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年代,我刚换上那身红艳艳的敬酒旗袍,
那是港城那边传来的新款,
衬得我腰身极细。
未婚夫顾德华手里的大哥大却响了。
他背着我,对着电话那头低声下气地哄了二十分钟。
饭店的服务员端着菜,尴尬地夸我像挂历上的明星。
我看着镜子里浓妆艳抹的自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二十分钟后,顾德华抓起车钥匙,连正眼都没瞧我:
“小敏为了给我省钱,在黑诊所大出血了,我得去救命。”
“酒席你看着办,钱不够去我厂里支。”
我没拦他,对着镜子擦掉口红。

“去吧。”
这辈子,我也不会再为你洗手作羹汤了。
......
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油亮红润的四喜丸子放进碗里。
周围原本喧闹的敬酒声停了。
几十双眼睛盯着我,只有头顶的老式吊扇发出“咯吱咯吱”的转动声。
顾德华的大姑把瓜子壳吐在地上。
“这就吃上了?德华都走了,这婚还结不结?真是没心没肺。”
我把丸子送进嘴里,嚼了两下,咽下去。
猪肉有些腻,凉透了。
我站起身,走到主桌旁,拿起那瓶还没开封的茅台。
“大家吃好喝好,账顾老板已经记在厂里了。”
说完,我拎着酒瓶和手包往外走。
身后传来窃窃私语,接着是碗筷碰撞的声响,没人再管新郎去哪了,在这个物资刚开始丰富的九零年代,一桌好菜比别人的家务事更有吸引力。
出了饭店的大门,冷风吹在穿着开叉旗袍的大腿上。
一辆红色的夏利出租车停在路边。
我拉开车门坐进去。
“去哪?”司机问。
“友谊商店。”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大概是觉得我这身红旗袍配上大浓妆有些怪异。
我也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为了配这身港式旗袍,我烫了时髦的大波浪,涂了最靓的妆。
顾德华说,我是老板娘,要给他撑面子。
我从包里掏出手帕,用力在脸上上擦拭。
各种颜色晕染在布上,脸有些刺痛。
到了友谊商店门口,我付了钱下车。
直奔二楼的金饰柜台。
我把脖子上的金项链手腕上的龙凤镯,还有手指上的金戒指,一股脑摘下来拍在玻璃柜台上。
“回收吗?”
售货员愣了一下,拿起镯子看了看成色。
“这是刚买的吧?还有发票呢,这就卖?回收价可比买的时候低不少。”
“卖。”
顾德华为了显示财力,买了足足两百克的金饰,说是聘礼。
但其实这些钱里,有一半是我这几年在厂里帮他管账省下来的,
还有一半是我爸妈的棺材本。
售货员拿着计算器噼里啪啦按了一通。
“一共一万八千块。给现金?”
售货员点出一沓厚厚的大团结,又凑了一些零钱。
我把钱塞进那个原本用来装喜糖的红色手包里,拉上拉链。
沉甸甸的重量压在手腕上。
出了商店,天已经黑透了。
我没回那个贴满喜字的新房,而是回了还没拆迁的老筒子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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