,打探消息,门外放风。
建国后,不论在哪个时期,赌场都不敢光天化日明目张胆的开,大赌,必有人放风。
只用了半个小时,我就锁定了两个人。
那是一处茶楼。
茶楼门外,有两个壮汉,目光四处扫视,过往的每一个人都不放过,标准的风将。
这地方,看似茶楼,实际上,应该是个赌场。
有风将守门,赌场的规模,也不会太小。
风将不多,那规模不会太大。
不大不小,正合适。
我当即大摇大摆过去,进入茶楼。
没等我进去,一个壮汉伸手把我拦住,有些诧异:“兄弟,面生啊。”
“我来找三爷的。”
我回了一句,不再理会他,直接往里走。
我并不知道,这里有没有“三爷”。
但我拿捏了他俩的心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他们不可能记住每一个顾客的名字和绰号。
果然。
见我往里走,两个壮汉你看我,我看你,低声询问:“三爷是谁?”
“我哪知道。”
“管他的,一个小屁孩,不用太在意。”
茶楼里面,一楼是大厅,分了许多个摊位。
才进去,就见到一群人围在一个摊位边,探头探脑,大声喝“开”。
我凑过去一看。
见这是个“赌盏”的摊子。
赌盏,即:赌建盏。
盏的烧制方式,比较特殊,需要以窑土密封,才能烧成。
而没有开封前,谁也不知道盏的品质。
盏在高温中煅烧,除了形状外,有一个特殊的变化过程,叫做:窑变,非人力可控。
赌,也就是赌窑变的釉色。
上等的盏,拥有十分稀有且特殊的色彩和纹理。
真正赌盏,确实看运气。
可眼前的这个赌摊,并不是真赌,而是“千”。
他们在出千。
窑土里面盏的品质,是可控的。
摊位上,一共有三个人。
为首的是个年龄约莫二十来岁的美女,穿着件碎花连衣裙,气质高雅,挎着个大大的、鼓鼓的皮包,正在那里吆喝。
“赌盏赌盏,10块一盏,赌到高货,直接暴富!”
而这美女的身后,有一个精赤着上身、脸上有刀疤的壮汉,手里拿着一把矬子,在那里开盏。
壮汉的身后,则是一个身穿长衫的老者,手里拿着个放大镜,负责鉴盏。
这时候,老者的面前,站着个看面相老实巴交的妇人,正在那里搓着手,看起来很紧张。
老者翻动手中的盏,细细观察一会儿,露出笑容:“小妹,恭喜你啊,这是个彩金盏。不论是器型,又或者斑纹,都是上上之选。”
然后看了看前面的碎花裙美女,开口:“掌柜的,这个盏,价值3千块。”
“三千块,我的天!”
老者这话一出口,周围的人,都是倒吸一口凉气。
要知道,现在是90年,人均收入并不高,一个城里普通职工一个月的收入,不过一两百块。
三千块,已经是一个普通职工一年的收入了。
听老者说完,前面的美女,当即打开皮包,从里面数了30张百元大钞,交给妇人。
妇人伸手接过,欢天喜地的离开了。
有了妇人这一出,很快,周围那些观望的看客,也是纷纷掏钱,反正10块一盏,咬咬牙,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就算赌不到品相上佳的,摊主这边,也是以一块钱一盏的价格,回收回来。
不多时。
又有一个大约五十左右、看起来工人打扮的男子,抽到了一个价值2千元的“百花盏”。
美女依旧打开皮包,给他兑钱。
我在旁边冷眼旁观,知道那个妇人,以及这个男子,都是他们一伙的。
是托。
从千门八将的身份分析,美女是“正将”,为开局人,主持方向。
而刚才的那两人,便是“提将”,负责在赌局之中,通过以身入局的方式,引导他人,加入赌局。
有两个托的加入,一时间,赌盏的场面,热火朝天。
从刚才的场景里,我注意到,不论是那个妇人,还是那个工人,两人拿的盏,都有记号。
窑胚之上,用极其细小的纹理,刻着图案。
图案,就代表了盏的品质。
十年里,我的目力,已经达到一种极其恐怖的状态。
目光扫动下,所有密封没有开启的窑胚,都被我一一扫过。
很快,我就锁定了目标。
那是一个刻着圆圈图案的窑胚。
刚才开过的两个盏,一个刻着弧,代表着百花盏,一个刻着三角,代表着彩金盏。
这个刻着圆圈的,如果我所料不差,应该是建盏里面,最值钱的曜变盏。
想必是这个局里,最后拿出来托底收宫的。
千门做局,讲究一个:开局、扇风、点火、收宫。
现在已经到了“点火”的阶段,估计再过一会儿,就要“收宫”了。
就这个摊子吧。
想着,我往前一步,挤开众人,看着眼前的美女摊主,开口:“美女,可以用其他东西当赌注么?”
