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甜甜就这样在床上待了五天,也慢慢适应了自己王金宝这个名字。
实在是无聊地快长毛了,才闹着要下床。
美妇人,也就是王金宝的娘找大夫帮王金宝仔仔细细从里到外检查了一遍,确认身体没有外伤以及内伤后,才批准她在自家屋子里面走动。
一出房间门,王甜甜立马打了一个寒颤,这天,也太冷了吧。
难怪刚刚丫鬟要给她里三层外三层地穿衣服。
接过小花递过来的暖手炉,王甜甜继续往外走。
原主家,是一个三进的宅子。
王甜甜能在宅子里自由活动,身边还跟着四个小丫鬟跟两个小厮照顾着。
房子里面假山流水,花园雅室通通都有。
王甜甜感觉自己就像在参观什么旅游景点一般。
更不可思议的是,家里竟然还有个小小的集市。
里面乱七八糟卖什么的都有,叫卖声不绝于耳。
不过,王甜甜身上没钱,也没摸清楚情况,什么都不敢要。
后来王甜甜才知道,那是王甜甜她爹怕自己女儿吵着要出门,特意安排的。
卖的东西都是家里的,商家也都是家里的下人,缺什么就上街采买回来再摆上。
只要王金宝无聊了,就赶紧召集家里的下人支起摊子,王金宝身边的丫鬟就慢悠悠地带着王金宝“赶集”。
说是古代,衣服款式又好像不大像,说是现代,王甜甜也没对上符合的年代。
有一个年代或许有可能,那就是民国。
因为,王甜甜有一整间房的衣帽间。
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旗袍,洋装,最让她眼熟的就是电视剧都会出现的那种蓝色学生装。
而王金宝不仅有蓝色的,还有粉色,黄色,彩色等套装。
当然了,那些都是春秋装,现在穿不上。
现在能穿的就是貂皮大衣,兔毛坎肩,各种不知道什么皮毛的围巾手套。
长款短款外套就摆满了一整个衣柜。
这么说吧,这么多天,王甜甜身上的衣服就没有重样过,包括外套。
各种棉鞋,皮鞋,里面塞的不知道是什么,穿在脚上暖和极了。
这么一想,王甜甜越看自己周围就越像民国。
但是,家里书房以及一些重要场所,王甜甜是进不去的。
因为原主以前会无差别捣乱,在原主撕了家里好些银票以及房契地契后,便被禁止进入那些地方了。
王甜甜也知道了一个残酷的真相,那就是,原主是个傻子。
生活不会自理的那种。
平时说最多的就是爹跟娘,其他话基本也不说。
不合她心意的事情就发脾气,砸东西,大吼大叫。
现在王甜甜自然就无法了解到当下的信息。
于是,在原主爹娘以及家里的下人身边溜溜达达了半个月后,王甜甜终于在只言片语中搞清楚了自己所处的年代。
没想到,现在竟然是五零年。
不用打仗的年代,自然是比民国更好,但同样,不打仗,要打人了啊。
他们家,可是十里八村有名的大地主。
家里的商铺,田地无数。
王甜甜想到这,心里直冒冷汗。
她上辈子苦了一辈子,这辈子难得投了个好胎,怎么好日子没过几天就要消失了吗?
不行,她得想个法子,让家里人搬家,远离这是非之地。
于是,美妇人就发现,平时能吃能睡闹闹腾腾的女儿突然安静下来了。
时常坐在房间里发呆,咬手指。
“老爷,你看咱家金宝这是怎么了?这样子,像不像失了魂啊?要不要叫王神婆来喊喊魂?”美妇人着急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旁边坐着她的丈夫,王富贵。
“放心吧,金宝这两天只是安静了一些,我观察过了,吃得好,睡得好。
估计就是前些日子磕了头,精气神还没养回来,让厨房多做些好吃的给她补补,过几天再看看。
要是还这样,就让王婆子来家里看看。”王富贵喝了口茶,慢慢说道。
他跟夫人就这么一个女儿,从小捧在手心长大的,自然也担心。
不过他是男人,看事情更加理性一点。
“行吧,那我让厨房多弄点好吃的。
你上次不是收了一根极品的大萝卜吗?要不拿出来给金宝补补。”美妇人看向自家男人,说道。
“糊涂,那等大补之物,能乱吃的吗。”王富贵不赞同地摇摇头。
“算了,反正咱金宝也不爱吃那玩意,上次还说难吃,偷偷把汤倒了。”美妇人火急火燎跑到库房翻找,看看有什么适合自家金宝吃的。
看着美妇人出门,王富贵深深地叹了口气。
从去年年底开始,他的几位老友便一直跟他讲解现在的局势。
他们家族都太扎眼了,说想出国避避风头。
他一直没下定决心,他们家就三个人,就他一个男人,女儿还是那种情况。
国外人生地不熟的,他怕出了国更不好过。
前两天,他的老友再次传来信息。

说他把一切都打点好了,顺便给了他一个地址,说要是决定出国,可以去找他。
大家知根知底,多少也能有个照应。
而且,他还收到了最新消息,有部分大地主,已经开始被抓典型了。
虽然那些大地主都是恶贯满盈之人,但谁也说不准,这风气会不会慢慢就变了。
虽然,他因为曾经帮助过红军,曾经散尽大半家产赞助过红军,但,不能保证,现在这些人就不会眼红他现在打下的家业。
他自己不要紧,就怕自家夫人跟金宝,万一,他还真不敢赌那个万一。
可要是走,人还好,随时都能走,东西呢?铺子呢?
他可是知道暗地里有不少眼睛盯着他呢,低价出售这事,根本就行不通。
况且他家大业大,根本没人能吃得下他所有的资产。
王甜甜想了两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她实在想不到有什么法子可以让一个大富翁放弃自己的家产,离开自己的舒适圈去另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
所以,她直接冲到了原身,也就是现在她的爹面前。
然后看着他说:“京市,要去,爹爹。”
王甜甜决定了,要是对方不去,她就躺在地上撒泼打滚。
反正,她是一个傻子啊,谁会跟一个傻子计较呢。
至于为啥说京市,因为这是大家嘴里出现最多的城市啊,她一个傻子,知道的太多,那也太奇怪的。
反正只是先离开,至于以后去哪,到时候再说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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