我身上没钱。
身无分文。
想要赌盏,只能是用其他东西抵。
听到我的话,美女杏眼一挑,嘴角露出笑容:“抵?那就要看你,拿什么来抵了。”
我身上,只有两样东西。
一样,是四妹留给我的指刀。
另一样,则是一件狼皮袄子。
这是我学成本领后,空手搏杀,杀死的一头狼王,四妹就剥了这狼王的皮,给我做了件袄子。
以纪念我见血、杀生,最主要的是,以后杀人,不会手抖。
既然要报仇,那肯定要杀人。
血债,必须血来偿!
这美女摊主也是识货的,见我脱下袍子,顿时眼前一亮:“雪狼王皮做的袄子,好东西。值10块钱,我跟你赌。赌一个盏,自己选吧。”
第3章
我不知道这件袄子,到底能值多少钱。
这不重要。
只要让我出手,我就不可能输。
她话音落下。
我便往前,目光一扫,落到那个有圆圈标记的窑胚上。
并未过多演戏,直接走过去,伸手将其抓住。
拿了过来。
在我抓住这窑胚的时候,美女摊主的脸色,顿时变了。
她目光微微一挑,给身后负责开窑的壮汉,使了个眼色,提醒他,砸场子的来了。
壮汉心神领会,微微颔首。
做局,自然也会遇到破局的人。
所以他们,早有应对之策。
赌盏,除了选盏,还有一个核心的工序:开窑。
即用锉刀,打开窑胚。
这一步,主要是看开窑师傅的手艺。
手艺差点,力道没把握好,甚至能够损毁里面的盏,也很正常。
当然,如果里面的盏是真的,那肯定不划算损毁,毕竟一个高货极品,那就是几千块。
但如果是假的赝品呢?
我刚才扫过那两个开出来的盏,一个百花盏,一个彩金盏。
斑纹什么的,没的说,确实品质高。
但盏,还有个最核心的东西:胎质。
也就是用料的好坏,直接呈现出来的材质。
好的胎质,敲击的时候,会有类似金属碰撞的声音。
而刚才,老者在鉴定盏的时候,并没有听声音。
所以这窑胚里面的盏,百分百是假的。
“来,我给你开盏。”
壮汉说着,伸出手,就要从我的手里,接过窑胚。
我摇了摇头,避开他的手。
回答:“我自己来开。”
“你?”
壮汉听说我自己要开盏,忍不住笑了:“你会使锉刀么。”
“我不用锉刀。”
我看了看他,伸手握拳,以拳背对着手中的窑胚,往下一按。
“咔”的一声。
窑胚与窑胚之间的衔接处,顿时被我直接按断。
“这个莽夫!”
周围围观的人,见到我的举动,都是摇头晃脑:“这不把盏给弄碎了。”
“是啊。这小子,想钱想疯了。”
“等着看他赔钱吧。”
我冷笑一声,将手里的窑胚翻过来,揭开,顿时,一盏通体闪耀着繁星点点的盏,出现我手中。
果然是曜变建盏!
当然,这是假的。
我掂了掂,便知道这是假的,分量不够——我开过真的。
当即伸手,把这个曜变建盏,托到美女摊主的面前。
围观的人,却不知道是假的。
纷纷惊呼出声:“曜变!天!”
“这么牛!一个曜变盏,价值上万块啊!”
“这小子什么狗屎运,发大财了!”
“你怎么知道他是运气,说不定,别人有真本事。要不然,哪敢用手指来赌。”
“也是。”
周围的声音,七嘴八舌。
美女摊主的脸色,已经铁青。
她知道我手中的建盏是假的。
她也知道,我知道这东西是假的。
但我俩都不能说破。
说破了,她这个局,也就组不下去了,后面她在这个赌场里的名声,也就臭了。
哪有庄家出千的道理。
她只能咬牙认栽。
既然做局,就要有被破局的觉悟。
这是行规。
“我只要一千块。”
我没有把事情做绝,而是开口,说出我的要求。
一千块,应该是他们这个局,一天的收入。
我要的不多。
“好,我给!”
美女看着我的眼睛,似乎想要从我脸上,看出什么端倪。
我不为所动。
她伸手进皮包里,数了10张百元大钞,交到我的手上。
我接过来,点点头:“多谢。”
便放下手中的盏,准备离开。
可就在这时候。
她却叫住了我。
“等等!”
我扭头望去。
见她咬了咬牙,表情有些不服气,问我:“你敢不敢,再赌一局?”
还赌?
我笑了。
既然入了江湖,那肯定就要遵守江湖的规矩。
愿赌服输,赢家不能走。
只要输家想赌,赢家那就必须奉陪到底。
“赌什么?”
“还是赌盏。”
美女拾起我放下的那个曜变盏。
伸手从旁边,拿过三个碗,将手中的曜变盏,倒扣在碗里。
随后手腕翻动,三个碗的顺序,迅速被打乱。
她这才看向我:“咱们就赌,看能不能找着,放盏的这个碗。”
三选一。
我微微一笑。
三仙归洞。
没错,眼前她的这个赌局,正是三仙归洞的变种。
三仙归洞,是把一个球,放在三个碗里,来回移动,通过精妙的手法,可以做到想让球在哪个碗里,就能在哪个碗里。
而她把盏放进了碗里,其难度,已经超过传统三仙归洞——毕竟盏和球不同。
球是圆的,更好操作,盏却是瓷器。
在晃动间,如果手法不到位,便会让盏和碗,发出撞击的声音,不用猜也能知道,盏放在哪个碗下面。
可刚刚,她在转动的时候,却没有哪怕一丁点的声音发出。
这表示,她三仙归洞的手法,已经炉火纯青。
我问:“咱俩,谁坐庄。”
“既然我的地盘,那自然我坐庄。”
美女送开手,打开手里的皮包,里面是一扎扎崭新的百元大钞。
“这里一共有一万块。和刚才一样,你赢了,钱归你,你输了,一千块还我,另外,我还单独要你一根手指。”
她这话一出口,周围的人,跟打了鸡血一样,迅速起哄。
“赌,赌!”
“这是要见血了!”
“看来这小子,惹恼摊主了!”
“那必须,这个曜变盏,只怕是摊主的命,你要别人的命,别人能不跟你急么?”
“看热闹,看热闹。”
这些人,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而这个赌场里,显然常有以手指作为赌注的事情发生。
这种局,被称为“身残局”,是仅次于“生死局”的赌局。
顾名思义,生死局赌命,而身残局,则赌身体。
眼睛、舌头、手指、鼻子、耳朵,都可以是赌注。
一般来说,血海深仇,赌生死局,而砸人饭碗,则赌身残局。
我皱起眉头:身残局都赌上了,看来,这事情是没法善了。
果然,四妹说的没错,行走江湖,越美的女人,心就越狠。
这个摊主看起来娇滴滴的,却一言不合,就要砍人手指。
我原本以为,她应该是把钱拿回去。
却没想到,她根本就不要钱,居然要我的手指。
不过。
既然赢了,那什么赌注,都得接下来。
“好!”
我答应了她,随即过去。
看着美女手底下的三个碗,仔细端详一下,随即伸出手,按在右边一个碗上。
第4章
在我手按到碗上的瞬间,我见到,美女的眼角,微微动了动。
她以为,她赢定了。
“这个,不是。”
我笑着,伸出手,五指如爪,按在碗上,将其翻过来。
这个碗的下面,是空的。
美女的脸色,微微一变。
她万万没想到,我居然不按常理出牌。
没等她反应过来,我又伸出手,按在左边那个碗上,同样的话:“这个,也不是。”
说完,我翻开这个碗。
这个碗的下面,果然也是空的。
现在,只剩下她面前那个碗,还没有开了。
我看着她,问:“还需要我开么?”
她三仙归洞的手法,确实高超。
三仙归洞,正常的手法,是移动碗。
而精妙到极致的手法,则是,直接移动里面的物品。
就在她刚才换碗的时候,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的,把曜变盏,给移走了。
所以,不论我选哪个碗,我都会输。
这就是她的手法。
一个必赢的局。
但她,小看了我的本领。
我用了阳谋。
现在,她要么承认,我赌赢了;要么,就承认,她自己出千。
美女深深看了我一眼,咬了咬嘴唇。
脸上绽放出春桃般的笑容:“好,好,好!你又赢了。”
她倒也爽快,立即伸手,从皮包里拿出一万块钱,交到我面前。
我正准备拿钱。
却听到身边,传来一声冷哼。
抬头看去,见之前负责开窑的那个壮汉,正手握锉刀,以极其凶狠的眼神,冷冷看着我。
那种眼神,我曾经在狼的身上,见过。
是要杀人的眼神。
可我贝勒,不单是人,还是猎人,专门猎杀狼的猎人!
所以,我伸手拿过钱,用皮袄子一裹,就准备离开。
“等等!赢了钱,就想走?”
这时候,我身后又传来了那壮汉的声音。
我停下脚步。
“怎么,还要赌一局?”
我问。
一个“赌”字,往往会害得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两个字:翻本。
所有的赌徒,都觉得自己下一把,一定会运气好,一定能翻本。
“赌!”
壮汉往前一步,一把拦在我的面前。
“怎么赌?”
“你坐庄。”
“赌什么?”
“赌命!”
壮汉咬着牙,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生死局!你输了,你的命,是我的;我输了,我的命,是你的!”
“霍!”
他这句话一出口,周围围观看戏的看客,纷纷惊呼起来。
这赌场虽然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身残局”的赌法,可这“生死局”,却是不常见。
哪怕一年,也未必见着一次。
故此番听这壮汉发话,大家都坐不住了。
“狼叔!别上头。”
见他和我赌命,美女摊主也有些急了,开始劝壮汉:“犯不着,我来和他赌吧。”
“小姐,这小子有点邪性,我来会会他。再说了,今天让他走了,那不论是人是狗,都可以来咱们的摊子上,讹一笔。”
壮汉说着,站到我面前,犹如一头狼,死死盯着我。
仿佛下一刻,要一口咬断我的脖子。
这头狼对我,是真的动了杀心。
所以要和我赌命。
这样么?
我生平最不怕的,就是狼。
而他有句话,激怒了我。
他比喻我是条狗,让我想到了,我当年断手断脚时,瘫在冰天雪地里乞讨的日子。
我那时候活的,确实像条狗!
那就赌!
江湖,本身就是个泥潭,进入江湖后,谁也无法避免,不沾染到泥。
与其千方百计的避免染上泥,倒不如直接跳进泥潭!
“好,我和你赌。”
我转身,来到摊位前。
看了看面前,剩下那个,还没有开启、依然倒扣的碗。
伸出手,将其按住。
缓缓往前一推。
然后送开手,后退三步,保持和桌子一米的距离。
“咱们就赌,这个碗下面,有没有盏。”
摊主以三仙归洞布局,我便以三仙归洞还给他们。
这是江湖的规矩,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方能显得手段高深。
美女愣了一下。
她也没有料到,我居然跟他们赌这个。
最主要的是,她刚才施展的手法,她自然知道,这个碗下面,有没有盏。
一共三个碗,只有一个曜变盏。
而她放盏的时候,便以极快的手法,将手里的盏,给移到了桌子底下。
所以这个碗下面,并没有盏。
可她见识过我的本领。
她不确定,我有没有以极精妙的手法,又把桌子下面的盏,给放了回去。
虽然我只是轻轻推了一下碗。
但“千术”,本就是变化莫测,以常人无法理解、不可思议之角度,进行出千。
她已经认定,我是个千。
老千。
所以,我到底有没有,把曜变盏,放回碗下?
她看了看我的眼睛。
我面无表情。
她的额头,却已布满汗珠。
而狼叔,自然知道摊主的本领,已然知道,摊主把碗移走。
便直接来到碗的前方,开口:“我赌这个碗下面,是空的。”
赌局已成。
接下来,就是开盘。
周围的人,也都跟着凝神屏息,不敢说话。
一个选择。
一条命。
要么他死。
要么我死。
他话音落下。
我没有动。
这是规矩。
庄家坐庄,要么赌客自己开盘,要么荷官开盘。
可万万没有庄家开盘的规矩。
现在场中没有荷官,便只能赌客自己开盘。
“小姐,我来吧。”
这时候,负责在后面鉴定品质的老者,走了过来,来到桌子前。
“不,我来!”
这美女摊主深吸一口气,咬了咬牙,一伸手,按在碗上。
她看了看我,猛地伸手,将碗揭开。
随后,脸色苍白如纸。
身体摇摇晃晃,差点栽倒。
碗下面,果然有一个闪耀着曜变色彩的建盏。
狼叔,赌输了。
“哗~!”
周围的人,顿时一片哗然。
“怎......怎么可能。”
美女摊主诧异看着我,又看了看一旁的老者。
老者也是满脸惊异。
显然,他俩都没看出我怎么出的手。
我居然在刚才,就那么一推之下,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竟然真的把曜变盏,放回了碗下!
我,是怎么做到的!
外行看门道,内行看热闹。
其余的看客,都觉得狼叔是傻了,明摆的局,还输掉。
三个碗,一个建盏,都已经开了两个碗,那建盏,必然在第三个碗的下面。
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我能够在一秒钟的时间里,以所有人都没有察觉到的手法,把藏在桌子下的曜变盏,送到碗的下方。
而且还在没有明显“翻碗”动作的条件下!
这难度,堪比登天!
怕是只有“神”,才能完成这个动作。
我看着眼前的狼叔,说了四个字:“愿赌服输。”
狼叔的额头,流下了冷汗。
第5章
生死局。
一旦开盘,一人生,一人死。
我赢了,我活,他输了,他死。
我盯着狼叔。
他这种角色,我本没兴趣杀他。
可他太过于灼灼逼人。
我也知道,这个美女摊主,应该有点身份——一般来说,布这种低端千局的,身边绝不可能有杀过人的人跟着。
这个狼叔,名义上是她的同伙,实际上,应该是她的保镖。
还有那个负责鉴盏的老者,手指很稳,眼神如鹰,也应该是个高手。
身边跟着两个高手,这女子却又来做这种不入流的局,原因是什么,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得罪了她,我可能就有麻烦了。
可我,又怎么会害怕麻烦。
我求的,就是麻烦。
她身后的人,越是厉害,越是大人物,我就越兴奋!
只有这样,我才能复仇!
江湖十六门的门主,哪个不是大人物!
所以。
我抓起狼叔放在桌子上的锉刀,伸手一掷。
“唰”的一声,锉刀飞出,嗤的钉在桌子的另一头。
“请,请自裁!”
狼叔这一辈子,应该杀过不少的人。
可今天,轮到他自己了。
他伸出手,想要去抓锉刀。
任凭他再坚毅的心性,再凶狠的性格,在生死面前,都难以把控。
他的手,在抖。
“够了!”
这时候,美女摊主往前一步,拦住狼叔,看向我。
“说出你的条件,了却这件事。”
条件?
我没有回答她。
“5万。”
美女说了个数字。
我不为所动。
“10万。”
我依旧不为所动。
她咬了咬牙:“30万!”
这句话一出口,周围所有人,都是倒抽一口凉气!
那时候的人均工资,不过300块,30万,相当于后世300万的购买力。
这笔钱,不论是对于普通家庭,还是小康家庭,都是一笔足以改变生活条件的巨款了。
我看了看她,目光如狼,盯着她,说出我的要求。
“我不要钱。”
“那你,要什么?”
“我要你。”
四妹说过,女人,永远是祸水,男人想要出人头地,最好离女人远点。
越漂亮的女人,越是祸水。
要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因为漂亮女人的身边,总是跟着一群失去了理智、犹如疯狗一样的男人。
我不怕死。
我只想报仇。
我不怕疯狗,疯狗来了,那就杀掉!
疯狗越多,我才越能抓到疯狗的主人!
“你!”
美女摊主急了,气得跺了跺脚:“你这人,怎么不讲江湖规矩。”
我冷笑。
“我的规矩,就是规矩。”
“好!”
见我寸步不让,美女眨眨眼睛,给出条件:“我答应你。今天以后,你去东宝斋来找我。”
说完,她伸手抓着那个曜变盏,往我面前一推:“如果你要钱的话,拿着这个盏,随时可以来东宝斋,换30万。”
“原来,她是东宝斋的人!”
“是啊,怪不得年纪轻轻,出手阔绰。”
“东宝斋,南玉轩,西墨阁,北典苑,这可是咱们武陵市的四大巨头!”
我点点头,收起眼前的曜变盏。
我知道,她也在用阳谋。
我拿了这个盏,就相当于,拿了行走的30万。
等我走出这个赌坊,“疯狗们”,就会一拥而至,抢夺我手上的盏。
从周围这些人的窃窃私语来看,她的身份,果然不一般。
我的目的,达到了。
“好。”
收好曜变盏,将其放入皮袄中,我不再多言,转身,出门。
周围的人,见我离开,纷纷左右让开。
在我身后,那美女摊主压低声音,告诉身边的老者:“鹰伯,你去打探下,看看这个年轻人,到底什么来历,是不是虎哥请来故意砸场子的。”
“好的小姐,包在我身上。”
身后的声音,躲不过我的耳朵。
查我?
我笑了笑,快步往前。
因为我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疯狗们”来了。
来的时候,我已经打探过四周的环境。
在左边,就有一条比较狭窄的巷道,僻静的很。
我当即闪身,进入巷道里。
“快,别让他跑了!”
“追!”
脚步加快,走了几步,来到巷道尽头。
我回过身来。
只见在我身后,跟着十几个人,一个个人高马大的,甚至有的人手里,还拿着家伙事。
甩棍、钢管等物。
“小子。”
为首一人,提醒我:“识趣的话,把那个盏拿出来,乖乖给爷爷,磕三个头,爷爷放你一马。”
30万的诱惑,果然很大。
这些人,既不是赌坊的人,也不是美女摊主那边的人。
单纯就是一些游手好闲的混混,在发现有人赢钱以后,做着黑吃黑的勾当。
这种人,在江湖里,被称作“苍蝇”,表示吃不起饭,只能吃屎。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我怀里的曜变盏,就是那个蛋,吸引着这些“苍蝇”。
可他们,配么?
“东西,可以给你们。”
我看着眼前这群苍蝇,开口:“你们全部跪下来,每人给我磕三个头,喊我一声贝勒爷。这东西,就是你们的了。”
听我这么一说,这些人怒了:“狗东西,找死!”
“敬酒不吃吃罚酒!”
为首的汉子一挥手:“兄弟们,干他!把这小子手脚都给我废掉!”
顿时,一群大汉冲了上来。
我并没有用指刀,而是抡起拳头,迎了上去。
一来,我不想引起衙门的注意,江湖人可以杀,这些苍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都不算江湖中人,数量又多,全都杀掉的话,衙门肯定会调查我。
二来,我不想弄脏我的刀。他们,不配死在四妹的指刀下。
就在我和这群人干架的时候。
身后,忽然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
“你们这群混混,十几个人打一个人,过分了啊!”
紧跟着,就是一顿“砰砰砰”的声音响起。
我趁机扭头看去,见一个人高马大的胖子,体型壮硕,手里提着个工兵铲,正在那里拍苍蝇。
这胖子力气大,手劲足,而且明显练过,一铲子下去,就有一个混混被拍在地上动弹不得。
这是......
打抱不平的?
从功夫痕迹来看,是部队的功夫,应该参过军。
想着,我甩开拳头,打落几个人的门牙,又踢飞几人。
这群苍蝇见我俩都是硬骨头,拿不下来,为首的招呼一声,一群人顿时狼狈逃窜。
我这才停下来,大口喘着气。
和胖子对望一眼,都是哈哈大笑起来。
第6章
“我叫贝勒。”
我对着眼前满头大汗的胖子,伸出手。
这是四妹教我的规矩,遇到愿意结交的人,先报名字。
“我叫大海。”
胖子也是伸出手,我俩握了握。
他的手很壮实,布满老茧。
“兄弟的身手不错啊。”
“你也是。”
我俩互相谦逊。
大海随即指了指前方:“走,兄弟,去我店里喝茶。”
他在这街上,开了个工具店。
开门一看,除了一张红木茶桌,四张红木椅,货架上摆着的,多为工兵铲、洛阳铲、手电筒、切石机之类的东西。
见到这一幕,我已然明白,他也是“行内人”。
这些工具,有盗墓的,有鉴宝的,还有赌石的,但卖一样还说明不了问题,可若是卖许多样,那肯定就是内行。
我俩聊了两句,倒是颇为投机。
我并未过多隐瞒我的身份,既入江湖,那就是狼下了山,有时候,有必要量一量自己的利爪。
行走江湖,孤狼难行,我需要助力,需要朋友。
这个大海,看起来,像是个蛮不错的朋友。
大海见我实诚,也不遮遮掩掩,伸手就从刚才身上背着的包里,拿出一样东西,拿起一旁的毛巾,擦了擦。
随后放在桌子上,开口:“既然相识一场,贝勒兄弟就帮我掌掌眼,看看这东西的品相吧。”
他放在桌子上的,是一个瓶子。
瓷瓶。
我目光一扫,已经看了个大概。
随即开口:“宋代的剔刻牡丹纹金瓶。”
“哦?”
见我说出这东西的名字,大海眼前一亮:“何以见得?”
“这东西,有个雅称,换作梅瓶。”
我指了指瓶子上的花纹:“宋代的剔刻技法,多种多样,常见的有剔黑或剔白。
这,便是典型的剔白。
其剔刻面平整光滑,无明显的刀痕或瑕疵。而且,剔刻出的牡丹纹,立体感十足,具有浅浮雕的效果,外加釉色和釉质,基本可以断定,是正品无疑。”
我顿了顿,端起手中茶杯,喝了一口:“不过,这东西的胎质一般,出产的,乃是民间小窑,所以价值不高。”
大海见我说得头头是道,当即佩服得五体投地,问我:“那依兄弟所见,这东西,能值多少钱?”
我竖起三根手指:“三十万。”
“哎哟我去!兄弟你真是好本事!”
大海这次是真服了,对我拱了拱手:“实不相瞒,兄弟你和百晓生说的,一般无二啊,甚至连价值估的,都是一样。”
百晓生?
我自然知道百晓生。
每一代的江湖里,都会有一个百晓生。
什么都知道的百晓生。
有不懂的事,不认识的人,找百晓生,基本都能询问到相关的东西。
我并未细问下去。
既没有问大海这东西的来历,也没有问大海拿它做什么。
这个牡丹纹金瓶,既然是宋代的,那大概率,是“名器”。
名器,即:冥器。
来自于墓穴中,多为盗墓者,通过种种手段,或是摸金、或是搬山,下到墓里,把东西拿出来。
这东西,心知肚明就行,细问的话,那可是要吃牢饭的。
聊了一会儿,我起身作别。
大海本要留我一起吃饭,我告诉他,我初来这个城市,什么都没准备,还要去租房子,找个落脚的地方,要不然,晚上没地方睡觉。
“睡觉倒是简单,兄弟你不嫌弃的话,去我那里将就一下,也问题不大。”
大海嘿嘿笑着,拱了拱手:“既然这样,我就不挽留兄弟你了,等你有空了,来找我。说不定,咱们有机会合作。”
说完,他从桌子上,拿了一张名片,递给我。
这个时代,手提电话是稀罕物,大多数人别说见了,听都没听过。
多以座机沟通为主。
大海留的便是一个座机。
我点点头,接过名片,作别大海。
倒不是我矫情,而是我知道,出门在外,不能给朋友惹麻烦。
我既然得罪了那个摆摊设局的美女,她必然会找人调查我。
从之前周围人的反应来看,她是东宝斋的人。
她的身份,大海还惹不起。
所以我不能去打搅大海,以免给他惹到不必要的麻烦。
......
从大海的店里出来,我找了个看起来颇为市井的方向,往前走去。
那里,是一片城中村。
这个时代,城中村是大城市的标配,街巷的后面,基本都是城中村。
真正的板楼,多是各种事企业单位的员工住宿楼。
这时候,商品房还没有兴起,房子以分配为主。
所以从住的地方,基本就能体现出这个人的社会地位。
但我还是低估了身份的作用。
进入城中村后,问了好几个挂着招租牌的房间,见了好几个房东。
一谈价钱好说,可一听说我没有身份证,立即就黑着脸,表示不租。
我并没有身份证——整整十年,我跟着四妹,犹如人间的尘埃,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而我,通过正规途径,也办不到身份证。
没有身份证,就没办法租房。
没办法租房,就没落脚的地方,估计晚上得睡天桥了。
可就算是天桥,怕也会被驱赶吧。
想着,我有些茫然的在街头走着,看着前方,似乎有个厂,此时正是下班时间,大量厂里的女员工,穿着统一服装,从里面出来。
我心中一动:要不,找个厂上班?
厂里上班的话,一般都包吃包住,这不,住宿的问题,就暂时解决了。
先上一段时间的班再说。
想着,我见三个厂妹脚步冲冲从我旁边经过,便开口喊住她们:“姐姐,你们这里还招人么。”
听我喊她们,三人停住脚步,其中一人回答我:“招人,不过,只招女的,不招男的。”
不招男的么?
我有些失望。
可就在这时候,那三个厂妹中一个长得有些清秀、个子不高的女孩,看了看我,有些犹豫。
忽然来到的面前,又把我仔细打量几眼。
我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
她看了看两个同伴,说:“这好像是咱们村的,我和他聊聊,你们先走吧,不用等我。”
等两个同伴离开,她这才又仔细打量了我几眼,忽然开口问我:“你......是不是叫贝勒?”
第7章
我听她和两个同事讲话,本来以为她认错了人。
可现在,听到她这句话,顿时醒悟:她居然真的认识我!
看着眼前陌生的女孩,我实在想不起来哪里见过她,问:“我是贝勒,你是......”
“贝勒,是我啊!”
她终于确认我的身份,眼眶里,顿时涌出几滴热泪,也不避嫌,一把就抓住我的手:“我是春花。”
春花?
我皱了皱眉,隐约间,好像有些印象。
“十年前,十年前!”
眼前的女孩,挥动着手臂,向我解释:“我,差点饿死了,是你,喂我吃了东西。然后,然后,你就被打了。”
我想起来了。
是她啊。
我当年,就是因为她,被打断手脚,瘫痪得不如一条狗。
她就是春花!
她居然,也还活着!
我们那些小乞丐,男女的命运,各不相同。
一般男的没有其他选择,只能行乞到死。
而女孩的话,年龄稍微大点,长开了些,便会被幕后的人,把她们卖掉。
姿色好的,卖给各大帮派,做一些见不得光的生意。
而姿色差点的,也会被卖到偏远山村里娶不起老婆的光棍。
春花的姿色不算特别高,所以她后来,被卖到了一个山村里。
没想到,居然在这里,见到了她。
“你还没吃饭吧,跟我走。”
春花拉着我的手,带我离开这里。
她并未避讳。
我被她拉着,有种奇异的感觉,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拒绝。
春花在厂里,有一辆自行车。
她打开锁,骑着自行车,带着我,沿着马路,骑了大概二十分钟左右,来到一个城中村楼下。
把车在楼下锁好,便带我进去。
这是一个小小的房子,只有一个单间,并没有卫生间和厨房。
房间里铺着一张床,旁边放着个架子,挂着几件衣服,前面放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个电饭煲,两个碗,两双筷子。
这便是这个房间的全部了。
好在里面干干净净的,收拾得十分整齐。
“你坐。”
春花看了看,见房间里没椅子,有些不好意思,把我安排到床上坐着:“我这里只有电饭煲,我给你煮碗面。”
便去忙碌起来。
不多时。
她煮好一碗鸡蛋面,送到我面前。
我饿了一天,也不客气,当即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春花就在一旁静静看着我吃。
等我吃完,抹了抹嘴,她这才问我:“还吃么,锅里还有。”
我摇了摇头,这才问她:“你怎么在这里的。”
见我问起,春花也去舀了一碗面来,一边吃,一边和我说起她身上的来龙去脉。
原来,她当年,被婆婆卖到了山里,卖给了一个娶不起老婆的男人。
好在那个男人虽然家里穷,但全家上下,对春花是真心的好。
可以说,全家唯一的肉,都给她吃,其他人喝汤。
春花一开始,还有些抗拒。
可后来,也就认了命,和那个男人好好过日子。
再后来,生了个孩子,春花也就彻底安了心。
嫁个好人家,总比去乞讨要好的多。
可天不遂人愿。
就在孩子六岁的时候,春花的男人,帮人砌房子的时候,从墙上摔了下去,摔断了腿,瘫痪在家。
而男人的父母,因为担心男人,双双病倒。
一来二去,眼见好起来的家底,瞬间被掏空。
没办法。
眼看着孩子要上学了。
春花只能在同村其他人的介绍下,来到城里进厂打工,给孩子挣点学费和生活费。
要不然,学费都付不起。
这转眼,春花已经在厂里,干了整整一年。
今天下班,见我过来问,感觉有些熟悉,便主动问起。
她这样一说,我也是有些唏嘘。
麻绳专捡细处断,厄运专挑苦命人。
春花这一生,前半生苦,好不容易生活有了转机,又开始苦了起来。
“你呢?”
她问我:“我最后离开的时候,记得你的手脚都断了,脸上全是伤疤。怎么现在,全好了。”
“遇到一个神医,帮我治好了。”
我笑了笑,错开这个话题。
她只是个普通女人,江湖的事情,她不需要知道。
不过,时隔这么多年,她还能记住我的容貌,说明她对我当年的救命之恩,一直铭记于心。
......
我俩又聊了一会儿。
此时,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
春花过去,打开房间里的电灯。
灯光很弱,勉强能看清。
我站起来:“我......”
没等我说话,她一把拉住我:“你今晚,在这睡吧。”
她并不傻。
从我刚才找工作的话来看,已经知道我初来乍到,在这个城里,并没有落脚的地方。
在这里睡?
我忍不住问:“你......方便么?”
“出门在外,哪有什么方不方便的。”
春花说着,去拿了个水桶,又拿了把钥匙。
很快,从外面提了桶水进来,将一个烧水棒丢进桶里。
不久就烧好了热水,她洗好毛巾,递给我:“洗洗脸,如果想要擦洗身子的话,也擦一下。”
我接过毛巾,简单洗了一下脸。
她也洗了脸。
然后开始洗脚。
等洗完脚,她看了看我,说:“睡吧。”
我只能躺在床上。
春花过去关了灯,在黑暗中摸索着过来,躺在了我的旁边。
黑暗中。
我和她,能清晰听到彼此间的呼吸声。
这还是我第一次和女孩子睡在一起。
无论如何,也睡不着。
当然,我也是个青春热血的少年,身边躺着个同龄的女孩,哪怕很冷静,还是感觉有些莫名的燥。
这股子燥,让我觉得有些热,忍不住去脱我身上的狼皮袄。
就在这时候。
我旁边躺着的春花,似乎误会了我的意思。
她忽然一把翻身,把我紧紧抱住,然后吻住了我。
一股奇异的感觉,涌遍全身。
我俩莫名其妙的,就碰触到一起,像是两块磁铁的两极,自然而然,吸附到了一块。
我的血液在沸腾!
黑暗中,两个孤寂的灵魂,剧烈的燃烧!
春花很主动。
让我手足无措,身不由己。
直到许久后。
她这才打开灯。
“洗一下吧。”
她不敢看我的眼睛,大口呼吸着,说。
“好。”
我应了声。
藏局&佚名小说整本书读下来没有什么拖沓的感觉,足以证明作者的文笔和恰到好处的剧情。喜欢的朋友,不要错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